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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属地领导是传统社会结构变革的客观要求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企(事)业单位中的党组织,一般是按行政隶属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中的党组织垂直领导的。这种组织形式是过去企事业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产品经济管理和党的“一元化领导”的产物。党的组织同时又是权力组织、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导致党政不分、政企不分,党政企三者之间实质上是一个无序的僵化的一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