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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中国经济的热点问题之一。2004年以来,政府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学者们和政府部门将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与欧洲一体化联系起来,形成了一个主流的观点: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是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议、协调和指导的统一,因而主要是政府部门的工作,其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统一的行政机构。但是,在当前市场化和国际化日益推进的背景下,市场和政府在区域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需要重新加以界定。企业和个人作为市场的主体,也是资源和要素配置的主体,已经成为影晌和重构区域产业分工与合作格局的主导力量。对区域产业分工与合作的研究,无疑应该在认真研究微观主体行为和作用的基础上进行。因而,应透过对企业行为的分析,总结区域产业结构分工与合作的模式,明晰当前区域产业分工与合作的影响因素,诊断不同阶段中微观主体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才能有的放矢地制定政策措施,保证这些政策措施在促进区域产业分工与合作中的实效性。有鉴于此本文拟对建国以来长三角区域产业分工与合作的发展历程和当前的基本模式进行梳理,以期为进一步的政策研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