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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8日,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的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教育部、财政部有关司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同志和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人事厅(局)、全国主要高等院校负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同志等5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正值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十五周年。会上,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长刘京辉简要回顾了基金委成立十五年来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所做的大量工作,并公布了今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总体设想和2012年的选派计划。以下根据会议公布的内容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一、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基本情况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是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始终坚持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宗旨,以国家发展战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以培养一批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自1996年留学基金委成立以来,国家公派留学的选派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选派和管理办法,建立了涵盖各专业领域达3 200人的评审专家库,保证了选派质量;选派规模从1996年的2 044人增至2010年的13 036人;15年间共选拔91 560人;目前仍在外学习的留学人员23 700多人;按期回国率平均为98.23%。国家公派留学成为国家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及国家亟需各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拓展了我国与世界各国教育、科技、文化、经贸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二、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选派工作的新变化
2012年,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贯彻落实,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新举措主要有七点。一是扩大选派规模,从2011年的1.3万人计划扩大到2012年的1.6万人。二是创新和完善选派机制,按照《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要求,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从以前只面向60所项目院校,改为面向全国各高校和各行各业选拔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包括试点吸纳在外优秀自费留学生参与选拔。三是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等项目重点推行以科研项目和研究课题为依托的新的选拔办法,重点支持团队形式派出。四是访问学者项目的留学资格有效期由原来的两年调整为一年,缩短派出周期。五是西部地区项目将结合《教育规划纲要》中确定的“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充分利用东部地区高校对外交流合作渠道和平台,扩大以团队形式派出。六是继续推动与世界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共同设立奖学金,选拔最优秀的学生攻读博士学位。七是设立并试点实施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
三、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重点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了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6大重点项目。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该项目经国务院批准,于2007年开始实施,今年是首期实施的最后一年。新一期项目执行期为2012-2016年,选派规模计划从第一期的每年5 000人增加到每年6 000人。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年3 500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每年2 500人。②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开展高校本科生国际交流,是高等教育国际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应对国际人才竞争的现实需要。2012年将设立并试点实施“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主要面向“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选拔本科二年级以上优秀学生赴国外高水平院校或机构进行3到12个月的课程学习、开展毕业设计或实习等。③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规模将有所扩大,扩大部分将重点支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以及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等对人才培养的需求。④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自2012年起,将重点支持有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教师个人和团队出国研修,进一步强调选派质量。⑤加大对有关地方和重点行业、部门人才培养的支持。⑥提高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奖励金额。奖励金额从5 000美元提高到6 000美元,奖励规模为500人,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29个国家实施。对特别优秀拔尖学生设立“特等奖”,每人奖励1万美元。有关奖学金项目的详细情况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四、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重点资助的
学科和专业领域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具体学科、专业领域详见国家留学网。
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申请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计划于2011年11月1日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凡符合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2012年的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0日。申请人须按所申请奖学金项目规定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向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委托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单位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并统一向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具体申请条件及各奖学金项目申请受理方式及时间详见国家留学网。
六、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交存保证金。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服务期为两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经批准可从事1-2年的博士后研究。
编辑:张力玮
今年正值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十五周年。会上,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长刘京辉简要回顾了基金委成立十五年来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所做的大量工作,并公布了今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总体设想和2012年的选派计划。以下根据会议公布的内容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一、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基本情况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是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始终坚持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宗旨,以国家发展战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以培养一批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自1996年留学基金委成立以来,国家公派留学的选派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选派和管理办法,建立了涵盖各专业领域达3 200人的评审专家库,保证了选派质量;选派规模从1996年的2 044人增至2010年的13 036人;15年间共选拔91 560人;目前仍在外学习的留学人员23 700多人;按期回国率平均为98.23%。国家公派留学成为国家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及国家亟需各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拓展了我国与世界各国教育、科技、文化、经贸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二、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选派工作的新变化
2012年,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贯彻落实,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新举措主要有七点。一是扩大选派规模,从2011年的1.3万人计划扩大到2012年的1.6万人。二是创新和完善选派机制,按照《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要求,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从以前只面向60所项目院校,改为面向全国各高校和各行各业选拔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包括试点吸纳在外优秀自费留学生参与选拔。三是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等项目重点推行以科研项目和研究课题为依托的新的选拔办法,重点支持团队形式派出。四是访问学者项目的留学资格有效期由原来的两年调整为一年,缩短派出周期。五是西部地区项目将结合《教育规划纲要》中确定的“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充分利用东部地区高校对外交流合作渠道和平台,扩大以团队形式派出。六是继续推动与世界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共同设立奖学金,选拔最优秀的学生攻读博士学位。七是设立并试点实施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
三、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重点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了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6大重点项目。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该项目经国务院批准,于2007年开始实施,今年是首期实施的最后一年。新一期项目执行期为2012-2016年,选派规模计划从第一期的每年5 000人增加到每年6 000人。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年3 500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每年2 500人。②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开展高校本科生国际交流,是高等教育国际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应对国际人才竞争的现实需要。2012年将设立并试点实施“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主要面向“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选拔本科二年级以上优秀学生赴国外高水平院校或机构进行3到12个月的课程学习、开展毕业设计或实习等。③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规模将有所扩大,扩大部分将重点支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以及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等对人才培养的需求。④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自2012年起,将重点支持有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教师个人和团队出国研修,进一步强调选派质量。⑤加大对有关地方和重点行业、部门人才培养的支持。⑥提高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奖励金额。奖励金额从5 000美元提高到6 000美元,奖励规模为500人,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29个国家实施。对特别优秀拔尖学生设立“特等奖”,每人奖励1万美元。有关奖学金项目的详细情况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四、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重点资助的
学科和专业领域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具体学科、专业领域详见国家留学网。
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申请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计划于2011年11月1日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凡符合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2012年的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0日。申请人须按所申请奖学金项目规定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向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委托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单位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并统一向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具体申请条件及各奖学金项目申请受理方式及时间详见国家留学网。
六、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交存保证金。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服务期为两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经批准可从事1-2年的博士后研究。
编辑:张力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