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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改革对法治队伍的建设提出正规、专业及职业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扩大法律职业资格的适用范围,这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模式及师资建设等方面均产生明显影响。在此背景下,从法学教育的宗旨、法学的世俗属性和大学教育的本质论证了人文教育在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