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律视角下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风险及其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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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顶岗实习是高职生由学生过渡到社会人的重要阶段,是培养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的主要手段之一,对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有着显著的实践意义。然而,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合法权益受损事件呈现上升趋势,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且全面的保障。文章从学生顶岗实习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集中表现入手,对如何防范顶岗实习中所遇到的风险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高职生 顶岗实习 法律风险
  基金项目:浙江省教育厅2014年科研项目《协同运作: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的危机防范机制构建研究》(项目编号:Y201430887)阶段性成果,负责人:虞凯。
  作者简介:虞凯,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教务处,助理研究员;徐朝钢,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图书信息中心,助理实验师。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5-242-02
  “工学结合”是高职院校积极探索推行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顶岗实习作为实践性教学,是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也是凸显学生就业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例,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实际上,这种实践性学习潜在着危机隐患,其危机状况频发,引起了学校和社会的强烈关注。多数高职院校和实习单位未能对其中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地管控,直接导致了学生利益受损,进而使得学生顶岗实习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只有不断完善顶岗实习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共同又有区别的责任体系,多举措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才能做好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风险管控工作,实现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一、顶岗实习法律风险的集中表现
  (一)最严峻的法律风险——合法保障权益
  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问题在法律管理中仍处于空白地带,专项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尚未出台。国家对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和权益保障问题极为重视,虽然在高职教育的众多文件、规定中强调高职院校要重视顶岗实习,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强化考核评价,但对校外兼职和实习环节中相关约束性较少,原则性较强,缺乏可操作性 ,导致学生遭遇合法权益受损时无法可依。在现行的劳动关系管理领域,我国最主要的《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对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适用何种法律关系没有确切的规定,致使学生顶岗实习休息休假、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对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身份认定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仍属于学生身份,参加实习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升自身技能;二是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持此观点的理由是用人企业在管理顶岗实习学生时以职工的管理方法和薪酬待遇来对待实习生,理应受到劳动法律保护;三是学生具有双重身份属性,学生仍是在籍学生,同时也是履行岗位职责,遵守企业规定的劳动者。
  (二)最现实的法律风险——安全事故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重于泰山,是职业生涯成功的翅膀,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伤害事故分为实习岗位和非实习岗位。根据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师范项目抽样样本数据,每10万名实习学生发生一般性伤害的约78.65人,其中导致死亡的约4.69人,机械伤害、跌倒摔伤、交通事故是学生实习伤害事故的三大主要类型 ,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顶岗实习学生是在真实的情景中完成实习任务,学生的专业技能未能达到娴熟状态,加上自身遇事故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因此顶岗实习学生容易面临生产安全事故的威胁和侵害。学生的双重身份,法律地位仍是受教育者,在遭遇事故后,现行的法律对赔偿责任方至今没有明确的规定,无法依据《劳动法》获得救济。可见,所谓的“双重保护”对学生来说似乎上了“双保险”,但是也能清楚地看到在顶岗实习中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学校和实习单位在承担责任时容易发生相互推诿风险,使得“双保险”变成了“双重伤害”。
  (三) 最先面临的法律风险——实习协议
  为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一份完善的实习协议能够明确各方的责任,保障各方的权益,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能够受到保护。当学生在参加顶岗实习之前,应当有明確的合同来规定顶岗实习当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顶岗实习三方协议。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尽如人意,由于合同三方所掌握的信息和资源的不一致,学生处于明显弱势地位,导致在不签协议情况下开展顶岗实习的现象多发易发。然而,实习协议中的内容存在多重问题,如工作时间、实习报酬、发生伤亡和纠纷的处理等等。这种问题极易导致发生问题时学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形同虚设。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组织与安排现状看,自主学习是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主要方式之一,未签有完善的实习协议下,学生、学校、实习单位三方权利义务关系处于模糊不确定状态,发生的各种纠纷所造成的法律责任难以归责,致使学生在纠纷下因缺乏必要的证据陷入被动状态。
  二、建立健全顶岗实习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
  (一) 加快顶岗实习相关法律制度建设
  1.明确实习学生的法律地位:宏观方面,应将顶岗实习学生视为“准劳动者”,享有《劳动法》中所应具有享受的相关权利。实习学生的法律地位一旦确立,可以明确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管理主体,可将顶岗实习学生纳入到工伤保险中,使得顶岗实习的学生得到全面的法律保护;微观方面,为了使得有关规定在实践层面更具操作性,必须从本质上解决问题,要对顶岗实习学生是否和实习单位之间具有劳动法律关系进行确认,除了满足16周岁以上等硬性规定外,还要就个案本身制定出可行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2.确保顶岗实习责任强制保险的全覆盖:国外职业教育实习与我国的高职生顶岗实习趋于类似,在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职业教育顶岗实习法律体系。如德国的《联邦职业教育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教育企业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并根据参与职业教育程度获取不同等级的国家经费补助。《事故保险法》、《企业基本法》、《职业教育促进法》等明确了各方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责任和义务,保障维护了学生的各项权益 。在这个方面。我国也开展了许多的有益尝试,如教育部推行的《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将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校方责任保险合二为一,以职业院校或实习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费,若发生伤亡事故,学校或实习单位负有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进行补偿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2012年以来,许多省市已经开始推行,但是并未全面推开,有必要通过立法,完善现有制度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推行顶岗实习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3.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有权利就有责任,顶岗实习学生的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就尤为重要。因为国家的有关规定中对实习环节的约束太少,且缺乏可操作性,造成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权益受到损害时难以维权,在问题出现后沦为真正的弱势群体,应当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在完善司法救济,如建立实习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简化实习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两个方面,降低实习维权和司法救济成本等途径保证实习学生在合法权益、诉求得以实现 。
  4.规范与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协议:顶岗实习协议中主要解决的问题是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划清责任归属。为此,要通过立法对协议的规范来确认学校单位在顶岗实习协议的签订过程中所承担的主体责任。从学校的角度而言,应当统一制定程序和操作办法,由学校出面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的三方协议,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利益,明确学校、企业、学生三方的权利与义务。对于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现象,学校也应主动协调,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学生自己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
  (二)构建共同有区别的责任体系
  1.政府的协调监督作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顶岗实习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发挥协调与监督作用。政府对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资质合法企业加大扶持和激励力度,同时建立起三种有效制度:一是备案审查制度。主要对顶岗实习的高职院校、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相关信息以及三方協议进行严格的审查备案,以确保学校派送学生、学生条件和接受实习生单位资质的合法性,各方共同签订的实习协议内容合法,明确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二是检查制度。通过运用现代互联网等途径,不定期对顶岗实习学生合法权益实现情况、接收实习单位的劳动安全规程及执行情况、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管控等进行检查,多举措保证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建立质量评估与信息公开制度。对顶岗实习的高职院校、学生、实习单位三方的实习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并公开。
  2.学校的主体作用:学校在顶岗实习中应起到主体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甄选优秀的实习单位。应当建立顶岗实习单位的备选资源库,根据有利于学生增长职业技能的原则,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优选一批合法且声誉较好的单位作为实习基地,并开展长期合作;二是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有效监督。学校应当成立专门负责实践教学的管理机构,如学生顶岗实习指导中心等部门,并指派专门老师全程负责管理学生的顶岗实习的全过程。另外,学校制定的有关顶岗实习管理制度还需修改完善,从顶岗实习前、中、后三期进行有效的跟踪和动态管理。
  3.实习单位的指导管理责任:实习单位应在法律框架下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一是按法律规定和三方协议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并派专人作为单位实习指导学生开展顶岗实习;二是切实加强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和安全保障工作,在顶岗实习前,组织顶岗实习的学生集中学习实习纪律、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三是与实习学生和学校构建信息通报制度,结合实习特点和内容及时、客观地向学生、学校反馈学生实习的真实情况,确保学生顶岗实习任务的完成。
  (三) 强化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意外伤害,表现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的欠缺和薄弱,同时也暴露出学校在学生顶岗实习组织过程中的问题与弊端。学生在不同的行业领域面临的实习风险也不一样,为此在顶岗实习开始之前,学校要组织进行培训,使他们有法律上、心理上的准备,在日常教学中也应当通过多渠道,如开设相关劳动法、顶岗实习等选修课程,讲座等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学生在遭遇权益损害时除了维权还应进行适当的心理调适,正视发展中的问题,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学校也应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把自己的言行举止纳入到法治之中。
  通过为期半年至一年的顶岗实习,高职生有效地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技能,高职院校适应于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换代时期,实现了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风险的管控,以客观和发展的观点正视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以学生为本,因势利导地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使顶岗实习落到实处。
  注释:
  严苗.浅析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教育与职业.2014(18).
  实习有风险管控须加强.凤凰网教育.http://edu.ifeng.com/a/20141013/408 34858_0.sh tml
  王妙婷,等.中外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晋中学院学报.2014(4).
  龚勋.大学生顶岗实习的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研究.中国成人教育.2014(23).
  参考文献:
  [1]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联合工作小组编. 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2013年度报告.出版信息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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