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规制的世行范式评析与中国范式重构

来源 :法学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ushicahg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世行营商环境评估中的"保护少数投资者"指标以各经济体规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纸面规则作为评估基础,其案例假设中隐含着公司形态独立性、关联交易损害性、严格规制良法性和私人执法主导性等前提假定.该指标设定构成了带有自身价值倾向的"世行关联交易规制范式",其内在逻辑缺陷可归纳为:简单的案例假设与市场客观情境相去甚远,对于关联交易的结构与功能认知有失偏颇,规制方法忽略了不同法律手段之间的整体协同以及评估结果不能反映法律运行实践及其规制效果.以世行范式为参照,能够发现中国现行相关立法存在相似的视角局限和制度缺陷.回应中国市场情境与现实需求的制度变革需要从基于独立法人的行为规制范式转向基于公司集团的结构与行为并重的规制范式.重构的基本思路应当以行为法和组织法的相互协调为基础,着重发挥利益平衡的规制功能,在法律机制上注重事前批准、事中披露与事后救济的多措并举,在实施保障上做到公共执法与私人执法并重.
其他文献
在政党建设、国家治理、社会发展一体推进的逻辑进路中,党政关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结构,历经初步探索、框架建构、横向整合、体系深化等发展阶段.在实践变迁中,党政关系呈现出多元机制有机联动的制度机理,具体表现为治理现代化的战略导向、党政职能分工的组织逻辑、党政治理法治化的过程特征、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提升的目标依归.在新时代背景下,要从党的领导制度建设、政治文化体系整合、党政治理结构创新等方面,推动党政关系制度体系的现代化发展.
中国的领导体制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也是决定国家治理能力尤其是领导力的核心要素.当代中国政党领导体制是在长期革命的历史中形成的,它从根本上解决了近代中国面临的生存危机和权威危机,实现了政治权威的创造性重建.中国政党领导体制以新型政党制度作为制度基础,由中国共产党掌握国家领导权,在领导原则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领导结构上确立了党、政、军、群、法之间的结构体系,在领导权运行机制上采用民主集中制,在领导方法上实行群众路线.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党领导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
面对非传统安全威胁,人群之间会受自我保护和利益分化驱使,做出"不要发生在我身边"的人群排斥行为,这一定程度上会扰乱社会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本文将其概括为"圈层阻隔"现象."圈层阻隔"是指个体处于包括非传统安全事件在内的危机情境当中,个体围绕自身利益的自保行为,个体依据信任程度,动态地划分彼此相互排斥的人群圈层."圈层阻隔"的形成是危机情境威胁自身安全情况下,个体打破传统的秩序格局对常态人群关系的重新调整."圈层阻隔"现象的研究,丰富了非传统安全管理在社会属性上的阐释,强化了围绕危机情境中的"人"而进行的沟
陕西省档案馆保存的"紫阳县正堂"诉讼档案系当事人起诉到官府的土地纠纷案例,其呈现的土地交易规范包括:"买卖由地主为政",交易应"契明价足","不得事后争买",从交易的启动、程序和结果等层面,既规范了土地交易活动,也与律典、习惯、判例等资料相印证.通过当事人双方呈请,官府批词和判词的申明,土地交易规范在当事人之间、官府和乡民之间被不断强化,得以遵循.交易规范不仅约束交易活动,还规制诉讼程序和裁判结果,进而被社会成员普遍认可.诉讼档案反映的清朝土地交易规范中蕴含的私法理念包括:尊重卖主意愿,保障交易自由;便利
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已成为促进干部担当、创新的重要保护与救济机制,但在试点实践中,干部主动申请或党政机关主动适用容错免责机制仍面临不少困境.本文通过对容错纠错机制适用中政府组织、干部个体和公众三方行为偏好互动影响的机理分析,发现容错纠错机制实施过程存在较大的梗阻张力.由于相关各方对容错纠错所持的心理价值、利益选择和面临的不利威胁各不相同,容错纠错机制实施中出现了干部申请动力"偏软"、管理机关问责压力"偏硬"和免责救济途径"偏虚"等问题.进一步的案例剖析表明,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本身的优化并不能化解机制的短板,只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在数字时代,国家治理不但需要主动适应数字技术的新诉求而实行内涵式变革,而且应该借助数字技术全面提升其现代化水平.在现实向度上,既需要通过"治理好"数字技术规避资本无序扩张、侵犯数据隐私、网络攻击等风险隐患,也需要通过"利用好"数字技术推进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依法治国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经济治理能力、社会治理能力等国家治理主要领域的现代化.在此基础上,中国应进一步按照自己的逻辑语境和评判标准设计数字技
风险社会意味着风险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这表明人类所面临的危险不再以孤立事态、固化形态、单一状态出现.在政府和社会对危机注意力达到峰值之前,风险所蕴含的能量酝酿已久并蓄势待发,而标志性突发事件发生以后,风险的能量也不会快速转化,这就在常态与应急态之间出现了第三种模糊形态——可称之为"转换态".相对于以规则为基础的常态和以问题为导向的应急态,转换态的本质体现了现代治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对转换态的治理,既区别于常态中的平常心"治未病"方法,也不同于应急态中的集中精力"下猛药"方法,而需要兼用这两种方法之所
监督权是法治国家政治框架中的支柱性权力.纵观世界各国,由于文化传统、政治制度、权力架构等结构性要素的显著差异,监督权的政治属性、价值取向及其在国家权力架构中的定位和作用不尽相同.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时代背景下动议和推开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一大创举,经过理论的涤荡和实践的检验正逐步释放出期待中的治理效能,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为主干的监督体系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性构成.因此,有必要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行较为系统的回溯,全面客观评估改革所取得的
国际税收领域存在数种税收协定解释方法,主要包括《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所规定的条约解释规则、各国对"经合组织范本注释"的借鉴参考、依各国国内法的解释、各国制定的单边技术性解释.此外,为了实现缔约国双方对于税收协定的一致解释,国际税收理论和实践还发展出了共同解释的方法.然而,现有的国际税法解释理论、规则与实践均无法为税收协定解释提供圆满的解决方案.在税收协定的解释和适用中,由于政策目标或解释方法的差异,中国可能会与协定伙伴国因解释的冲突而产生税收争议,从而使纳税人面临双重征税的风险.为了给纳税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
新中国一成立就将保障公民基本生存与发展权利的工作纳入了政策保障范畴,开辟了基础教育、卫生、就业、残疾人保障等各类专门事业来分项保障公民权利,但分项模式造成了不同类事业之间的割裂性,降低了保障效率.2001年我国物质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后,国家开始将传统的保障政策向更为科学的长效机制转变,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推出了平台化、集约化、系统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这项彰显中国"权利保障"特色的事业将社会主义本质落实到每一位公民身上,以"行动的权利"来实现并孵化社会主义公民多向度的基本权利.未来需要在把握规律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