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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15年4月9日-10日,为了更好地宣传和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库司、干部教育中心在山东省烟台市举办首次地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培训班,对于《条例》的立法背景及意义、《条例》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作用、《条例》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培训。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集中采购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集中采购机构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