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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魂》是战国末年楚国辞赋家宋玉的作品。从汉代到唐代,《招魂》的作者是宋玉这一认识没有人怀疑。明代黄文焕认为其作者为屈原,至此,《招魂》的作者是宋玉还是屈原就成了学术界一个争讼不休的论题。在本文中,笔者从王逸注书、《宋玉集》的流传和《招魂》在宋前诗文中的引用情况等方面来分析,认为《招魂》的著作权应属于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