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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戏曲表演艺术是我国的一项国粹,在国际上享有盛名。其自成一派的表现手段和表现形式展现了其在审美上的综合性、写意性和程式化。本文将我国的戏曲表演艺术的审美特征概括归纳为“四美”,即博纳统一之美、传神写意之美、程式规范之美和灵动韵律之美。
关键词:戏曲表演艺术;审美特征;概括;归纳
中图分类号:J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3-0046-01
一、博纳统一之美
从表演形态上看,戏曲融合了说、唱、白、曲、音乐、舞蹈、武术、美术等多种艺术形式,可以说博采众长,具有很强的舞台表现力。这些丰富多样的艺术元素并不是生硬地组合套用到一起的,而是经由千百年来各位戏曲艺术家熔化、提炼、锻造后,毫无违和地通过戏曲展现了出来。它们不仅没有失去其本身的特色,同时还为戏曲艺术增光添彩。例如:戏 曲的服装与化妆就属于造型艺术,脸谱、头面、髯口、水发、帽翅、翎子、水袖……无一不需要能工巧匠的精心设计、描画、搭配,通过这些造型,我们能够将人物角色的年龄、身份、地位、性别,甚至是性格都表现出来,是一种无声的剧情背景提示。在此造型的基础之上,衍生出了甩发、耍帽翅、翎子功和水袖功等表演动作,并逐渐从自由到规范,借由舞蹈艺术的帮助发展为了独具特色的戏剧动作, 具有很强的观赏性。尽管,不同的戏曲样式在唱功、 武戏、做功戏等方面有不同的侧重,但是所有戏曲中的唱、念、打、做、舞的运用都是根据戏剧的题材、内容、场面,以及人物角色的需要来进行灵活铺排的,享有高度的灵活性和自 由度。所以不管是哪一方较为侧重,其在表演过程中所呈现给观众的都是一种和谐统一的综合之美。这种综合之美的艺术形态,其审美结构和它所营造出来的美感效应都是是单一的造型、音乐、舞蹈、武术所无法比拟的。综上所述,戏曲表演艺术具有一种博纳统一的和谐之美,具有其他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无法取代的特殊魅力。
二、传神写意之美
同西方的写实戏剧相比,我国的传统戏曲更注重传达一种“意象美”,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神形兼备”。这与我国古代文艺美学观中的“意象观”有很大的关系,它不仅决定我国古代艺术重表现的性质,也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中国人含蓄内敛的民族性格。戏曲表演追求情感与心志的融汇,注重对内在生命的表现,讲究以形写神、虚实结合,这是只有将以 歌舞为形态的表现艺术和以表演为形态的体验艺术相结合才能完成的审美要求。传神与写意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前者是形象本身所显示出来的特征,后者是创造和诠释形象的途径和方式,两者相结合才共同塑造了戏曲的形象。就如图我们常说的,戏曲是“用歌舞来演故事”,但是其在处理“歌舞”与“故事”的关系时并不是求把故事的一帧一节都以表演的形式全部还原出来,而是追求一种“神似”——“一个 圆场八百里,四个龙套百万兵,万仞高山三五步,一段慢板到五更。”就是这个道理。再比如评剧《杨三姐告状》中,其对道具的运用就将戏曲传神写意的审美特征展现地淋漓尽致:“有浆无船而划船,有鞭无马而骑马”,“只见杯盏而无酒菜之席”,“白昼硬说是黑夜,人在咫尺不相见”。典型的场景全靠演员的表演来展现。
这样的表演形式可以说把舞台的假定性、道具的概括性、演员的表现力都发挥到了极致。这过程中贯注着表演艺术家们的强烈的主观意识,因而即使是同一出戏,由不同的戏班、不同的演员来表演,就是完全不同的效果。这也是戏曲令人百看不厌的原因之一。其以简带繁、以少胜多、言简意赅的美学原理为观众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无形中使观众也参与到了戏剧的创作中来,增添了观看表演的趣味性,这也就是戏曲表演的传神写意之魅力所在。
三、程式韵律之美
表演程式戏曲反映生活的一种形式,它直接或间接来自生活,是生活动作在戏曲表演中被规范化之后所形成的一种固定模式,是用来表现角色特点的一种手段。戏曲中的程式无处不在,角色行当、化妆服装、音乐唱腔中都隐含着特定的程式,比如说“一桌二椅”就是戏曲舞台的标配。以演员的表演为例,演员在出场时通常会自报家门、念引子或是定场诗,而旦角在出场时往往会有提领、摸鬓发等动作,这来源于旧时妇女有常在头上簪花插翠、佩戴首饰的习惯,在行动时难免有所松动,所以需要经常用手按一按来帮助固定,到了戏曲舞台上就逐渐演变成了旦角出场时必不可少的程式动作,但通常只是点到为止,并不是真的要固定发饰,仅用来显示女性的婀娜和柔美 。又如昆曲 《干金记》 中楚霸王披挂上阵的程式动作相当经典,因而被京剧等剧种沿用,后来被称为“起霸”。但是在女将出征之时若也只是将这套动作生搬硬套过来的话,就显得非常别扭,演员表演的难度也会加大。所以程式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根据具体的人物、情节、场景做适当的调整,体现了戏曲程式的包容性和发展性,是一种收放自如的规范之美。
戏曲程式是一种被规范了的舞台表现形式,它虽然取材于生活,但是又根据表演需要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美化和夸张,较为直观地展现了戏曲表演独特的审美特征。
四、灵动韵律之美
戏曲表演虽然有一套固定的以手、眼、身、法、步为法则的程式套路,但是这一招一式都在音乐的伴奏下起承转合,流转连绵,清晰流畅,一气呵成,毫无死板生硬之嫌。这得益于戏曲表演不仅讲究程式规范,还追求一种灵动韵律的美感。“戏曲戏曲,有戏有曲”,这名字本身就决定了戏曲的本质属性就是“以歌舞演故事”, 所以全剧始终都处于音乐的律动之中, 呈现出一种灵动韵律之美。 余秋雨先生的那句话:“戏曲演员的舞台表演动作是流动的造型、造型的流动” 就是对此审美特征的最好詮释。
在恰到好处的音乐的伴奏下,场与场之间的转换、二幕的开合、灯光的切换等都显得不那么生涩和尴尬,更平添了一层凌云流水的动态美。另外,动作有没有韵律美是衡量一个演员的表演水平高低的重要尺标。演员需要通过自身的肢体和神色表演将人物角色的性格、情感、身世、命运等表现出来,激起观众的共鸣,所以演员要善于捕捉人物特征的形象感,并善于在表演过程中把握音乐的节奏感,将自己的动作与音乐融为一体、相辅相成。这样才能够创造出打动人心的人物角色,使表演回味无穷。所以,戏曲演员的表演是流淌在乐曲之中的,给人以一种音乐的律动和舞蹈的灵动之美,是听觉和视觉的双重享受。
中国戏曲历史悠久、发展庞博、枝蔓丛生,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传承和发展形成以一套独具特色的审美体系。而也正是这套审美体系,才造就了中国戏曲的和谐、写意、规范、灵动之美,让其能够在世界艺术之林中屹立不倒。
参考文献:
[1]胡芝风,看梅花奖演员的表演,谈中国戏曲表演审美特征--评陈霖苍、黄孝慈、沈铁梅的表演[J].四川戏剧,2003(4)
[2]任志宏、单建鑫,中国戏曲表演意境审美构成浅析[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4)
[3唐冬梅,]浅谈戏曲表演艺术[J].戏剧之家(上半月),2011(02)
关键词:戏曲表演艺术;审美特征;概括;归纳
中图分类号:J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3-0046-01
一、博纳统一之美
从表演形态上看,戏曲融合了说、唱、白、曲、音乐、舞蹈、武术、美术等多种艺术形式,可以说博采众长,具有很强的舞台表现力。这些丰富多样的艺术元素并不是生硬地组合套用到一起的,而是经由千百年来各位戏曲艺术家熔化、提炼、锻造后,毫无违和地通过戏曲展现了出来。它们不仅没有失去其本身的特色,同时还为戏曲艺术增光添彩。例如:戏 曲的服装与化妆就属于造型艺术,脸谱、头面、髯口、水发、帽翅、翎子、水袖……无一不需要能工巧匠的精心设计、描画、搭配,通过这些造型,我们能够将人物角色的年龄、身份、地位、性别,甚至是性格都表现出来,是一种无声的剧情背景提示。在此造型的基础之上,衍生出了甩发、耍帽翅、翎子功和水袖功等表演动作,并逐渐从自由到规范,借由舞蹈艺术的帮助发展为了独具特色的戏剧动作, 具有很强的观赏性。尽管,不同的戏曲样式在唱功、 武戏、做功戏等方面有不同的侧重,但是所有戏曲中的唱、念、打、做、舞的运用都是根据戏剧的题材、内容、场面,以及人物角色的需要来进行灵活铺排的,享有高度的灵活性和自 由度。所以不管是哪一方较为侧重,其在表演过程中所呈现给观众的都是一种和谐统一的综合之美。这种综合之美的艺术形态,其审美结构和它所营造出来的美感效应都是是单一的造型、音乐、舞蹈、武术所无法比拟的。综上所述,戏曲表演艺术具有一种博纳统一的和谐之美,具有其他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无法取代的特殊魅力。
二、传神写意之美
同西方的写实戏剧相比,我国的传统戏曲更注重传达一种“意象美”,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神形兼备”。这与我国古代文艺美学观中的“意象观”有很大的关系,它不仅决定我国古代艺术重表现的性质,也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中国人含蓄内敛的民族性格。戏曲表演追求情感与心志的融汇,注重对内在生命的表现,讲究以形写神、虚实结合,这是只有将以 歌舞为形态的表现艺术和以表演为形态的体验艺术相结合才能完成的审美要求。传神与写意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前者是形象本身所显示出来的特征,后者是创造和诠释形象的途径和方式,两者相结合才共同塑造了戏曲的形象。就如图我们常说的,戏曲是“用歌舞来演故事”,但是其在处理“歌舞”与“故事”的关系时并不是求把故事的一帧一节都以表演的形式全部还原出来,而是追求一种“神似”——“一个 圆场八百里,四个龙套百万兵,万仞高山三五步,一段慢板到五更。”就是这个道理。再比如评剧《杨三姐告状》中,其对道具的运用就将戏曲传神写意的审美特征展现地淋漓尽致:“有浆无船而划船,有鞭无马而骑马”,“只见杯盏而无酒菜之席”,“白昼硬说是黑夜,人在咫尺不相见”。典型的场景全靠演员的表演来展现。
这样的表演形式可以说把舞台的假定性、道具的概括性、演员的表现力都发挥到了极致。这过程中贯注着表演艺术家们的强烈的主观意识,因而即使是同一出戏,由不同的戏班、不同的演员来表演,就是完全不同的效果。这也是戏曲令人百看不厌的原因之一。其以简带繁、以少胜多、言简意赅的美学原理为观众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无形中使观众也参与到了戏剧的创作中来,增添了观看表演的趣味性,这也就是戏曲表演的传神写意之魅力所在。
三、程式韵律之美
表演程式戏曲反映生活的一种形式,它直接或间接来自生活,是生活动作在戏曲表演中被规范化之后所形成的一种固定模式,是用来表现角色特点的一种手段。戏曲中的程式无处不在,角色行当、化妆服装、音乐唱腔中都隐含着特定的程式,比如说“一桌二椅”就是戏曲舞台的标配。以演员的表演为例,演员在出场时通常会自报家门、念引子或是定场诗,而旦角在出场时往往会有提领、摸鬓发等动作,这来源于旧时妇女有常在头上簪花插翠、佩戴首饰的习惯,在行动时难免有所松动,所以需要经常用手按一按来帮助固定,到了戏曲舞台上就逐渐演变成了旦角出场时必不可少的程式动作,但通常只是点到为止,并不是真的要固定发饰,仅用来显示女性的婀娜和柔美 。又如昆曲 《干金记》 中楚霸王披挂上阵的程式动作相当经典,因而被京剧等剧种沿用,后来被称为“起霸”。但是在女将出征之时若也只是将这套动作生搬硬套过来的话,就显得非常别扭,演员表演的难度也会加大。所以程式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根据具体的人物、情节、场景做适当的调整,体现了戏曲程式的包容性和发展性,是一种收放自如的规范之美。
戏曲程式是一种被规范了的舞台表现形式,它虽然取材于生活,但是又根据表演需要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美化和夸张,较为直观地展现了戏曲表演独特的审美特征。
四、灵动韵律之美
戏曲表演虽然有一套固定的以手、眼、身、法、步为法则的程式套路,但是这一招一式都在音乐的伴奏下起承转合,流转连绵,清晰流畅,一气呵成,毫无死板生硬之嫌。这得益于戏曲表演不仅讲究程式规范,还追求一种灵动韵律的美感。“戏曲戏曲,有戏有曲”,这名字本身就决定了戏曲的本质属性就是“以歌舞演故事”, 所以全剧始终都处于音乐的律动之中, 呈现出一种灵动韵律之美。 余秋雨先生的那句话:“戏曲演员的舞台表演动作是流动的造型、造型的流动” 就是对此审美特征的最好詮释。
在恰到好处的音乐的伴奏下,场与场之间的转换、二幕的开合、灯光的切换等都显得不那么生涩和尴尬,更平添了一层凌云流水的动态美。另外,动作有没有韵律美是衡量一个演员的表演水平高低的重要尺标。演员需要通过自身的肢体和神色表演将人物角色的性格、情感、身世、命运等表现出来,激起观众的共鸣,所以演员要善于捕捉人物特征的形象感,并善于在表演过程中把握音乐的节奏感,将自己的动作与音乐融为一体、相辅相成。这样才能够创造出打动人心的人物角色,使表演回味无穷。所以,戏曲演员的表演是流淌在乐曲之中的,给人以一种音乐的律动和舞蹈的灵动之美,是听觉和视觉的双重享受。
中国戏曲历史悠久、发展庞博、枝蔓丛生,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传承和发展形成以一套独具特色的审美体系。而也正是这套审美体系,才造就了中国戏曲的和谐、写意、规范、灵动之美,让其能够在世界艺术之林中屹立不倒。
参考文献:
[1]胡芝风,看梅花奖演员的表演,谈中国戏曲表演审美特征--评陈霖苍、黄孝慈、沈铁梅的表演[J].四川戏剧,2003(4)
[2]任志宏、单建鑫,中国戏曲表演意境审美构成浅析[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4)
[3唐冬梅,]浅谈戏曲表演艺术[J].戏剧之家(上半月),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