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虚假:不可不察的媒体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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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增强新闻作品的感染力,离不开生动具体的细节。在强调新闻写作还原感性、增强可读性的今天,我们更要关注新闻细节的真实。一篇报道中哪怕出现一处细节失真,都会使报道的可信度大打折扣,甚至会葬送整篇报道的新闻价值。
  【关键词】细节虚假 新闻真实 公信力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是构建媒体公信力的基石。任何违背新闻真实性的表述,都会损害媒体的声誉和形象。2009年11月出台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明确要求“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新闻的真实不仅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本身等新闻要素的真实,还包括新闻作品在还原感性进行描述时的细节真实。杜绝细节虚假同样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合理想象”导致细节失实
  所谓新闻细节,是指在新闻报道中对特定人物、事件、环境、背景等所作的具体细致的表述,它可能是一个表情、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摆设、一处场景等。成功的细节描写可以画龙点睛,不仅有效增强作品的现场感,提升报道的感染力,还深化了作品的主题,丰富了作品的内涵。正因如此,细节描写在消息、通讯、特写等多种新闻体裁中被广泛运用。与新闻作品的最基本要求相一致,细节描写不能虚构,不能凭空想象,必须客观准确。一篇报道中哪怕只出现一处细节失真,都会使报道的可信度大打折扣,甚至会葬送整篇报道的新闻价值。
  今年初我们所编发的一篇稿件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这条作为当天报纸1版头条推出的名叫《菊花背后的现代农业产业链》的长篇通讯,是关于“现代农业典型”主题宣传系列报道中的一篇。文章从一个具体场景入手,有现场、有人物,有分析,有深度,立意好,从通讯写作的角度看,文字本身无可挑刺。文章第一段开头这样写到:“立春刚过,芜湖县陶辛镇大桥村的朱家球一家就在地里忙起来了。一年之计在于春,眼下正是翻地、育苗的好时候。‘别看现在田里是光秃秃的一片,几个月后,满山遍野都是金灿灿的菊花,非常漂亮!’朱家球说。”
  这里的菊花是指当地引进的经济作物黄山贡菊,也是当地农民转变发展方式,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具体事例,但是我们在夜班编辑时却发现了次日即将见报的这篇报道中的疑点:芜湖县虽然有山有水,但文章报道的朱家球家所在的陶辛镇一带属于典型的江南水乡,河网密布,根本没有山,哪来的“满山遍野”?最后我们将其改为“别看现在田里是光秃秃的一片,几个月后,遍地菊花,十分漂亮”。事后,记者说,为了将文章写活,在写到黄山贡菊的种植时,自然而然便冒出了“满山遍野”这样的词汇。殊不知,陶辛引进的贡菊却恰恰种植在平原圩区,方圆几十平方公里内根本见不到“满山遍野”的景象。我们反对文字枯燥无味,但我们在追求文采的同时,更要强调细节描写的真实,不能想当然。如果让“满山遍野”见报,熟悉陶辛镇情况的人就会质疑作者是否真正到了现场,而没有到现场整篇报道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
  与时间、地点、人名等这些重要新闻要素失实极易引起人们注意、也容易被发现有所不同,新闻报道在叙述时出现的细节失实常常具有隐蔽性,读一篇报道如果一带而过,往往难以发现。
  在一篇报道袁隆平院士来芜湖指导“种三产四”的现场特写中,也发现了同样问题。袁隆平院士芜湖之行受到众多媒体的关注,记者当天跟踪采访,当晚提交的稿件《田埂上的院士风采》,也很有文采。开头有段现场描写,记者信笔写道:“已是满头花白的袁隆平健步走在前头”院士风采可谓跃然纸上。但根据本报摄影记者现场发回的照片和新华社当天播发的照片,袁隆平院士虽已是7旬老人,但并非“头发花白”,更不用说“满头花白”了。明显记者是在描写院士形象时运用了自己的想象,而非出自采访时的观察。将七十多岁的老人写成“满头花白”虽然合乎情理,却弄巧成拙,如果将“满头花白”这样的细节描写配袁隆平院士在田头的特写图片一并见报,一定会让细心的读者认为这篇报道存在不实之处。
  故意编出虚假细节
  如果说,上述新闻细节的失实,是因为记者为了追求生动形象,却因观察不细、或因不够深入,对客观事物未能准确把握所致的话,那么,另一类新闻细节的失实,则属子虚乌有,主观臆造,有愚弄读者之嫌。比如,为了增强说服力,在报道中推出一个化名小a或者是小b之类的人物,进而出现与之相关的场景细节甚至人物对话等描述。众所周知,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等需要,法制类报道中必须对有关人员采用化名。一些记者却将此广泛运用到主题宣传等各类报道中,在不必隐晦被采访者姓名的报道中出现小a或者是小b这样的化名。由于这样的细节,难以核实,又大都是进行正面宣传,无导向问题,所以通常也无人刨根问底,当事者一般不会责怪,编造者从来也没有受到过处理。正因如此,这种手法在报刊中一度屡见不鲜。有人曾将类似细节造假的表现形式概括成如下类型:政治需要,公开造假;宣传典型,任意拔高;唯利是图,编造故事;粗枝大叶,调查不实;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知识贫乏,不懂装懂;合理想象,添枝加叶;偷梁换柱,移花接木等。
  有一种观点错误地认为,主流媒体负有引领舆论的责任,就一篇报道而言,只要无关主旨,文章的主题真实,个别新闻细节上出现不真实,对整篇作品来说,是十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系。一些媒体的把关人对待报道中出现的此类“无厘头”细节,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予以“绿灯”放行。实际上新闻整体事实的真实与新闻细节的真实是统一无悖的。我们说,新闻报道与记者采写的最高境界是反映事实本质。在尚无法达到这一境界时,至少要做到“一般真实”,即新闻必须是真正发生的、真实存在的事实或现象。每一位记者写报道都不能凭空捏造,应特别注重新闻的来源,而且需要明确新闻来源是真实可信的。
  主观臆造虚假细节和公然制造假新闻,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关系,两者没有本质的不同。新闻报道的细节造假,实际上折射出新闻工作者职业操守、诚信敬业等职业素质的缺失。近年来,有关方面对“纸馅包子”等胆大妄为的假新闻制造者及相关责任媒体,严肃处理,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也有效维护了媒体的公信力。因为这样的假新闻如得不到处理,受牵连的不光是发布这一新闻的媒体,还让整个新闻界的同行蒙羞。但是这类彻头彻尾编造假新闻的现象毕竟少有,在日常工作中更容易遇到的是细节虚假。让此类凭空杜撰出的虚假细节出现在报道中,实际上是媒体在拿自己的诚信作赌注,其损害的是“公信力”这一媒体的核心竞争力。长此以往必将带来受众对媒体的信任危机,导致主流媒体丧失权威性,并逐渐被边缘化。
  媒体如何杜绝细节失实
  人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对一篇报道是这样,对一家媒体同样是这样。细节真实是新闻真实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细节虚假属于媒体的硬伤,也非个别现象,因此不可不察。
  那么为什么一些报道中会出现类似的虚假细节?客观分析,近年来,面对日趋激烈的新闻竞争,媒体,特别是纸质媒体为了抢占先机,往往强调新闻的时效性和可读性。为了在较短时间内拿出稿件,为了避免文章枯燥干瘪的毛病,要求新闻报道要有细节、有人物,要会讲故事。但是,公众对新闻从业者即记者和编辑的起码要求是提供真实客观的新闻。新闻作品与文艺作品在细节描写方面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新闻中的细节描写体现的是作者的观察力,而非想象力,后者允许虚构,而前者必须真实。作为负责任的媒体,必须杜绝假新闻,同时也不能放过虚假的细节。
  要从源头杜绝新闻中的细节虚假,必须有一支品格端正、作风硬朗、业务素质高的新闻职业队伍。新闻从业者要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忠诚于党,取信于民。这其中加强记者职业道德培养和新闻专业素养的教育乃是坚守真实性、杜绝新闻细节虚假的关键。记者在选取新闻来源时要坚守新闻核实原则,不能为了追求时效性而不顾新闻的真实性。深入调查研究是记者最基本的工作方法,记者要尽可能做到多方求证核实,确保“准确、准确、再准确”;要避免报道言过其实,写作过程中力求做到语言准确,表述确切,用词恰当。做到“玩华而不坠其实”,“酌奇而不失其真”,既注重文章的表现手法,又要饰而有节,内容真实,决不能轻易将那些靠不住的细节放到自己的新闻作品中去。
  能否堵住新闻中的虚假细节,对新闻把关人来说,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堵住虚假细节需要把关人具有较丰富的常识储备,需要慎重细致地审阅稿件,千万不要放过可疑细节。对细节的审查还要善于运用比对。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在一些重要新闻事件的采访时,往往录音、摄影、摄像等都会到场,也为我们核对现场提供了新的途径。媒体把关人应该见微知著,善于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堵住作品中的不真实细节。
  堵住细节虚假,关系到媒体公信力的建设。媒体必须增强自律意识,严格内部管理,要像防范虛假新闻一样防范新闻中的虚假细节,通过建立和完善刚性的制度和惩戒机制,在采、编、校等各个环节,构筑“防火墙”。对发现的虚假细节等硬伤,启动稽查惩戒机制,查明虚假细节的来龙去脉,究竟是信源自身的问题,还是记者对信源的误读,抑或是偏听偏信,以讹传讹;究竟是技术差错,还是故意造假。通过调查,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及时问责,适当处理,以期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杜绝虚假新闻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客观地说,新闻媒体具有监督功能,也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对本媒体出现的虚假细节,要勇于在版面上公开澄清、主动道歉。勇于承认错误,是媒体的传统。陆定一同志曾说,“新闻工作搞来搞去,还是一个真实问题。新闻学千头万绪,根本性的还是这个问题。有了这一条,就有了信用,有信用,报纸就有人看了”他还强调“新闻要真实,完全真实,有了不真实的报道,即使是部分不真实的,报纸都要作更正,对人民负责”。笔者注意到,在有些媒体讳疾忌医的同时,《羊城晚报》、《南方周末》等一些知名媒体都开设了“纠错”、“有错即改”等小专栏,及时更正已见报报道中的差错,表现出对读者负责的大报风范,值得同行借鉴效仿。■
  (作者单位:芜湖日报社)
  责编:程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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