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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实行重大改革后,依据属地管理原则,由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具体承担金融服务职能,金融服务工作更贴近基层。一、新体制下,省会中支的地位和作用尽管中央银行以监管为重,但金融监管最后也要落到金融服务上来。监管的目的之一就是为金融机构创造一个稳定有序、公平竞争的营运环境。中央银行省会中支要善于把监管与服务统一起来,把监管工作寓于服务中去,借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合现稳健经营。这是由省会中支在人民银行新的管理体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从职能上看。省会中支既具有对辖内金融机构监管的职能,又有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