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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受处分人员,丹棱县坚持回访教育与监督执纪、交流疏导、排忧解难“三结合”,出台《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制度(试行)》。该制度明确由处分批准机关或违纪人员所在单位为回访教育实施者.采取与受处分人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和相关人员沟通交流,以网络、电话、信函回访等方式,引导受处分人员端正思想,认识错误,消除消极情绪,焕发工作和生活热情,提升纪律处分执行及教育效果。自去年12月以来,对124名受党政纪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