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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法人治理正规化、权力义务明朗化、服务功能多样化、财务核算独立化的角度出发,着重论述了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问题。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规范 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产业化经营的有效载体、农业经营制度的组织创新,其在自身的运行和管理中,将涉及许多的环节和要素。但在实践中,一些合作社忽视了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导致了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混乱,影响了合作社作用的发挥。笔者认为,应从“三化”入手,去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管理,进而提升其运行质量。
一、权力义务明朗化
所谓明朗化,是指入社成员与合作社双方的权利义务,在《章程》中应规定的明确详细,同时更是指合作社在实际运作中要有制度和一切手续做保证,防止农民在与合作社的经济交往过程中出现问题。要想明朗化,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1.凡要求入社的成员必须履行手续,由本人志愿申请,理事会通过,交纳会费,情愿履行合作社权利义务,然后,合作社予以登记在册,并同时发给《社员证》。入股的发《正社员证》,不入股的发《准社员证》,都要贴有本人的照片,并加盖合作社公章,为有效证件。
2.凡入社的正社员,每户务必要发放一本由本人签字盖章的合作社《章程》,便于双方经常对照各自的权利义务,打牢合作社的基础。同时,凡合作社务必要制订在《章程》指导下的相关规章制度,务必在打造制度的“执行力”,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3.签订必要的责权利合同。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发实施和市场经济竞争的比较激烈,市场行情变化较大,因此,在协调合作社内部的利益调整上,必须要靠经济合同的契约来规范。
二、服务功能多样化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服务,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天职”。目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的产业农民对当今成立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期望值“很高。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有条件的时候,就应该逐步做到全方位的服务。具体地说,合作社应该做到:
1.信息服务要及时。当前,要重点帮助农民解决好信息不及时、不全面、不对称、不真实的情况。尤其产品价格的信息,这是农民最关心、最涉及切身利益的。
2.资金服务要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在资金服务有能力的前提下,可直接无利息地借助农民开发产业;也可以协调地方信用部门贷款给农民;还可以探索在合作社内部成立“合作信贷融资科”,把社会的闲散资金集合起来变成合作信贷资本,灵活方便地去服务于农民开发产业。
3.物质服务要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根据自己生产产品所需的农用物资实际情况,由合作社统一组织,保本代办,以降低生产成本,保证物资质量,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直接增加经济收入。而且在大宗生活或食品上,均可实行统一购买,确保入社农民生产、生活上都能降低成本和保证购进产品的质量。
4.技术服务要实用。凡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入社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或畜牧产品,都直接涉及到一定的科学技术,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科技培训活动。这样,不仅可以将科学技术直接转化为生产力,而且比一家一户聘请技术顾问要省钱省事得多,这也是降低科学技术成本的重要方面。
5.营销服务要配套。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凡入社成员生产的农副产品或畜牧产品,都要经过合作社销售出去。有的采取订单形式,同一价格对内收购再对外销售;有的采取经纪人集中收购,然后再对外销售的方法。订单形式集体收购销售的,必须要找好定点的销售单位或企业;集中销售的要搞好招徕经纪人的工作。
6.品牌服务要跟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具备申办产品品牌的资格,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勇于出资为自己入社的农民产品申办好商标,注册好品牌;同时,对生产的农副产品或畜牧产品,还要申报好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绿色标识。这样,不仅使入社农民生产的产品能够提高“身价”,增加经济效益;而且还能占领市场份额。
7.检测服务要可靠。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该有自己的检测设备,时刻为入社农民做好土肥检测、空气检测、水质检测和产品检测,使产品做到货真价实,量足质优,取信于市场,造福于社员。
8.和谐服务不可缺。构建社会和谐是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出的目标。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就是在入社农民和谐基础上开展的合作。所以,入社农民家中的自然灾害、生老病死等困难的,都要伸出援助关爱之手。
三、财务核算独立化
财务核算独立化有其两层含义:一是首先要有财务核算,建立财务帐、并设立好正社员个人帐户。规模较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委托代理建帐;规模较大、且产品经营量又大的务必设立专职的财会人员队伍。二是要独立核算,独立建帐,尤其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什么龙头企业、农业服务部门或其它单位组织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更要独立建帐。
每年年终要召开正社员与准社员代表大会,公布合作社的财务收支情况,做到民主理财制度化。同时,对于国家财政项目的资金来源、数额、用途与使用情况等,都要让入股入社成员清楚和掌握。
作者简介:于申申(1981-),男,辽宁锦州人,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讲师,研究方向:计算机应用。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规范 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产业化经营的有效载体、农业经营制度的组织创新,其在自身的运行和管理中,将涉及许多的环节和要素。但在实践中,一些合作社忽视了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导致了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混乱,影响了合作社作用的发挥。笔者认为,应从“三化”入手,去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管理,进而提升其运行质量。
一、权力义务明朗化
所谓明朗化,是指入社成员与合作社双方的权利义务,在《章程》中应规定的明确详细,同时更是指合作社在实际运作中要有制度和一切手续做保证,防止农民在与合作社的经济交往过程中出现问题。要想明朗化,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1.凡要求入社的成员必须履行手续,由本人志愿申请,理事会通过,交纳会费,情愿履行合作社权利义务,然后,合作社予以登记在册,并同时发给《社员证》。入股的发《正社员证》,不入股的发《准社员证》,都要贴有本人的照片,并加盖合作社公章,为有效证件。
2.凡入社的正社员,每户务必要发放一本由本人签字盖章的合作社《章程》,便于双方经常对照各自的权利义务,打牢合作社的基础。同时,凡合作社务必要制订在《章程》指导下的相关规章制度,务必在打造制度的“执行力”,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3.签订必要的责权利合同。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发实施和市场经济竞争的比较激烈,市场行情变化较大,因此,在协调合作社内部的利益调整上,必须要靠经济合同的契约来规范。
二、服务功能多样化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服务,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天职”。目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的产业农民对当今成立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期望值“很高。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有条件的时候,就应该逐步做到全方位的服务。具体地说,合作社应该做到:
1.信息服务要及时。当前,要重点帮助农民解决好信息不及时、不全面、不对称、不真实的情况。尤其产品价格的信息,这是农民最关心、最涉及切身利益的。
2.资金服务要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在资金服务有能力的前提下,可直接无利息地借助农民开发产业;也可以协调地方信用部门贷款给农民;还可以探索在合作社内部成立“合作信贷融资科”,把社会的闲散资金集合起来变成合作信贷资本,灵活方便地去服务于农民开发产业。
3.物质服务要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根据自己生产产品所需的农用物资实际情况,由合作社统一组织,保本代办,以降低生产成本,保证物资质量,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直接增加经济收入。而且在大宗生活或食品上,均可实行统一购买,确保入社农民生产、生活上都能降低成本和保证购进产品的质量。
4.技术服务要实用。凡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入社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或畜牧产品,都直接涉及到一定的科学技术,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科技培训活动。这样,不仅可以将科学技术直接转化为生产力,而且比一家一户聘请技术顾问要省钱省事得多,这也是降低科学技术成本的重要方面。
5.营销服务要配套。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凡入社成员生产的农副产品或畜牧产品,都要经过合作社销售出去。有的采取订单形式,同一价格对内收购再对外销售;有的采取经纪人集中收购,然后再对外销售的方法。订单形式集体收购销售的,必须要找好定点的销售单位或企业;集中销售的要搞好招徕经纪人的工作。
6.品牌服务要跟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具备申办产品品牌的资格,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勇于出资为自己入社的农民产品申办好商标,注册好品牌;同时,对生产的农副产品或畜牧产品,还要申报好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绿色标识。这样,不仅使入社农民生产的产品能够提高“身价”,增加经济效益;而且还能占领市场份额。
7.检测服务要可靠。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该有自己的检测设备,时刻为入社农民做好土肥检测、空气检测、水质检测和产品检测,使产品做到货真价实,量足质优,取信于市场,造福于社员。
8.和谐服务不可缺。构建社会和谐是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出的目标。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就是在入社农民和谐基础上开展的合作。所以,入社农民家中的自然灾害、生老病死等困难的,都要伸出援助关爱之手。
三、财务核算独立化
财务核算独立化有其两层含义:一是首先要有财务核算,建立财务帐、并设立好正社员个人帐户。规模较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委托代理建帐;规模较大、且产品经营量又大的务必设立专职的财会人员队伍。二是要独立核算,独立建帐,尤其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什么龙头企业、农业服务部门或其它单位组织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更要独立建帐。
每年年终要召开正社员与准社员代表大会,公布合作社的财务收支情况,做到民主理财制度化。同时,对于国家财政项目的资金来源、数额、用途与使用情况等,都要让入股入社成员清楚和掌握。
作者简介:于申申(1981-),男,辽宁锦州人,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讲师,研究方向:计算机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