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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是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经济组织,离开了生产经营,煤炭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必将脱离实际,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围绕生产经营这一中心任务,严格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个职能,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更好地为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
一、把握好为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方法、途径
解决好服务的途径、措施和方法问题,是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为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的关键。纪检监察部门既不是生产部门,也不是组织和领导经济工作的部门,而是保护和监督煤炭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发展的执纪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为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既要抓好宏观、直接和硬件服务,又要抓好微观、间接和软件服务。概括讲有三点:
(一)在参与中掌握政策,把握方向
纪检监察工作应该参与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在参与中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全局,协助党组织明确一些政策界限,划清工作认识上的不足与行动上损害生产经营的政策界限;主观愿望想把事情办好,但由于经验不足造成工作失误带来影响生产经营工作的与严重的官僚主义、严重失职渎职的界限;勤政廉洁,合法收入与非法所得,侵占公款的界限;为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在业务往来中的正常业务开支与铺张浪费、公款大吃大喝、摆阔气的界限;个人问题与单位问题的界限等,及时提供政策服务,从政策导向上释疑解惑,把握方向走正路,实事求是地处理各种复杂问题,保证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
(二)在监督中教育干部掌好权、用好权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煤炭企业加强党内纪律监督,是保证煤炭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需要。监督和保护是辩证统一,监督为了保护,保护需要监督。党员监督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从有利于搞好煤炭企业和生产经营出发,按照党和政府有关政策和措施来运行,不能滥用职权。纪检监察部门在了解和参与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要加强监督,尤其是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普遍性的问题,要常打预防针,警钟常敲,时时防范。变纪检监察工作的事后查处为事中监督、事前防范,避免陷入“哪里出事补哪里”的恶性循环。
二、为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服务要树立全新的思想观念
(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保证我们党永葆蓬勃生机的法宝。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使自己的思想认识符合客观实际,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工作实践中,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秉公执纪,就可能把问题掩盖起来,甚至会造成冤假错案,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损害,给煤炭企业带来损失。
(二)要有良好的思想和工作作风
作风是指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态度和行为。它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自觉地培养起来的,是一种无形的巨大精神力量。作风体现在人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各个方面,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巨大影响。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是纪检监察干部世界观的反映,是体现干部素养的外在形式,也是一种有效的影响力。它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应继承和发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即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以及艰苦奋斗的作风。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克服错误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
(三)解放思想,变封闭为开放,牢固树立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思想
随着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纪检监察干部的眼界宽了、信息多了,但思想还是没有完全放开。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经风雨见世面,增强把煤炭企业经营搞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要我服务”转变为“我要服务”,从被动参与变到主动参与,积极参与到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的实践中,把纪检监察工作渗透到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提高服务的实效性。
三、纪检监察与生产经营要与时俱进
如何使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同步进行,重要的是做到适应生产经营的新要求。
(一)思想上适应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认识不高,行动就难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清社会主义本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地坚持为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发展。
(二)方法上适应
针对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纪检监察部门应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最大限度的促进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的大幅度发展。首先,对于煤炭企业的亏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深入下去,同单位领导见面,同职工群众谈心,一道解剖非正常亏损的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力争扭亏为盈,鼓励他们总结经验教训;对于煤炭企业效益好的单位,教育他们戒骄戒躁,乘胜前进。其次,对于单位中从事业务联系的营销人员,为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提高作出贡献的,要建议单位实行奖励和政策兑现,鼓励他们再接再励。同时,给群众讲清正当收入不违纪,消除“红眼病”。再次,对于因积极工作而树立了对立面或被诬告的党员干部,应及时调查清楚问题,弄清情况,给他们澄清事实,鼓励群众支持他们的工作。
(三)作风上适应
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发扬实事求是、秉公执纪的工作作风。不能只靠会议、文件和汇报指导工作,应该办实事,真抓实干,在落实上下功夫。加强督导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结果,真正提高办事效率。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效益观点的引进,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要提高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为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以适应新形势、新体制的需要。
一、把握好为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方法、途径
解决好服务的途径、措施和方法问题,是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为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的关键。纪检监察部门既不是生产部门,也不是组织和领导经济工作的部门,而是保护和监督煤炭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发展的执纪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为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既要抓好宏观、直接和硬件服务,又要抓好微观、间接和软件服务。概括讲有三点:
(一)在参与中掌握政策,把握方向
纪检监察工作应该参与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在参与中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全局,协助党组织明确一些政策界限,划清工作认识上的不足与行动上损害生产经营的政策界限;主观愿望想把事情办好,但由于经验不足造成工作失误带来影响生产经营工作的与严重的官僚主义、严重失职渎职的界限;勤政廉洁,合法收入与非法所得,侵占公款的界限;为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在业务往来中的正常业务开支与铺张浪费、公款大吃大喝、摆阔气的界限;个人问题与单位问题的界限等,及时提供政策服务,从政策导向上释疑解惑,把握方向走正路,实事求是地处理各种复杂问题,保证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
(二)在监督中教育干部掌好权、用好权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煤炭企业加强党内纪律监督,是保证煤炭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需要。监督和保护是辩证统一,监督为了保护,保护需要监督。党员监督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从有利于搞好煤炭企业和生产经营出发,按照党和政府有关政策和措施来运行,不能滥用职权。纪检监察部门在了解和参与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要加强监督,尤其是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普遍性的问题,要常打预防针,警钟常敲,时时防范。变纪检监察工作的事后查处为事中监督、事前防范,避免陷入“哪里出事补哪里”的恶性循环。
二、为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服务要树立全新的思想观念
(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保证我们党永葆蓬勃生机的法宝。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使自己的思想认识符合客观实际,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工作实践中,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秉公执纪,就可能把问题掩盖起来,甚至会造成冤假错案,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损害,给煤炭企业带来损失。
(二)要有良好的思想和工作作风
作风是指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态度和行为。它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自觉地培养起来的,是一种无形的巨大精神力量。作风体现在人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各个方面,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巨大影响。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是纪检监察干部世界观的反映,是体现干部素养的外在形式,也是一种有效的影响力。它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应继承和发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即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以及艰苦奋斗的作风。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克服错误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
(三)解放思想,变封闭为开放,牢固树立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思想
随着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纪检监察干部的眼界宽了、信息多了,但思想还是没有完全放开。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经风雨见世面,增强把煤炭企业经营搞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要我服务”转变为“我要服务”,从被动参与变到主动参与,积极参与到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的实践中,把纪检监察工作渗透到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提高服务的实效性。
三、纪检监察与生产经营要与时俱进
如何使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同步进行,重要的是做到适应生产经营的新要求。
(一)思想上适应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认识不高,行动就难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清社会主义本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地坚持为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发展。
(二)方法上适应
针对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纪检监察部门应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最大限度的促进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的大幅度发展。首先,对于煤炭企业的亏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深入下去,同单位领导见面,同职工群众谈心,一道解剖非正常亏损的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力争扭亏为盈,鼓励他们总结经验教训;对于煤炭企业效益好的单位,教育他们戒骄戒躁,乘胜前进。其次,对于单位中从事业务联系的营销人员,为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提高作出贡献的,要建议单位实行奖励和政策兑现,鼓励他们再接再励。同时,给群众讲清正当收入不违纪,消除“红眼病”。再次,对于因积极工作而树立了对立面或被诬告的党员干部,应及时调查清楚问题,弄清情况,给他们澄清事实,鼓励群众支持他们的工作。
(三)作风上适应
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发扬实事求是、秉公执纪的工作作风。不能只靠会议、文件和汇报指导工作,应该办实事,真抓实干,在落实上下功夫。加强督导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结果,真正提高办事效率。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效益观点的引进,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要提高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为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以适应新形势、新体制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