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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主要原因是校企合作中存在企业主体内涵模糊、笼统和定位不清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明确校企合作中企业是利益主体、法律主体、责任主体、行为主体的逻辑综合体,发挥企业"四体合一"的积极作用,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缺乏积极性的问题,推动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