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次申报范围: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12年和2015年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至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期满,应当根据新修订的《认定办法》规定,重新申请认定,按本通知规定办理。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两批办理,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30日、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