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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发布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中,对出让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方式,在沿袭"招标、拍卖或者挂牌""老三样"的同时,又"创新性"的规定了招标出让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定。对于此种规定是否合理,以及如何区分选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招标出让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相关规定的冲突与反思,均需予以审慎考量,以期进一步的规范、细化与调整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招标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