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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厅[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台办、外办(港澳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台办、外办(港澳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