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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环境保护的历史要短得多,几乎是到1972年3月的官厅水库鱼污染事件才得到国家高层的重视。其时,西方发达国家在饱受以伦敦烟雾、水俣病、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为代表的“公害事件”之害后,才先后颁布了大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创建了独立的环保机构,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确立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