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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学会,特别是市(地)级学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散”。因此,以“专”治“散”,是学会整治、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1、专业学会。学会宜少而精,专业性要强,并以一定的行业规模为基础。2、专家会员。学会不同于一般的群众组织,也不是“专业工会”,会员结构对知识层次、技术职务层次的要求宜严格,一般以工程师或相当于工程师技术职务以上的利技人员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