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中一个热点问题。迄今为止,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受案范围从不同的层面上进行了讨论。但这些讨论多是在行政诉讼法原有框架内对受案范围的修正,都是不够完善的。因此,重构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势在必行。本文从受案范围的指导思想、立法模式和立法标准三个方面入手,尝试着对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制度进行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