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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银根紧缩,许多企业流动资金不足,向银行请求借款的越来越多。银行为了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管理,保证贷款能够到期收回,强调借款要由有偿还能力的担保人(或企业)作贷款担保。在这种形势下,一些国营企业不仅为本系统同预算级次的企业作贷款担保,也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担保;有的国家机关、财政部门也违反国家财政部的规定、财政部门也违反国家财政部的规定,破例为工商企业作贷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