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根据新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探讨了以下几个问题:(1)罪名问题.主要针对目前刑法理论上“绑架勒索罪易名说”和“绑架勒索罪保留说”进行了评析,从而得出绑架勒索罪这一罪名依然存在的结论.(2)绑架勒索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问题.在评析刑法理论上对绑架勒索罪各种界定的基础上,对绑架勒索罪作出了新的定义,并据此定义详细论述了绑架勒索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以及客体要件.(3)绑架勒索罪的有关界限问题.具体对绑架勒索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绑架勒索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进行了辨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