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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城乡发展的速度和水平很不平衡,这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分析城乡发展的阻滞因素,包括我国长期演变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农村主体思想观念落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平衡等方面的原因,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的实现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指导价值。
关键词:城乡和谐发展;阻滞因素;对策建议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1-170-03
一、城乡发展中的不和谐现状
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城乡发展的速度和水平很不平衡,表现为一些方面的差距较大或有扩大的趋势。
1、城乡收入差距大
城乡差距首先体现在城乡居民的收入差别方面。有关数据显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长期维持在25:1左右的程度,这是一个极大的差距;而且,随着发展城乡差距不仅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有继续拉大的势头。[1]
2、城乡社会发展差别大
由于中国长期实施城乡分治的政策,在财政方面推行倾斜政策,导致农村、农民的发展大大落后。城乡居民收入差别仅是城乡差距的一个方面,而更多差距则体现在城乡居民社会福利待遇差距明显、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较大、城乡公用事业发展的差距较大等方面。城乡教育、医疗保障、最低收入及失业养老社会保障等社会福利差别巨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方面城乡差别日益明显。综合城乡收入差别和城乡社会发展差别,中国的城乡差距已经达到了一个极其严重的程度。
二、影响城乡和谐发展的主要阻滞因素分析
要改变城乡发展的不和谐状况,必须科学分析城乡发展不和谐的深刻原因,探寻城乡和谐发展的根本路径。城乡和谐发展的阻滞因素既有历史遗留的,也有现实新生的;既有体制造就的,又有自然形成的。
1、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系制约着城乡和谐发展
我国不是随着工业化而逐步推进城镇化,加速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向城镇转移,而是从体制、政策到各项管理制度都限制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剥夺了农民的宪法上的自由迁徙权,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由于长期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在处理农村与城市关系问题上,仍自觉或不自觉地存在“重城轻乡”的观念,甚至以牺牲农民利益来换取城市和工业的发展。许多公共产品以及社会资源,只有城市居民才可以享有,而农民是不可能享有的,这也是城乡不和谐的原因之一。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从本质上讲,农村改革只是一种对社会生产力的初步释放,并没有形成农村经济的飞跃。[2]
2、落后思想观念和教育水平的差距制约着城乡和谐发展
重工轻农的传统观念和相应的发展政策,使农业和农村资源配置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造成了城乡发展失衡的局面。城乡和谐发展与我国科技教育发展的城乡差距十分不开的。城乡之间公共产品分享最不平等的首推教育。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具有劳动力量的优势,但却不具备质的优势。农村干部的素质令人担忧,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只具备初中文化水平,甚至还不到,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导致现阶段农村体力型劳动大量过剩与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过程中所需要的较高质量的劳动力严重短缺并存的尴尬局面。城乡教育除了硬件条件上的差距外,更重要的是教育观念上的差距。新《义务教育法》公布以后,城市居民中普遍认同了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观念,而在广大农村中,对教育是强制实施的法定义务的观念普遍不予认同,认为那还是自己家庭的私事。农村与城市科技发展的差距也十分显著,在不少基层农村,科技人员和适用的科技成果严重缺乏,科技投入严重不足。财政科技投入很低,甚至没有预算安排,基层农村科技管理部门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此外,信息获取条件上的差异也严重制约着城乡和谐发展。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倍增效应。在某种意义上,信息是经济繁荣的催化剂。但在我国信息化发展中出现了明显的重城市、轻农村的趋势,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正在加剧。据《中国统计年鉴》等有关资料,我国城乡之间的信息差距十分悬殊,且呈扩大趋势。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平衡,农民工问题制约着城乡和谐发展
在城乡和谐发展中,城乡经济上的和谐发展是关键。在目前我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的收入的有效捷径首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是大多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的手段。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策已允许农民工进城就业,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农民工进城务工时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他们在城市被视为低等公民,所从事的基本上也是城市中处于低层次的职业,且由于务工人员身份不变,带来工资低下甚至拖欠工资、劳保福利无保障、职业技术培训不落实、子女教育难安排等一系列问题,总体上仍处于被歧视的地位。[3]“最低工资保障、同工同酬,加班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对许多农民工来说是奢望,这些严重地侵犯着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着城乡的和谐发展。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性规律来讲,科技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当今全球经济竞争中越来越难以取得优势,占领市场。一旦全球经济发展减速,遭遇经济低迷和发展不景气,那种主要依靠简单劳动的产业将难以为继,附着在这些产业上的农民工也将失去生活保障。[4]这充分说明,那种简单把农民转移到城里,不解决好转移到城里农民的长远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住房等问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农民问题、消除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的。农民工问题已成为城乡和谐发展所必须支付的“和谐成本”,是城乡和谐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
4、社会福利保障的差异制约着城乡和谐发展
社会保障是近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在中国特殊的历史环境、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背景下建立的。几十年来,该制度一直走的是一条城乡分割的道路。城市社会保障制度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处于严重失衡状态,这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更不利于城乡和谐发展[5]。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在保障种类、保障水平、保障体制等方面都表现出严重的不公平,相比农村而言,城市建立了比较普遍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退休养老制度、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障制度以及其他的社会保险制度。而在农民收入显著低于非农职业者收入的同时,农村的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就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养老保障、涉农的社会保险等都显著地落后于城市,距离实现农民“困有所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目标,仍有较大差距。从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的角度来看,不管公民的生活状况或经济地位如何,医疗保障应当成为一种全体国民的权利。医疗卫生服务应归入公共品的范围,由公共财政来运作。但我国的农村医疗卫生长期以来始终处于被财政忽视的地位。
三、城乡和谐发展的对策建议
城乡之间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实现城乡一体化,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地位平等、城乡之间开放互通、城乡优势互补互促、城乡经济共同进步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
1、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政策和体制的一体化
城市和乡村要和谐发展必须双向和谐互动,国家非农产业和大中城市要为促进农村综合发展,消除二元结构,加速乡村人口城镇化做出应有的贡献。统筹城乡和谐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要着眼长远、统筹兼顾,从体制机制入手,协调推进。归根结底是改变城乡不平等对待的政策,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差距发展战略,建立起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的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格局。这就要求做到:取消城乡间的种种不平等待遇,使城乡居民享受公平的国民待遇,拥有平等的权利和发展机会;打破城乡界限,使城乡居民和各种生产要素都能自由迁徙和自由流动,这就同时要求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改变城乡分割、各自发展的模式。[6]以深化改革为突破点,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的体制和机制。一是调整国民收人分配结构,加快推进城乡公共财政和金融体系建设的一体化。二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户口迁移落户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户口迁移条件,探索实行按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以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户口准迁基本条件的新制度。三是统一规划,着力改变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四是推进农村综合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城乡一体化的新体制新机制。
2、加大农村人才培养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教育的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国家应通过多种渠道增加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扭转长期以来大多由农民承担基础教育经费的状况,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名副其实。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所需的劳动力会越来越少,农民要增收,只有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中去。当前,政府应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规范农村就业中介组织。建立和健全覆盖面广的劳务输出网络,帮助农民有序流动;二是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不但可以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而且可以提高其就业层次和收入水平;三是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大批进城务工的农民已成为第二、三产业的重要力量,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对农民工利益的保护已不仅仅是农民工本身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必须加大力度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工资、工作环境、劳动合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着手,彻底的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大立法的保护,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政策,使农民工权益保护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关于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得到贯彻实施,做到有法必依,为农民工提供一个温暖和谐的工作环境,一方面为城市建设做出贡献,另一方面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3、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不论是从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缺陷及对城乡和谐发展的负面影响看,还是从城乡和谐发展的需要看,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都迫在眉睫。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应是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应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救灾制度,建立统一完善的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统筹城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一体化,统筹改革城乡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协调与均衡。
参考文献:
[1]钟茂初.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的理念与数据[J].经济经纬,2007,(02):16-19.
[2]段爱勤.城乡和谐发展的理性审视与路径探析[J].中州学刊,2009,(05):142-143.
[3]陈伯庚.把握好城乡和谐发展的着力点[J].上海农村经济,2005,(10):13-15.
[4]邹国浩.城乡一体化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什么[J].中国乡村建设,2009,(01):154-157.
[5]杨翠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差异及统筹改革思路[J].浙江大学学报,2004,34(3):12-18.
[6]杨辉,梁胜文.试论我国当前的城乡差距及其统筹发展[J].沧桑,2007,(01):81-3.
关键词:城乡和谐发展;阻滞因素;对策建议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1-170-03
一、城乡发展中的不和谐现状
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城乡发展的速度和水平很不平衡,表现为一些方面的差距较大或有扩大的趋势。
1、城乡收入差距大
城乡差距首先体现在城乡居民的收入差别方面。有关数据显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长期维持在25:1左右的程度,这是一个极大的差距;而且,随着发展城乡差距不仅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有继续拉大的势头。[1]
2、城乡社会发展差别大
由于中国长期实施城乡分治的政策,在财政方面推行倾斜政策,导致农村、农民的发展大大落后。城乡居民收入差别仅是城乡差距的一个方面,而更多差距则体现在城乡居民社会福利待遇差距明显、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较大、城乡公用事业发展的差距较大等方面。城乡教育、医疗保障、最低收入及失业养老社会保障等社会福利差别巨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方面城乡差别日益明显。综合城乡收入差别和城乡社会发展差别,中国的城乡差距已经达到了一个极其严重的程度。
二、影响城乡和谐发展的主要阻滞因素分析
要改变城乡发展的不和谐状况,必须科学分析城乡发展不和谐的深刻原因,探寻城乡和谐发展的根本路径。城乡和谐发展的阻滞因素既有历史遗留的,也有现实新生的;既有体制造就的,又有自然形成的。
1、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系制约着城乡和谐发展
我国不是随着工业化而逐步推进城镇化,加速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向城镇转移,而是从体制、政策到各项管理制度都限制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剥夺了农民的宪法上的自由迁徙权,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由于长期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在处理农村与城市关系问题上,仍自觉或不自觉地存在“重城轻乡”的观念,甚至以牺牲农民利益来换取城市和工业的发展。许多公共产品以及社会资源,只有城市居民才可以享有,而农民是不可能享有的,这也是城乡不和谐的原因之一。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从本质上讲,农村改革只是一种对社会生产力的初步释放,并没有形成农村经济的飞跃。[2]
2、落后思想观念和教育水平的差距制约着城乡和谐发展
重工轻农的传统观念和相应的发展政策,使农业和农村资源配置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造成了城乡发展失衡的局面。城乡和谐发展与我国科技教育发展的城乡差距十分不开的。城乡之间公共产品分享最不平等的首推教育。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具有劳动力量的优势,但却不具备质的优势。农村干部的素质令人担忧,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只具备初中文化水平,甚至还不到,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导致现阶段农村体力型劳动大量过剩与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过程中所需要的较高质量的劳动力严重短缺并存的尴尬局面。城乡教育除了硬件条件上的差距外,更重要的是教育观念上的差距。新《义务教育法》公布以后,城市居民中普遍认同了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观念,而在广大农村中,对教育是强制实施的法定义务的观念普遍不予认同,认为那还是自己家庭的私事。农村与城市科技发展的差距也十分显著,在不少基层农村,科技人员和适用的科技成果严重缺乏,科技投入严重不足。财政科技投入很低,甚至没有预算安排,基层农村科技管理部门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此外,信息获取条件上的差异也严重制约着城乡和谐发展。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倍增效应。在某种意义上,信息是经济繁荣的催化剂。但在我国信息化发展中出现了明显的重城市、轻农村的趋势,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正在加剧。据《中国统计年鉴》等有关资料,我国城乡之间的信息差距十分悬殊,且呈扩大趋势。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平衡,农民工问题制约着城乡和谐发展
在城乡和谐发展中,城乡经济上的和谐发展是关键。在目前我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的收入的有效捷径首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是大多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的手段。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策已允许农民工进城就业,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农民工进城务工时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他们在城市被视为低等公民,所从事的基本上也是城市中处于低层次的职业,且由于务工人员身份不变,带来工资低下甚至拖欠工资、劳保福利无保障、职业技术培训不落实、子女教育难安排等一系列问题,总体上仍处于被歧视的地位。[3]“最低工资保障、同工同酬,加班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对许多农民工来说是奢望,这些严重地侵犯着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着城乡的和谐发展。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性规律来讲,科技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当今全球经济竞争中越来越难以取得优势,占领市场。一旦全球经济发展减速,遭遇经济低迷和发展不景气,那种主要依靠简单劳动的产业将难以为继,附着在这些产业上的农民工也将失去生活保障。[4]这充分说明,那种简单把农民转移到城里,不解决好转移到城里农民的长远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住房等问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农民问题、消除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的。农民工问题已成为城乡和谐发展所必须支付的“和谐成本”,是城乡和谐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
4、社会福利保障的差异制约着城乡和谐发展
社会保障是近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在中国特殊的历史环境、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背景下建立的。几十年来,该制度一直走的是一条城乡分割的道路。城市社会保障制度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处于严重失衡状态,这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更不利于城乡和谐发展[5]。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在保障种类、保障水平、保障体制等方面都表现出严重的不公平,相比农村而言,城市建立了比较普遍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退休养老制度、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障制度以及其他的社会保险制度。而在农民收入显著低于非农职业者收入的同时,农村的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就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养老保障、涉农的社会保险等都显著地落后于城市,距离实现农民“困有所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目标,仍有较大差距。从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的角度来看,不管公民的生活状况或经济地位如何,医疗保障应当成为一种全体国民的权利。医疗卫生服务应归入公共品的范围,由公共财政来运作。但我国的农村医疗卫生长期以来始终处于被财政忽视的地位。
三、城乡和谐发展的对策建议
城乡之间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实现城乡一体化,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地位平等、城乡之间开放互通、城乡优势互补互促、城乡经济共同进步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
1、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政策和体制的一体化
城市和乡村要和谐发展必须双向和谐互动,国家非农产业和大中城市要为促进农村综合发展,消除二元结构,加速乡村人口城镇化做出应有的贡献。统筹城乡和谐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要着眼长远、统筹兼顾,从体制机制入手,协调推进。归根结底是改变城乡不平等对待的政策,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差距发展战略,建立起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的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格局。这就要求做到:取消城乡间的种种不平等待遇,使城乡居民享受公平的国民待遇,拥有平等的权利和发展机会;打破城乡界限,使城乡居民和各种生产要素都能自由迁徙和自由流动,这就同时要求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改变城乡分割、各自发展的模式。[6]以深化改革为突破点,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的体制和机制。一是调整国民收人分配结构,加快推进城乡公共财政和金融体系建设的一体化。二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户口迁移落户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户口迁移条件,探索实行按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以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户口准迁基本条件的新制度。三是统一规划,着力改变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四是推进农村综合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城乡一体化的新体制新机制。
2、加大农村人才培养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教育的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国家应通过多种渠道增加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扭转长期以来大多由农民承担基础教育经费的状况,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名副其实。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所需的劳动力会越来越少,农民要增收,只有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中去。当前,政府应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规范农村就业中介组织。建立和健全覆盖面广的劳务输出网络,帮助农民有序流动;二是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不但可以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而且可以提高其就业层次和收入水平;三是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大批进城务工的农民已成为第二、三产业的重要力量,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对农民工利益的保护已不仅仅是农民工本身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必须加大力度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工资、工作环境、劳动合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着手,彻底的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大立法的保护,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政策,使农民工权益保护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关于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得到贯彻实施,做到有法必依,为农民工提供一个温暖和谐的工作环境,一方面为城市建设做出贡献,另一方面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3、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不论是从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缺陷及对城乡和谐发展的负面影响看,还是从城乡和谐发展的需要看,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都迫在眉睫。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应是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应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救灾制度,建立统一完善的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统筹城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一体化,统筹改革城乡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协调与均衡。
参考文献:
[1]钟茂初.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的理念与数据[J].经济经纬,2007,(02):16-19.
[2]段爱勤.城乡和谐发展的理性审视与路径探析[J].中州学刊,2009,(05):142-143.
[3]陈伯庚.把握好城乡和谐发展的着力点[J].上海农村经济,2005,(10):13-15.
[4]邹国浩.城乡一体化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什么[J].中国乡村建设,2009,(01):154-157.
[5]杨翠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差异及统筹改革思路[J].浙江大学学报,2004,34(3):12-18.
[6]杨辉,梁胜文.试论我国当前的城乡差距及其统筹发展[J].沧桑,2007,(0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