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你的吻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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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有一个女孩租下了我的吻,租期是一生一世,她在去天国之前说要转租,你要租吗?
  
  一
  
  我抬起碗中的鸡血一饮而尽,凝视着对面浸染在夕阳中的房子。
  我叫紫风,本来应该殉葬于秦始皇陵,但与夫子的相遇,改变了我的命运。自魏晋以来,我一直靠撰写各种奇闻异事打发无聊的岁月:《搜神记》、《柳毅传》《西厢记》……前几年也写了几本哈韩风格的小说。昨天,又刚刚完成一本具有浓郁中国风的玄幻小说。我会不定期地更换名字:干宝、李朝威、王实甫……不过现在叫“加勒比海盗”,但是只有一个名字是我发自心底承认的,那就是紫风。因为,它是夫子为我取的。以紫为姓,只因夫子对紫色近乎疯狂的痴迷。而我原本的名字,已随着秦始皇陵的封闭被彻底遗忘。
  今天是夫子逝去第352年的忌日,也是我第351次翻开这本我唯一没有出版的作品,里面记录着夫子与水天一的爱情。水天一在现代的时候就住在对面的房子里。她本是高二学生,因为失恋,趁暑假去大理旅游散心。在游览林志颖版段誉练凌波微步的天龙洞时,捡到了一面造型奇特的古镜,在出洞的时候,就被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强迫着身不由己地跳下了山崖。她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可没想到就这么穿越到了古印度一位贵族少女的身上。如果按照古印度的种姓制度,她应该属于刹帝利,但是却爱上了一位婆罗门祭司的奴隶。后来二人因不能在一起而双双跳入印度河中。少女的家人一度以为她死了,后来发现她又活过来之后,就悄悄把她送到了灵山修行,巧妙地平息了那场风波。但却不知道她的灵魂已经变成了水天一。而关于她与夫子的爱情,还要从两千多年前说起。
  
  二
  
  公元前540年,波斯军队抵达印度河畔。在长期的入侵与抵抗这种人类游戏的摧残下,饥荒与瘟疫肆虐着这块文明的发祥地。饥饿的折磨使得连做乞丐都成了一份令人向往的职业。夫子就出生在这样一个食物决定一切的年代,果腹成为了他那时唯一的梦想。那一年,夫子四岁,乏力的幼小身躯倒在战后荒凉的原野上。恍惚的视线中,守株待兔的秃鹫蜂拥而上。他闭上了双眼,等待一场即将上演的地狱狂欢。然而,生机却在绝望的边缘慢慢衍生。一个名叫大流士的少年,潇洒翩然地出现在他面前。白色的战袍,英挺的双眉、清晰的轮廓,以及彷佛可以穿透一切的双目,昭示着他高贵典雅的外表下血液的躁动。他把随身携带的干粮和水,一点一点地喂夫子吃下,然后将他抱上了马,带回了波斯帝国的首都苏萨。
  大流士的车队悠然穿行在苏萨的街市,仿佛在向波斯的臣民展示他们此战的胜利。夫子打量着这个繁华的都市,依稀记得自己的家乡曾经也如这般繁华,那不靠谱的记忆是自己梦里的幻想,还是真的存在过,他已分辨不清。
  车队在一列长长的阶梯前停下。夫子顺着阶梯向上望去,在阶梯的尽头赫然矗立着一排石柱,石柱的后面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夫子不知道。
  大流士抱着夫子跳下马,缓缓踏上解开秘密的阶梯。走过石柱之后,夫子一度以为自己踏入了仙境。青翠的树木掩翳着大大小小的无数楼阁,淙淙的泉水和着悦耳的鸟鸣,满地的花草在阳光下散发着怡神的清香,环肥燕瘦的佳丽风情万种,她们如蝴蝶一般轻盈地萦绕在大流士的身边,向他诉说着无尽的思念,将单薄的夫子挤到了某个不知名的角落。但大流士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句“我很累”,便径自到了夫子面前,抱起他进了一间华丽的屋子。
  在此后的岁月中,夫子一跟随在大流士的身边。他亲自教导夫子学习,为夫子绘声绘色地讲述的希伯来神话,深情朗诵凄惨悲切的《耶利米哀歌》,仔细解读《亡灵书》。他甚至因为夫子听了吉尔伽美什与勇士恩启都的莫逆之交后,那一刹那向往的神情,就派人去巴比伦搜集《吉尔伽美什》的全文。除此之外,他还天天教夫子剑术。在夫子十岁那年便已跟随他上阵杀敌。也是在那时,夫子看见平时温和的大流士变成了洪水猛兽,他的无情足以令繁盛的绿叶在下一秒转入深秋飘零。他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日后成为“铁血皇帝”的男人。
  十四岁那年,夫子在巴比伦边境上遇见了一位蔷薇一般的少女,她恍若仙子一般踏着轻盈的舞步而来,娇艳的野花全都因她的美丽而自惭形秽地垂下了头。但随着夫子的临近,原本萦绕着她蹁跹起舞的蝴蝶,全都飞走了。她回眸一望,只见夫子在群蝶的拱卫下微笑走来,竟令她产生错觉,以为是唤醒大地的春风。
  “它们见异思迁。”少女有些吃醋。
  “错啦错啦!它们只是忠于自己的心。那么你呢?”夫子在言语间已走到了她的身边。
  她轻酌了一下夫子的唇,粉嫩的双颊上犹如贴了两瓣桃花:“你的吻,我租下了,租期是一生一世。如果我比你先死,一定要转租。”
  离别的时候,她告诉夫子自己就住在附近的村庄,并且约定明天再见。第二日,夫子捧着蔷薇花等到日落时分,也没见她出现。夫子疯了一般奔到附近的村庄寻找,但看到的却是她早已苍白的面孔,鲜血沾满了她白色的前襟,比凋谢的蔷薇还要暗淡、哀愁。少女的父母告诉夫子,一大早村子里就来了一群波斯士兵,他们手里拿着画像,叫村里所有的少女出来一一比对。然后,就杀了她。她唯一的遗言是:“我要转租。”
  夫子走进大流士的军帐:“是你下的命令吗?”
  大流士答非所问,他的手抚上了夫子的脸:“从今以后,你戴上这个面具。”
  夫子打开了他的手:“为什么?”
  大流士依旧没有作答,他只是命人强行将面具戴在夫子的头上。他将手中的钥匙在夫子面前一晃:“只有它才能打开面具。”
  “为什么如此?”
  “你是我最完美的杰作,那些庸脂俗粉看你一眼,都是对你的亵渎,罪不容诛。”
  夫子的初恋就这样被残酷扼杀,这也成了他与大流士恩怨的分水岭,破除了夫子对他无怨无悔的崇拜。夫子奔跑在风中,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助,只能通过歇斯底里的呐喊来发泄心中的愤懑。
  “你吵什么?吵破了我的清静。一点社会公德都没有。”水天一自一所破屋中走出。
  “对不起!”夫子打量着这个不算漂亮,但却犹如空山新雨一般的女孩。
  “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你非要这样虐待自己的嗓子?”
  夫子默然不语。
  “跟我进来吧,我会魔法,可以将你的烦恼统统甩到外太空。”
  夫子根本不明白她说的外太空是什么意思,因为好奇,还是跟着她进了去。他环望了一眼整间屋子,里面只有一盏烛台、一张几案和一只没有插花的花瓶。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夫子真的难以相信一名女子竟敢独居于荒野陋室。
  水天一指了指花瓶:“这只花瓶在这里放了很久了,空气中每天都有很多灰尘掉进这只瓶里,可里面的水依旧澄净透明,你知道为什么吗?”她假装一副老禅师的样子,但却与她的年龄一点也不相符,煞是好笑。
  “因为所有的灰尘都沉淀到了瓶底!”夫子很老实地回答,老实到有点可爱。
  水天一拍了拍夫子的肩膀:“孺子可教也!这个世界上的烦恼之事多的像星星,数也数不过来。有些事越想忘掉就越挥之不去,何不索性记住它?就像瓶中水,如果你天天不厌其烦地震荡它,它必定混浊一片,如果你愿意慢慢地、静静地等待它们沉淀下来,用宽广的胸怀去容纳它们,这样,心灵并不会因此受到污染,反而更加纯净了。”
  夫子惊讶于眼前这名女子非凡的智慧,但对她的来历更感兴趣:“你是谁?从哪里来?欲往何处去?”
  “我叫水天一,原本在21世纪旅游,结果却身不由己跳下了山崖。我原以为铁定要去天国见段誉了,没想到莫名其妙穿越到了一名印度少女的身上,成了释尊的弟子。我听释尊讲普度众生的道理都听了80多年了,我早就想回21世纪了,可怎么也回不去。这次是奉释尊之命来超度亡魂的。”
  她那一串外太空、21世纪、穿越等现代词汇,把夫子听得云里雾里。尤其是对她的年龄非常质疑:“既然你已经这么大年纪了,可怎么还像二八少女?”
  “这都是跟跟随释尊在灵山修行的结果。临行之前,他还叮嘱我在人间不可荒废修行大业。这只花瓶就是他给我的。”
  “21世纪是你的家乡吗?段誉又是谁?什么是外太空?”
  如果在现代,水天一对这一连串的问题,一定会不耐烦地冒出一句:“你傻呀!不会百度一下吗?”但经过释尊的熏陶,她已经改掉了这个习惯,很耐心地说:“21世纪……很远很远。而段誉是大理国王子,有很多漂亮的妹妹。至于外太空嘛……”水天一指了指头顶,“在天上。你呢?叫什么名字?”
  “赫菲斯。”尽管夫子不喜欢她拍他的肩膀,但感觉眼前这个女孩的特质很奇怪很有引力,我想这可能是因为她太过现代化的语言吧。
  不过,此刻他们并不知道彼此的命运将纠结在一起。自此之后,夫子似乎忘却了他的初恋,把自己抛入一场场战争中。他所到之处,必定会有水天一的身影。因为自此之后,他统率的铁骑成了帝国最所向披靡的军队,埃及、亚述……几乎所有的战场都留下了夫子的刀光剑影。有多少尸横遍野,水天一就超度多少孤魂野鬼。
  在夫子20岁那年,水天一倒在了战后的沙场上。尽管她已跟随释尊修行了80多年,拥有高强的法力,但毕竟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没有经历过战争。她的心理承受能力遭到了挑战。
  夫子将她抱进了军帐。他曾经只把她当做兄弟、当做知音,喜欢听她讲金庸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也喜欢听她讲《天国的阶梯》、《流星花园》、《天天向上》,喜欢听她八卦super junior、堀北真希,也喜欢看她唱《看我七十二变》和《棉花糖》。他虽然没有听过这些陌生的词汇,但从水天一丝毫不减的热情中,他感受到了生命的张力。他曾经以为亡灵的救世主——水天一,是一个不需要保护的坚强女孩,以为她总可以把烦恼甩到外太空。但这一刻,他只想将她拥入怀中,用他伟岸的身躯驱散她的不安,抚平她紧蹙的眉头。他感觉自己是那么渴望保护她。
  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包围了水天一,她渐渐睁开眼睛,望着眼前这个带着面具的男子。只有她才知道,已经成为将军的他其实有一个未泯的童心,否则也不会听娱乐新闻听得津津有味。所以,尽管她从来没有见过他的面容,但却默默将自己的心交给了他。
  “紫色琉璃”,水天一发出虚弱的声音。
  夫子拿出她布袋中的瓶子,喂她喝着名为紫色琉璃的液体。这种液体夫子也喝过,只要喝一口就永远不会忘记它的味道。它是水天一在灵山用几种花研制而成的,她的原话如是说:紫色琉璃比可口可乐美妙上千倍,而且绝对不会牙酸。在长年的超度生涯中,她就是靠这种似酒非酒的紫色液体撑到了现在。它几乎等同于她的精神寄托。
  水天一恢复之后,又找回了从前的坚强。但她那一刻的柔弱已经镂刻进了夫子的灵魂。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已觉察到彼此之间朦胧的暧昧,但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逃避,直到夫子22岁。
  那一年,大流士登基成为波斯皇帝。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夫子指挥了十八次大战役,铲除了八大割据势力的首领,成为了大流士麾下的常胜将军,奉大流士旨意回苏萨接受封赏。在通往王宫大殿的路上,夫子恰遇一位女仆摔倒在地,便向她伸出了手:“你还好吧?”
  “将军!”女仆将手搭在夫子的手心,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安全和温暖。
  在封赏宴会上,大流士命人端出一只精巧的食盒放在夫子面前,揭开盒盖,一只血淋淋的手突兀地映入众臣的眼帘。
  “朕的妃子真是罪该万死,已经被罚作女仆了,还敢用她肮脏的贱手亵渎朕最倚重的常胜将军。”大流士毫不掩饰他的嫉妒和醋意。
  没有人知道,此刻面具下夫子的情绪变化。然而,他此刻的确有刹那的冲动,欲杀死他曾经最崇拜的教父。
  血手事件之后,离开波斯的念头渐渐在夫子心中萌芽。但一个月后,大流士又命他去平定巴比伦叛乱。在出征前的誓师大会上,大流士亲自为夫子斟酒:“等你凯旋而归的时候,刚好可以喝到我亲自酿的血色蔷薇。”
  夫子潇洒地挥戈西去,但他的内心却更加复杂。因为他在临行前敏锐地捕捉到大流士眼中一闪而逝的秘密,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在封赏宴会上那么失态。
  巴比伦,留给夫子不堪回首的伤痛。欲罢不能的迷幻在渐渐搅动他早已沉淀的往事。他解下腰中的酒壶,仰望苍穹,一饮而尽,试图压制这掀开他旧伤的罪恶举动。他宝剑一挥,战士们便争先恐后地冲锋陷阵,沉醉在人类自我毁灭的游戏中。
  一阵剑气袭来,夫子的面具裂成了两半。刺向夫子的敌剑在空中戛然而止,嘈杂的兵器击打声,也随着夫子的轮廓越来越清晰而渐渐消失。
  如果说古希腊美女海伦的美貌足以用一场战争来形容,那么夫子的容颜足以卸甲止戈。
  夫子调转马头,在原野上疯狂飞驰,没有目标,没有方向,任由战马驮他到天涯海角。他真得不想再做大流士征服四方的工具,更不愿成为只供他欣赏的雕塑。
  这是相交数年来,水天一第一次目睹夫子的真容。在这一刻,她豁然明白:为什么大流士要私藏夫子的容颜?她超度了多年亡魂,效果远不及夫子面具裂开的刹那惊艳。是信仰的幻灭,抑或是生命的重生?此刻,她决定了彻底放弃释尊赋予她的使命。
  马儿的速度渐渐放缓,最终在一个树林掩映的湖畔停了下来。随着一串哗啦啦的水响,水天一如莲花般自水中绽放。一滴晶莹的水珠,在阳光下愈发剔透,自她额前垂下的发梢滴在锁骨上。
  夫子看得痴迷,却被水天一手臂划破水面的清响惊醒:“我不想再逃避了!”
  夫子跳下马,慢慢走向湖中。在彼此相拥的刹那,他们忘却了整个世界。三日三夜的缠绵,更加强了他们对彼此的渴望。
  “你为什么不吻我?”
  夫子翻身上马:“因为曾经有一个女孩租下了我的吻,租期是一生一世。她去天国之前说要转租。你要租吗?”
  水天一游到岸边,穿上衣服。不知何时,她的手中已经多了一杯紫色琉璃。“我要租。”她小酌了一口,飞身上树,将自己倒挂于树枝,吻上了夫子的唇。紫色的液体随势尽入夫子之口。然后,她双脚一松,落在了夫子的马上。
  凝视她海水一般的双眸,夫子感觉她是一个带着芳草和泥土清香的女人,她的怀抱可以唤起夫子内心的归属感。
  他们决定一起远走天涯,但苍鹰的鸣叫终止了这股幸福的冲动。感觉到夫子的异样,水天一问道:“怎么啦?”
  “我们已经被大流士的军队包围了。这些苍鹰也是大流士的精锐,追踪敌人从不失手。它们所到之处,必定有大流士的大批军队。”
  不出夫子所料,一名士兵来到跟前禀报:“将军,陛下遭人行刺,危在旦夕,只求在驾崩之前见您最后一面。”
  对于他的话,夫子没有任何怀疑,埃及、巴比伦、米底……任何一个民族都想将大流士置之死地而后快。
  夫子握住水天一的手:“我必须回苏萨见他最后一面。没有他,就没有今日的我。”
  “我在初次见面的破屋等你。”
  夫子踏上了回苏萨的里程,但他不知道一场精心布局的谋杀正在等着他。他踏进大流士的寝宫,看见他正安然无恙地饮酒。“陛下为什么要骗臣?”夫子虽然气愤,但脸上却看不见任何的情绪波动,语气也非常平和。
  “想见你最后一面。当得知你从战场上策马而去,我就知道你下定了必走的决心。过来喝杯我亲手酿的血色蔷薇吧!我们很久没有对饮了。”他抬起酒杯递向夫子。接过酒杯,夫子将鲜红的液体一饮而尽。
  “你今天穿了一件紫色的衣服,我记得你从不穿紫色。”
  “因为她喜欢紫色。”
  “哦……承认得这么大方,你就不怕她与你的初恋一般下场?”
  “她是释尊的弟子。你的百万大军一起上阵,也奈何不了她。”
  “看来我只有……”大流士又递上了一杯血色蔷薇。
  夫子再次一饮而尽:“谢谢你对我的教诲,老师!我应该走了。”
  大流士任由夫子走出寝宫。一路的畅通无阻,令夫子的心底升起一抹不详的预感。
  站在宫殿的楼台上,遥望夫子渐渐消失的身影,大流士留下了今生唯一的一滴眼泪:“你是我最完美的杰作。只要你愿意回来,我甚至肯为你放逐我所有的后妃。可是我知道你宁愿死也不会回来。”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大流士在痛下杀手后又流下眼泪。因为他眼中曾经一闪而逝的秘密?还是因为看透高处不胜寒之后秋水一般深刻的孤独?
  
  三
  
  夫子如水天一渴望,出现在了陋室的门口。他高大的身影遮挡住大片的光阴,只余下黑暗的轮廓。水天一的手抚上了他的唇角,试图替他拭去艳如蔷薇的鲜血,可无论怎样也擦不彻底。夫子捉住她的手:“对不起!我不得已提前解约。”之后便倒进了她的怀抱,似乎在寻求一次彻底地回归。
  水天一放下怀中冰冷的尸体,回到灵山盗取了释尊封印的“复生魔泉”。她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但她还是将复生魔泉倒进了夫子的口中。
  夫子醒来之后,发现了水天一刻在墙上的文字:“亲爱的赫菲斯,为了让你复活,我盗取了释尊封印的复生魔泉。重生的你会有所改变,但我坚信你的灵魂永远不会变质。答应我,如果你控制不住袭击人类的冲动,就想想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还有,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可以提前解约。”
  夫子当初对水天一提到的“改变”并没在意,直到他发现自己害怕阳光的照射才意识到这个改变有点难以接受。而更让他痛不欲生的是,他竟然如饥似渴地扑向一只正在流血的狮子。他终于明白水天一留书墙上的目的。他决定辜负水天一对他的信心,拔出佩剑,想在铸成大错之前结束自己的性命。宝剑在他的头顶划下圆形的轨迹之后,刎上了他的脖子。但这个富有悲剧性的动作,却引出了一个哀莫大于心死的结果——他发现自己求死不能。抚上渐渐愈合的伤口,夫子不知道那种在月光下愈发透明的液体还能否称之为血?夫子望月兴叹,想起了瓶中的尘埃:不能忘却,就只好沉入心底。他坦然接受了所有的改变。此刻,他一心只想找到水天一,因为他知道释尊不会宽恕她。不管她面临什么惩罚,他都愿意陪她一起承受。
  水天一回到灵山,释尊对复生魔泉被盗一事只字未提,只是说:“今赐你一株‘夕阳花’,唯愿你尽早参透它的秘密。带上它去‘天阙’酿造紫色琉璃吧!酿成之日,便是你与他重逢之时。”
  自复活之后,夫子多次前往灵山,但皆因力量太弱而无法进入灵山方圆五百里的范围。三百多年后,夫子怀揣着与水天一再见的激动硬闯灵山。结果,却被打入东方的山林中。尽管释尊无法消灭夫子,但却令夫子受到重创,如果不是秦始皇陵中那块悬空的宝玉,恐怕三百年也难以恢复。正是这块宝玉成就了我和夫子的会面。
  夫子自山间爬起,拖着疲惫的身体艰难前行。他现在迫切需要一个极阴之地恢复能量。三百多年的暗夜生活,强化了他对腐朽与死亡的直觉。但这次他感应到得不是腐朽与死亡,而是一股强大而神秘的力量。他控制不住自己向它靠近的欲望。但随着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近,这股力量掌握了主动权,将他强行吸进了一座山体。他看清了引导他进来的是一团悬在半空的强光,他想抗拒,但却被迫与之融为一体。夫子重重跌坐在地上,才好好端详起这个诺大的空间:宝石缀成的天文,水银铺就的地理,燃之不尽的鱼膏,数之不尽的楼阁,组合成一座庞大而豪华的地下皇宫。然而,这些却不足以挑动他的情绪,只因高台上棺椁旁气若游丝的呼吸,牵引着他的脚步。
  这是我和夫子的初次相遇,他从我发黑的双唇便已知我身中剧毒。我的意识已经涣散,只是脖子上传来的剧烈疼痛,令我知道自己还活着。随着意识的慢慢汇聚,我缓缓睁开了眼睛,一个身着紫袍的奇怪男子赫然屹立在我的面前,我迫不及待地确认自己是否真得活着:“是你救了我?”
  他一脸的茫然很明白地暗示我:他听不懂我的语言。不过,他似乎猜到了我大概说的什么,轻轻点了点头。
  我本是一个低贱的奴隶,稀里糊涂被抓来顶替了本该殉葬的人。否则,我是没有资格死在秦始皇的棺椁前的。当然,我更不愿意就这么英年早逝。我本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传统美德,扑通一声跪在了他面前:“谢谢你的救命之恩!从今之后你便是我的主人。主人,你为什么会在皇陵?”经过我手舞足蹈地热情表演,总算让他明白了我要表达的意思。
  他指了指头顶,又比划了一翻。我注意到原本悬浮在正中的玉石不见了,虽不明个中究理,也只能点点头。
  他带着我穿透石壁出了皇陵。烈日灼伤了我的皮肤,令我被迫躲到了阴凉处。但他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又摸了摸脸,先是诧异,而后激动异常如获至宝般哈哈大笑,之后又陷入了沉思,好像领悟了什么一般点了点头。
  夫子决定暂时在秦住下来,一段时间之后,他渐渐学会了秦语。他为我取名紫风,并且坚决不让我再称呼他主人,而是代之以“夫子”。他喜欢教我读书识字。但读的全是西亚和埃及的诗歌以及传说。他写在沙地上的字,比令我头痛的小篆还要复杂。后来,我知道这是楔形文。如果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可以完整解读楔形文,那个人应该就是我了。
  夫子在发现他的力量比以前还要强大之后,又燃起了寻找水天一的念头。可是,几天之后他神情疲惫地回来了,只说了一句:“她真的不在灵山。”然后就倒地而睡。看着他熟睡的面孔,我感觉他不是我的老师,而是一个需要母亲呵护的孩子。
  后来,夫子发现了那块宝玉给他带来的更大变化:自他与那块玉合二为一之后,他吸血鬼的特质在逐渐消失,而人的特质在逐渐凸显,只是容颜依旧没有留下岁月的痕迹。更奇怪的是,他在划破皮肤后流出的竟然是血
  我曾经天真地以为时间真的可以令人忘记一切。因为夫子提到水天一的次数越来越少,我最近听他提到是在南北朝末期。渐渐地,夫子学会了笑。他会与唐朝长安酒肆的胡姬调情暧昧,会与王公贵族打马球,甚至还和杨贵妃一起跳霓裳羽衣舞。我一度以为他已经忘却了水天一,忘却了伤痛。但却发现他在宋神宗熙宁七年的某天晚上喝的不醒人事。他似乎想借一场大醉,把一切都消融在酒里,随杯而逝。可酒醒之后,他还是要从头开始,继续下一次豪放与忧伤的轮回。也许,曾经短暂的豪放只是他外放的风骨,而忧伤才是他内敛的精魂。因为他从来都没有忘却过水天一。
  与夫子相识相伴一千八百多年,除了我这个学生,他还有一个可以称之为知音的朋友。这还要从顺治十三年说起。那年秋天,夫子在香山接住一片从枝头吹落的枫叶,红得似夕阳中的精灵。“又一次生命的轮回。”一个爽朗中夹杂着哀愁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夫子的视线循声而去,是一位年轻的公子。他衣着华美却不夸张,温文尔雅中隐藏着几分不怒而威的风流。看他向夫子走来,他身边那两位毕恭毕敬的侍从露出一丝紧张,试图阻止,却又不敢。他和夫子交换了姓名,还一起谈古论今。当得知夫子来自波斯之后,他吟出了几句诗:“当你和情人在一起,共饮美酒的时刻,请你千万不要忘记,有人正在受爱情的折磨。”
  他吟完之后,夫子真正理解了中国人为什么要把“他乡遇故知”列为人生三大幸事之一。因为他吟的是古波斯诗人哈菲兹的诗句。他给夫子带来的震撼,不亚于一个今天的中国人,偶然在纽约街头听见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吟诵元稹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结果前去一问才知,他从未到过中国。
  尽管后来夫子知道他告知的姓名是假的,但却对此表示理解。他的真名叫爱新觉罗•福临,只不过传承了中国皇帝私访时的通病。自香山一遇之后,夫子与他一直有往来,也算是莫逆之交吧!毕竟夫子已经两千多岁了。皇朝中的明争暗斗让他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但他在夫子面前总是那么的意气风发与轻松。然而,夫子却在某一天,发现他年轻的双眼中布满了沧桑。后来得知是他与董鄂妃所生的皇四子夭折了。一日,夫子去皇宫探望他,见他正陪着郁郁寡欢的董鄂妃逛御花园。忧郁的董鄂妃望着紫禁城的北方说:“臣妾听闻北国有一仙境叫天阙,天阙有一种花叫夕阳,希望可以得到它。”这本是一句戏言,但却令他不惜派将军级别的武官前往,引得朝中一片反对之声。此刻,夫子感觉这个皇帝朋友,也和自己这个古波斯将军一样,在爱情面前皆是浪漫天真到至死不悔。于是夫子毛遂自荐,带着我向那与世隔绝的天阙而去。
  传说天阙位于北之极,山顶终年积雪,山腰则长满各种奇花异草,四季绽放,其中夕阳花最富盛名。但还有比此花更盛名的,那就是天阙上的银发女子,传说她的容颜可以抵抗岁月的侵蚀,如同仙子一般。许多人前往天阙,只因想一睹她的鹤发童颜。不过,自天阙的传说进入人们的记忆那天开始,就没有一个人真正到达过。
  夕阳花终于酿成了酒,水天一知道与夫子重逢的时刻终于来临了。她那一回眸的温柔,令夫子冰冻了两千多年的心骤遇东风。在我的双眼一闭一睁的瞬间,原本相距十几米远的二人已然紧紧相拥。隔了那么远,我依然可以清晰闻见二人心跳的声音。两千多年前那场三日三夜的缠绵渐渐重现。
  夕阳的余晖亦如追梦人最后的灿烂,梦醒之后,只道是一地残花,原来是刹那芳华。夫子与水天一的爱情,终究逃不过既定的悲剧,正如夏花不过秋。
  “这是我花了两千年的岁月酿成的”紫色琉璃与古朴的酒杯合奏出悦耳的清脆。夫子与水天一为他们的重逢干杯,甜蜜得就像两个初恋的中学生。
  “它的味道和以前的紫色琉璃有些不一样,但依旧很好喝。”夫子细细品味着重逢的甜蜜。
  “因为取材不一样。它是用释尊培育的夕阳花酿成的。”水天一也品尝了一杯。
  在爱情与琼浆玉液的双重陶醉下,夫子的眼中渐渐出现了幻象:水天一慢慢变成了一头意欲攻击他的猛兽。夫子惊魂未定,拔剑便刺。水天一的鲜血似毛毛细雨,毫无规律地洒向他千年不变的容颜,也唤回了他的心智。
  “原来夕阳花的秘密是从天堂到地狱。我参透得太晚,但见到了你,我不后悔。”这便是夫子记忆中,水天一留下的最后声音。夫子拔剑自刎,踏着爱人的足迹,去另一个世界追寻她的倩影。
  我阻止不了夫子自刎的举动,更不愿阻止。夫子从人到鬼,又从鬼到人,也算是畅游了前世今生。他前世征战沙场,经历了无尽的杀戮,倍受残酷煎熬;今生又囿于那一生一世的租期,受尽柔情的凌迟。死亡对他来说,无异于一种解脱。
  
  四
  
  这就是世界上最残酷的惩罚。只不过,水天一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才了解了“惩罚”的全部内容。但却至死不悔。因为如果她提前参悟了夕阳花的秘密,就永远也酿不成紫色琉璃,也就永远不可能与夫子重逢。
  我曾经问过夫子,他对大流士眼中那一闪而逝的秘密是否有过动容。他沉默良久才回答:“如果他没有杀死我的初恋,我不知道自己最终选择的,是血色蔷薇,还是紫色琉璃?爱一个人,只因他(或她)走进了你的心里,撼动了你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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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每天都站在眼睛汇成的大海  引领着潮起潮落  我愿做一条小溪  流入你智慧的旋涡    你每天都怀抱新生的婴儿  感受着心跳脉搏  我愿做一棵小树  把你宽厚的大手紧握    我知道  你是天生的指挥家  我愿做你的鼓手  把我的心声激情表达  我愿做你的舞者  在你的舞台旋出火花    你知道吗  我愿做一片落叶  迫不及待地想飘向你  我知道  我的大地母亲  你是我心灵永远的家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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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小时候是个十分贪玩的孩子。他的母亲常常为此忧心忡忡,母亲的再三告诫对他来讲如同耳边风。直到16岁那年秋天,一天上午,父亲将正要去河边钓鱼的爱因斯坦拦住,并给他讲了一个故事,正是这个故事改变了爱因斯坦的一生。  “昨天,”爱因斯坦父亲说,“我和咱们的邻居杰克大叔去清扫南边工厂的一个大烟囱。那烟囱只有踩着里边的钢筋踏梯才能上去。你杰克大叔在前面,我在后面。我们抓着扶手,一阶一阶地终于爬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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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在一天的什么时候想到她?  清晨你揉着疲惫的双眼打着哈欠经过学校旁的书店,习惯性地往里瞟一眼,被SSK清爽华丽的封面震到立刻清醒。想到了《迷糊女侠好哭丫》的连载!于是抱着她精神满满地走向教室。  刚结束的早读或许有些无聊,第一节课是语文测试,她向你招招手,把的视线定格在《铜雀楼》的爱恨情仇中。这会不会刺激下写作的灵感?你突然地笑出了声。  果然,还是有帮助的。刚看着交上去的试卷呼了口气,《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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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罗纳尔迪尼奥  英文名:Ronaldinho Gaucho  生日:1980年3月21日  身高:182 厘米  体重:76 公斤  场上位置:前卫  获得荣誉:U-17世界青年足球锦标赛冠军、最佳射手(1997年)   国际联合会杯亚军(1999年)   美洲杯赛冠军(1999年)   世界杯赛冠军(2002年)   世界足球先生(2004年)    在西班牙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有个人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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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像《变形金刚》里的谁    威震天、擎天柱、红蜘蛛、大黄蜂、萨克巨人……    填字    一、挪威的首都。  二、指刚刚懂得爱情(多指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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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神?还是……狼?  被隐藏在旧市街中的传闻……恐怖与迷团相互交错。  故事的舞台背景是昭和58年的夏天。  主角九澄博士,16岁,因为父亲的关系,从市中心移居至坐落在山中的小镇嫦娥街就读高一。嫦娥街被一条河流分为“旧市街”和“新市街”两部分,这里残存着充满神秘色彩的各种奇怪传承以及风俗。在适应着新环境的同时准备快乐地享受全新生活的九澄博士却在意着班上唯一与他保持距离的班长栉名田眠。在少数接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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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那只德国纯种菲度牧羊犬已经悄无声息地跟随她穿过三条大街八段小巷。牧羊犬威风凛凛,街上行人潮水般被它的气势劈开,向两边涌去。  她是快到学校时发现的。同学见此情景说:哟!上学还带位这么帅气的保镖!她闻言转身一看:牧羊犬正由于惯性的使然向她撞去。这时已有学生远远驻足观看。她感到这只呆头傻脑的家伙很丢她的面子。  牧羊犬在还没有刹住之时就被她揪住耳朵,连拖带拽地拉回了那座青砖堆砌的四合院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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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uld you please clean your room?  请你把自己的房间打扫一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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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雀楼望君归时大雁飞  自我有记忆以来,就在这铜雀楼中度日,每天我呆呆地望着从头顶飞过的大雁,自由地穿过云朵。我便没来由地心慌,只屋里没人,只有几缕寂寞的夕阳陪我,我想开门出去,可无论我怎么开,门总是打不开,我狠命地敲打着门,也没人理我。  直到我发怒了,砸光了所有的东西,才来了人,我想和他们说说体己的话,可他们不理我,我就对她们笑,以前娘说,我笑起来最美,子期也说,我笑最柔软!  可是,子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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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夏知希锁掉蛋糕店茶色的玻璃门——哦不!应该是从里面反锁时,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已为其平庸的一生成功画上了休止符。  那是情人节过后的第十天。早在一个周末前,店主便标新立异地在原本“王国与草莓”五个大字招牌下新加了一行名为“品尝幸福”的小标语。此后蛋糕店的生意慢慢有了起色。身为优秀学徒的他,心里自然升起了无穷的压力。因为负责看店的另一人店主的养子——蓝秋,整日不是忙着翻看报纸,就是闲坐一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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