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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与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上一项特有的原则,然而该原则越来越遭到理论界的质疑,在实践上也形同虚设。本文从停止执行原则在德国的演变,以及在日本、台湾地区的继受进行了深入分析。作者认为我国应基于保障人权为出发点,将行政效率置于其次,从而将停止执行确立为我国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