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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最近,甘肃省出版局和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通告加强对出版物的管理。通告规定: 一、凡出版物一律由出版社出版,非出版单位不得自行编印图书出售。所有印刷厂均不得接印非出版单位交印的图书、图片、期刊、画册、小报等。二、凡国家出版机构出版的图书、杂志、画册、画片等出版物,统一由发行部门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转手倒卖,从中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