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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知道的那里买,再卖到想知道的那里去。”这是业内人对隐私买卖业最为简单直白的总结,简单的买卖二字背后隐藏着信息源、中间商和客户三大群体,环环相扣,构成了一条完整的行业链条,并分化出“精细型与粗放型”两种经营模式
刚搬进新房,就频繁接到电话,问“你的房子要不要卖?”还没来得及说话,短信又响起来,“诚信放贷,快速办理,款中扣息,详情请联系……”生活中,你是否也有这样的困惑——怎么我的这点事,别人都知道?
实际上,除了个人通话清单、车辆资料、户籍信息、信用卡信息和企业负责人信息外,公民的纳税和新生儿信息也都存在被泄露和被买卖的可能。承办北京市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最大团伙案的检察官孙威近日在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更是直言:“只要同外界进行接触而产生的信息都有被泄露的可能。”
以北京为例,仅2010年一年,北京市各级法院便集中审理了十余件此类案件,20多家商务调查公司因涉嫌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被查,50多名从业人员被警方刑事拘留。面对此类案件井喷状的现实情况,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承办个人信息泄露案件的四人小组,其中一名检察官说:“公安机关在去年‘疯狂’移送这些案件,尤其是在下半年。”该院在2010年共受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31件41人,而这两项数字在2009年度均为0。
基于网络的交易
2月18日,检察官孙威承办的北京目前最大一起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刘红波等23人因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被提起公诉。
今年30岁的犯罪嫌疑人刘红波只有初中文化,她的男朋友是年长自己15岁的代槟。2009年7月,二人无意间发现有人在网上买卖个人信息,觉得这是个挣钱途径,便合伙开设了北京龙江君威信息咨询中心,开始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经营范围”不仅涉及手机机主和车主的身份证信息、户籍地址、手机通话清单,甚至还能定位手机所在地。
刘红波说,她买入一条信息要花30元,倒手就能卖50元至80元;一张电话清单是200元至400元,她再加价100元卖出。据检察机关统计,刘红波、代槟总共赚了30多万元。
刘红波的生意几乎全在网上进行。她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骑驴裸奔”,活跃于十多个公民个人信息交易QQ群里,一边向他人购买机主信息、通话清单、车辆档案、户籍等信息,一边积极寻找买家,转卖牟利,为此,她还专门自建了两个群,用于推销。她与本案的另一个犯罪嫌疑人路宽就是通过QQ群结识的,并且成为稳定的客户关系。
路宽的网名叫“信息资源”,是多个QQ群内专门提供信息的卖家。28岁的犯罪嫌疑人张萍与路宽是情人,案发前她在北京某公司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客服部投诉处理中心任职。为了讨好路宽,她将从单位获得的近200条机主信息和通话清单,全部免费提供给路宽,甚至还将自己的工号和密码给了他,让路宽直接登录电信平台进行查询。据路宽供述,他的信息大部分都卖给了刘红波,累计有200多条。
这个由通讯公司客服人员、调查公司经理、律所负责人等23人组成的团伙,分工明确,分布于买卖的各个环节,成为整个行业最真实的缩影。
“这起案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通过网络交易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中间商之所以对这种信息获取方式情有独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网络交易的便利性和低风险性。”孙威说。这些网络上的交流平台已经成为最大的个人信息传播集散地,将分散于全国各地的个人信息买卖者联系起来,为这种非法的买卖行为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在多起案件中,司法机关都发现了这些不法分子经常会登陆一些侦探QQ群、侦探论坛等,将想要调查的信息发布在交流平台上,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其他人在获取这些信息后便会主动和其取得联系,然后进行信息买卖。在2010年海淀检察院受理的31起涉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中,有20件的交易双方没有见过面,在网上取得联系后,通过QQ或者邮箱传递信息文件,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完成交易,其所占比例高达64.5%。
“我们曾登陆过这些交流平台,人数非常多,注册的都是假名,我还记得其中一个名字是‘网通信息’,表明可以提供网通的信息,但是具体什么地方的网通,就不得而知了,而且这些人都不是一个区域的,遍布全国各地。”孙威透露这种交易方式给他们的取证带来了很多困难,无法从根本上对这些不法分子进行打击。
本案庭审持续了四天,并未宣判。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3月至案发,张萍等7人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刘红波等14人以买卖等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另有两人事后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分别被诉帮助毁灭证据罪和包庇罪。
其实,早在2010年6月8日,曾经为安毅提供过被害人详细个人信息的14名关联人物就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涉嫌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5项罪名。之后,这14人分别被判处两年零两个月到六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罚金。
信息泄露重灾区
“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司法机关很容易锁定类似通话清单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源头,在众多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详细的通讯信息被泄露的情况是最严重的。”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的付晓梅检察官承办过多起涉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和很多通讯公司“内鬼”都有过接触,她发现通讯信息泄露已经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
在提起这些“内鬼”时,她频频摇头说:“在这些人中,我真的为唐菲(化名)感到惋惜,她是联通北京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监控中心主任,硕士学历,已经是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了,后来向朋友提供了100多条手机号码信息,赚了2万元左右,其实她当时的月薪已经是1万多元了。”
在众多泄露手机号码信息的通讯公司“内鬼”中,除了像唐菲这样的公司中层外,还有中级座席维护、商务客户代表和10086客服中心职员等不同级别的员工,他们供职的通讯公司包括移动、联通、网通、电信,还有和这些通讯业大公司有商业合作关系的小公司。
朝阳区法院在审理一系列涉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后,曾做了一项调研,详细分析了通讯公司泄露信息的5种方式。
一是查询通话记录。这是目前泄露个人信息最常见的手段。各通讯公司的电脑网络系统对通话记录保存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因此可以查询到客户半年以内的通话情况,包括主叫号码、被叫号码、通话时间及每次通话时长。客户的通话记录只有本人可以查询和打印。根据规定,工作人员非经客户本人同意,不得查询客户的通话记录,但是由于通讯公司部分工作人员拥有业务权限,能够凭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网络系统,进行非法查询。
二是短信查询。最初短信查询的内容非常完整,除本机号码外,还包括发信对象号码、来信号码及短信的文字内容。后来很多通讯公司为了保护客户隐私及减少系统存储量,网络系统已经不再存储客户短信的文字内容,如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自2009年8月起就不再保存客户短信文字内容。无法查询到文字内容,但可以继续查询发信对象号码、来信号码及通信时间。短信查询与通话记录的查询要求是一样的,只能由客户本人进行。
三是修改客服密码。原始客服密码是专属于每个手机号的初始化密码,用于识别各个号码,保护客户的通信安全。客服密码被用于查询手机通话记录、查询短信记录和变更套餐等。根据规定,通讯公司非经机主同意,不得变更客服密码。通讯公司非法变更客服密码属强制性变更,不需要知晓原始客服密码,只需按下“变更”操作键后,再输入新的客服密码就可非法变更。不法分子获得变更后的客服密码就可以随意查询机主的通话详单。
四是查询机主信息。知道机主的某部分信息后,通过通讯公司工作人员查询机主其他关联信息,具体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方式等。客户在安装固定电话、宽带以及办理后付费手机业务时需要向通讯公司提供身份材料,并由通讯公司保存。这些信息被输入电脑系统进行储存、管理。一些不法分子将已获得的部分客户信息告知通讯公司内部人员,由内部人员通过工作平台查询进而获得机主的其他信息。
五是手机定位查找机主位置。手机定位是通讯业务中非常特殊的一种业务,其办理有严格的要求。在通讯公司系统内部,能够有权限进行手机定位的工作人员较少,但是很多涉案人员还是会利用自己手中的特权,通过分析信令,利用交换机进行定位,向他人提供机主的准确位置。
而这些方式则成为“安毅血案”的导火索。
完整的产业链条
“从知道的那里买,再卖到想知道的那里去。”这是业内人对隐私买卖业最简单直白的总结,但是简单的买卖二字背后隐藏着信息源、中间商和客户三大群体,环环相扣,构成一条完整的行业链条。
在业内,作为最终买方的客户和最初卖方的信息源直接进行交易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中间商成为行业链条中最为关键的人物,他们甚至是整个行业的操控者,事实上的犯罪源头也由他们开始。以此为起点,一条买卖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逐步形成。
以私家侦探为主的中间商一般都会首先开设“市场调查中心”、“商务调查公司”和“信息咨询公司”等形式的公司,以提供咨询和策划服务为由,在工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表面上合法经营,实际上从事的是调查个人隐私的非法行为。
在通过网络和平面媒体的广告宣传吸引客户后,他们按照客户的要求,或者通过其他中间商,或者直接和信息源取得联系,通过购买或私人关系,从信息源手中获取相关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除了会被私家侦探用于调查业务外,还会再次进入信息买卖市场,转卖赚差价。
实际上,像唐菲这样拥有自主获取信息权限的只是少数,大多数倒卖个人信息的商贩无法直接获取信息,他们盈利的途径就是“花钱购买,然后再卖给其他人,赚个差价”。私家侦探原正、拥正德就是这样操作的。
原正本在一家涂料企业工作,拥正德是涂料工人。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大量建筑施工作业停工,原正的涂料生意陷入低谷,公司有外债追不回来。在讨债中,原正意识到,“商务调查”是门好生意,这一想法与拥正德一拍即合。2009年6月,以拥正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东方摩斯商务调查中心”成立。为打法律擦边球,他们将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为市场调查、法律咨询、技术服务、会议服务等。原正将公司的经营范围、电话及自己的QQ发布到网上,招揽客户。2009年9月,一位姓马的男子委托原正查询一个农业银行账户的交易信息。他委托广东一个叫“宏鑫”的网友,很快就查到了客户需要的信息。就这样,原正经过简单的核实,交差后拿到1500元报酬。
原正的收费标准大致如下:查房产信息每条2000元至2500元,查手机话费单每个1500元至2600元,查银行余额每笔1000元至1500元,查户籍每个300元至500元,查医院病历档案每个2000元至2500元,查车辆档案信息每个100元至200元。2010年12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公民条人信息罪分别判处原正、拥正德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这条产业链上,以张萍、唐菲为代表的包括国家机关或者来自金融、交通、通讯、教育和医疗等行业的信息“内鬼”处于上游信息源头,刘红波、原正等是中间商,下游的则是安毅等众多信息需求者。
值得警惕的是,《方圆》记者获知,处于链条上游的信息源中不乏知名的企业和机构,在医疗机构中,赫赫有名的协和医院 “榜上有名”;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在各大银行中,客户信用卡信息泄露量位居前列,据了解,仅在上海地区,招商银行的6万名白金行用卡的信息已经全部泄露;通讯行业的形势则最为严重,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大公司甚至成为私家侦探最稳定的信息来源地。
两种经营模式
《方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虽然同在一条产业链条上,个人信息买卖却分化出两种完全不同的经营模式。海淀区检察院提供的调研报告显示,该院2010年度承办的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所有案件中,涉及私家侦探公司经营者的只有4件5人,仅占12.9%。
私家侦探涉案比例之所以比较低,在很大程度上要归结于他们的“精确型经营模式”。私家侦探的客户群体对信息的需求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客户本身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旦接受客户的委托,其往往要通过多种手段来调查获取特定人物的个人信息,不仅耗费的时间长,而且需动用一些高科技手段。
通过这种模式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通常会比较全面准确。与此同时,委托私家侦探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客户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十分明确,其背后往往有不为人知的个人原因。私家侦探一般不会追究客户委托的缘由,所以获取个人信息带来的后果也不堪设想,安毅酿成的血案便是最有力的铁证。
另一种则相反,被办案检察官称为“粗放型经营模式”,是隐私买卖中主流的经营模式。中间商除了能向私家侦探提供部分精确的特定信息外,还可以向特定客户提供海量无针对性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数量往往以万条为单位,但是信息的内容和价值有限,其价格又十分低廉,每条信息的价格都在1角钱左右,有些甚至连1分都不到。
在目前破获的涉案信息数量最大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仅仅花费数百元便购得了某非法网站的管理员账号,后直接从该网站下载了80G容量的信息,整整一亿多条。
这些海量信息由于价格低廉,往往会频繁交易,供各个级别的中间商转卖赚差价,但是绝大多数会落到急需客户群体的小企业负责人或者营销从业人员手中,最终“成就”了人人痛恨的垃圾短信,短信中推销的产品也是种类繁多,涵盖了化妆品、保健品、数码电子产品和保险等等。
数十倍的暴利
马克思有一句描述商人逐利的经典名言: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他们将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的时候,他们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的时候,他们敢于冒绞刑的危险。这样的描述同样适用于隐私买卖中的中间商们,更何况其中的利润还可能达到500%。
安毅在和北京神州浩天商务调查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后,前后一共向其支付了1万元的费用,但是调查公司为安毅付出的调查成本甚至连1000元都不到。由于是从熟悉的通讯公司“内鬼”手中直接拿到王新宇的通话清单和基本信息,业务员李磊只用了200元,后在王新宇的车上安装追踪器,连续跟踪半个月时间,确定其样貌和住址,期间花费大概800元左右,加上最后支付给李磊的20%佣金,即2000元,调查公司在安毅的这单生意中,纯收益就高达7000元。
但并不是每个侦探公司都能像神州浩天公司那样,直接和掌握信息源的“内鬼”接触,他们更多地是依靠手握丰富资源的中间商们。
“这些中间商大多都和通讯公司的‘内鬼’相识,有些甚至曾经在通讯公司工作过,所以他们能以很低的价钱拿到信息,一条手机号码的信息包含了手机机主信息和通话记录,价钱是100元一条,手机定位的技术含量较高,定位一次200元左右,后来甚至还出现了‘包月’——2000元/月,任意调取手机信息和定位机主位置。”付晓梅告诉《方圆》记者,从通讯公司泄露出的信息原始价格是十分低的。
中间商如果将这些信息转卖给相识的侦探公司,价格一般会翻一倍,如果在网络上有不相识的人求购,价码往往会翻几倍,由于获取相对容易,户籍、车辆信息的行情也大至如此。
银行和住建委的保密程度相对高出不少,所以银行存款和房产信息最“昂贵”,记者了解到,此类信息的原始价格为500元,然后以1500元直接转手,等到最终端的客户手中时,收费甚至接近3000元。
相比这些单个的精确信息的买卖,“粗放型经营模式”的信息倒卖的盈利空间也很大,例如,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房山区一个信息倒卖者从2009年3月开始经营至当年12月28日案发,曾雇佣3人做帮手,从“大户”处大批量买卖,获利接近10万元。
行业规矩“三不查”
每个行当都有行规,明确规定了哪些该干,哪些不该干。
只谈买卖,不谈为什么买卖,是信息买卖这一行最基本的“行规”。已经被判刑的私家侦探原正在庭审时供述:“我从来不打探委托人为什么查询别人信息,即使有时候对方会主动向我透露,也只是听听而已,不会做任何记录。”
警方破获了多起私家侦探涉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但是无一例外,在调查取证时麻烦多多。这些调查公司从来不会保留业务记录,很多客户的联系方式被删除,大量的犯罪事实和犯罪金额只能靠他们回忆交代。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些专事他人隐私买卖的调查公司对此的解释是,要为客户保密。
调查公司的业务范围也是有“底线”的,即“三不查”,中央机关不查、政法机关不查和黑社会不查。检察官孙威向记者透露过一些细节:在这些不法分子经常登录的QQ群里,有人曾经给出了一个手机号码,是辽宁省铁岭市某位官员的,问有谁敢提供这个号码的通话记录,结果没人回应。
当然也有不遵守“行规”的人,在2月28日开庭的北京市最大的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团伙案中,有人就获取了某位在京的省部级高官的通话记录,而这份通话记录的泄露源头居然是某侦查机关。
刚搬进新房,就频繁接到电话,问“你的房子要不要卖?”还没来得及说话,短信又响起来,“诚信放贷,快速办理,款中扣息,详情请联系……”生活中,你是否也有这样的困惑——怎么我的这点事,别人都知道?
实际上,除了个人通话清单、车辆资料、户籍信息、信用卡信息和企业负责人信息外,公民的纳税和新生儿信息也都存在被泄露和被买卖的可能。承办北京市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最大团伙案的检察官孙威近日在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更是直言:“只要同外界进行接触而产生的信息都有被泄露的可能。”
以北京为例,仅2010年一年,北京市各级法院便集中审理了十余件此类案件,20多家商务调查公司因涉嫌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被查,50多名从业人员被警方刑事拘留。面对此类案件井喷状的现实情况,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承办个人信息泄露案件的四人小组,其中一名检察官说:“公安机关在去年‘疯狂’移送这些案件,尤其是在下半年。”该院在2010年共受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31件41人,而这两项数字在2009年度均为0。
基于网络的交易
2月18日,检察官孙威承办的北京目前最大一起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刘红波等23人因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被提起公诉。
今年30岁的犯罪嫌疑人刘红波只有初中文化,她的男朋友是年长自己15岁的代槟。2009年7月,二人无意间发现有人在网上买卖个人信息,觉得这是个挣钱途径,便合伙开设了北京龙江君威信息咨询中心,开始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经营范围”不仅涉及手机机主和车主的身份证信息、户籍地址、手机通话清单,甚至还能定位手机所在地。
刘红波说,她买入一条信息要花30元,倒手就能卖50元至80元;一张电话清单是200元至400元,她再加价100元卖出。据检察机关统计,刘红波、代槟总共赚了30多万元。
刘红波的生意几乎全在网上进行。她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骑驴裸奔”,活跃于十多个公民个人信息交易QQ群里,一边向他人购买机主信息、通话清单、车辆档案、户籍等信息,一边积极寻找买家,转卖牟利,为此,她还专门自建了两个群,用于推销。她与本案的另一个犯罪嫌疑人路宽就是通过QQ群结识的,并且成为稳定的客户关系。
路宽的网名叫“信息资源”,是多个QQ群内专门提供信息的卖家。28岁的犯罪嫌疑人张萍与路宽是情人,案发前她在北京某公司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客服部投诉处理中心任职。为了讨好路宽,她将从单位获得的近200条机主信息和通话清单,全部免费提供给路宽,甚至还将自己的工号和密码给了他,让路宽直接登录电信平台进行查询。据路宽供述,他的信息大部分都卖给了刘红波,累计有200多条。
这个由通讯公司客服人员、调查公司经理、律所负责人等23人组成的团伙,分工明确,分布于买卖的各个环节,成为整个行业最真实的缩影。
“这起案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通过网络交易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中间商之所以对这种信息获取方式情有独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网络交易的便利性和低风险性。”孙威说。这些网络上的交流平台已经成为最大的个人信息传播集散地,将分散于全国各地的个人信息买卖者联系起来,为这种非法的买卖行为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在多起案件中,司法机关都发现了这些不法分子经常会登陆一些侦探QQ群、侦探论坛等,将想要调查的信息发布在交流平台上,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其他人在获取这些信息后便会主动和其取得联系,然后进行信息买卖。在2010年海淀检察院受理的31起涉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中,有20件的交易双方没有见过面,在网上取得联系后,通过QQ或者邮箱传递信息文件,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完成交易,其所占比例高达64.5%。
“我们曾登陆过这些交流平台,人数非常多,注册的都是假名,我还记得其中一个名字是‘网通信息’,表明可以提供网通的信息,但是具体什么地方的网通,就不得而知了,而且这些人都不是一个区域的,遍布全国各地。”孙威透露这种交易方式给他们的取证带来了很多困难,无法从根本上对这些不法分子进行打击。
本案庭审持续了四天,并未宣判。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3月至案发,张萍等7人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刘红波等14人以买卖等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另有两人事后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分别被诉帮助毁灭证据罪和包庇罪。
其实,早在2010年6月8日,曾经为安毅提供过被害人详细个人信息的14名关联人物就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涉嫌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5项罪名。之后,这14人分别被判处两年零两个月到六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罚金。
信息泄露重灾区
“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司法机关很容易锁定类似通话清单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源头,在众多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详细的通讯信息被泄露的情况是最严重的。”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的付晓梅检察官承办过多起涉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和很多通讯公司“内鬼”都有过接触,她发现通讯信息泄露已经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
在提起这些“内鬼”时,她频频摇头说:“在这些人中,我真的为唐菲(化名)感到惋惜,她是联通北京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监控中心主任,硕士学历,已经是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了,后来向朋友提供了100多条手机号码信息,赚了2万元左右,其实她当时的月薪已经是1万多元了。”
在众多泄露手机号码信息的通讯公司“内鬼”中,除了像唐菲这样的公司中层外,还有中级座席维护、商务客户代表和10086客服中心职员等不同级别的员工,他们供职的通讯公司包括移动、联通、网通、电信,还有和这些通讯业大公司有商业合作关系的小公司。
朝阳区法院在审理一系列涉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后,曾做了一项调研,详细分析了通讯公司泄露信息的5种方式。
一是查询通话记录。这是目前泄露个人信息最常见的手段。各通讯公司的电脑网络系统对通话记录保存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因此可以查询到客户半年以内的通话情况,包括主叫号码、被叫号码、通话时间及每次通话时长。客户的通话记录只有本人可以查询和打印。根据规定,工作人员非经客户本人同意,不得查询客户的通话记录,但是由于通讯公司部分工作人员拥有业务权限,能够凭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网络系统,进行非法查询。
二是短信查询。最初短信查询的内容非常完整,除本机号码外,还包括发信对象号码、来信号码及短信的文字内容。后来很多通讯公司为了保护客户隐私及减少系统存储量,网络系统已经不再存储客户短信的文字内容,如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自2009年8月起就不再保存客户短信文字内容。无法查询到文字内容,但可以继续查询发信对象号码、来信号码及通信时间。短信查询与通话记录的查询要求是一样的,只能由客户本人进行。
三是修改客服密码。原始客服密码是专属于每个手机号的初始化密码,用于识别各个号码,保护客户的通信安全。客服密码被用于查询手机通话记录、查询短信记录和变更套餐等。根据规定,通讯公司非经机主同意,不得变更客服密码。通讯公司非法变更客服密码属强制性变更,不需要知晓原始客服密码,只需按下“变更”操作键后,再输入新的客服密码就可非法变更。不法分子获得变更后的客服密码就可以随意查询机主的通话详单。
四是查询机主信息。知道机主的某部分信息后,通过通讯公司工作人员查询机主其他关联信息,具体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方式等。客户在安装固定电话、宽带以及办理后付费手机业务时需要向通讯公司提供身份材料,并由通讯公司保存。这些信息被输入电脑系统进行储存、管理。一些不法分子将已获得的部分客户信息告知通讯公司内部人员,由内部人员通过工作平台查询进而获得机主的其他信息。
五是手机定位查找机主位置。手机定位是通讯业务中非常特殊的一种业务,其办理有严格的要求。在通讯公司系统内部,能够有权限进行手机定位的工作人员较少,但是很多涉案人员还是会利用自己手中的特权,通过分析信令,利用交换机进行定位,向他人提供机主的准确位置。
而这些方式则成为“安毅血案”的导火索。
完整的产业链条
“从知道的那里买,再卖到想知道的那里去。”这是业内人对隐私买卖业最简单直白的总结,但是简单的买卖二字背后隐藏着信息源、中间商和客户三大群体,环环相扣,构成一条完整的行业链条。
在业内,作为最终买方的客户和最初卖方的信息源直接进行交易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中间商成为行业链条中最为关键的人物,他们甚至是整个行业的操控者,事实上的犯罪源头也由他们开始。以此为起点,一条买卖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逐步形成。
以私家侦探为主的中间商一般都会首先开设“市场调查中心”、“商务调查公司”和“信息咨询公司”等形式的公司,以提供咨询和策划服务为由,在工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表面上合法经营,实际上从事的是调查个人隐私的非法行为。
在通过网络和平面媒体的广告宣传吸引客户后,他们按照客户的要求,或者通过其他中间商,或者直接和信息源取得联系,通过购买或私人关系,从信息源手中获取相关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除了会被私家侦探用于调查业务外,还会再次进入信息买卖市场,转卖赚差价。
实际上,像唐菲这样拥有自主获取信息权限的只是少数,大多数倒卖个人信息的商贩无法直接获取信息,他们盈利的途径就是“花钱购买,然后再卖给其他人,赚个差价”。私家侦探原正、拥正德就是这样操作的。
原正本在一家涂料企业工作,拥正德是涂料工人。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大量建筑施工作业停工,原正的涂料生意陷入低谷,公司有外债追不回来。在讨债中,原正意识到,“商务调查”是门好生意,这一想法与拥正德一拍即合。2009年6月,以拥正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东方摩斯商务调查中心”成立。为打法律擦边球,他们将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为市场调查、法律咨询、技术服务、会议服务等。原正将公司的经营范围、电话及自己的QQ发布到网上,招揽客户。2009年9月,一位姓马的男子委托原正查询一个农业银行账户的交易信息。他委托广东一个叫“宏鑫”的网友,很快就查到了客户需要的信息。就这样,原正经过简单的核实,交差后拿到1500元报酬。
原正的收费标准大致如下:查房产信息每条2000元至2500元,查手机话费单每个1500元至2600元,查银行余额每笔1000元至1500元,查户籍每个300元至500元,查医院病历档案每个2000元至2500元,查车辆档案信息每个100元至200元。2010年12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公民条人信息罪分别判处原正、拥正德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这条产业链上,以张萍、唐菲为代表的包括国家机关或者来自金融、交通、通讯、教育和医疗等行业的信息“内鬼”处于上游信息源头,刘红波、原正等是中间商,下游的则是安毅等众多信息需求者。
值得警惕的是,《方圆》记者获知,处于链条上游的信息源中不乏知名的企业和机构,在医疗机构中,赫赫有名的协和医院 “榜上有名”;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在各大银行中,客户信用卡信息泄露量位居前列,据了解,仅在上海地区,招商银行的6万名白金行用卡的信息已经全部泄露;通讯行业的形势则最为严重,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大公司甚至成为私家侦探最稳定的信息来源地。
两种经营模式
《方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虽然同在一条产业链条上,个人信息买卖却分化出两种完全不同的经营模式。海淀区检察院提供的调研报告显示,该院2010年度承办的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所有案件中,涉及私家侦探公司经营者的只有4件5人,仅占12.9%。
私家侦探涉案比例之所以比较低,在很大程度上要归结于他们的“精确型经营模式”。私家侦探的客户群体对信息的需求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客户本身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旦接受客户的委托,其往往要通过多种手段来调查获取特定人物的个人信息,不仅耗费的时间长,而且需动用一些高科技手段。
通过这种模式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通常会比较全面准确。与此同时,委托私家侦探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客户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十分明确,其背后往往有不为人知的个人原因。私家侦探一般不会追究客户委托的缘由,所以获取个人信息带来的后果也不堪设想,安毅酿成的血案便是最有力的铁证。
另一种则相反,被办案检察官称为“粗放型经营模式”,是隐私买卖中主流的经营模式。中间商除了能向私家侦探提供部分精确的特定信息外,还可以向特定客户提供海量无针对性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数量往往以万条为单位,但是信息的内容和价值有限,其价格又十分低廉,每条信息的价格都在1角钱左右,有些甚至连1分都不到。
在目前破获的涉案信息数量最大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仅仅花费数百元便购得了某非法网站的管理员账号,后直接从该网站下载了80G容量的信息,整整一亿多条。
这些海量信息由于价格低廉,往往会频繁交易,供各个级别的中间商转卖赚差价,但是绝大多数会落到急需客户群体的小企业负责人或者营销从业人员手中,最终“成就”了人人痛恨的垃圾短信,短信中推销的产品也是种类繁多,涵盖了化妆品、保健品、数码电子产品和保险等等。
数十倍的暴利
马克思有一句描述商人逐利的经典名言: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他们将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的时候,他们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的时候,他们敢于冒绞刑的危险。这样的描述同样适用于隐私买卖中的中间商们,更何况其中的利润还可能达到500%。
安毅在和北京神州浩天商务调查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后,前后一共向其支付了1万元的费用,但是调查公司为安毅付出的调查成本甚至连1000元都不到。由于是从熟悉的通讯公司“内鬼”手中直接拿到王新宇的通话清单和基本信息,业务员李磊只用了200元,后在王新宇的车上安装追踪器,连续跟踪半个月时间,确定其样貌和住址,期间花费大概800元左右,加上最后支付给李磊的20%佣金,即2000元,调查公司在安毅的这单生意中,纯收益就高达7000元。
但并不是每个侦探公司都能像神州浩天公司那样,直接和掌握信息源的“内鬼”接触,他们更多地是依靠手握丰富资源的中间商们。
“这些中间商大多都和通讯公司的‘内鬼’相识,有些甚至曾经在通讯公司工作过,所以他们能以很低的价钱拿到信息,一条手机号码的信息包含了手机机主信息和通话记录,价钱是100元一条,手机定位的技术含量较高,定位一次200元左右,后来甚至还出现了‘包月’——2000元/月,任意调取手机信息和定位机主位置。”付晓梅告诉《方圆》记者,从通讯公司泄露出的信息原始价格是十分低的。
中间商如果将这些信息转卖给相识的侦探公司,价格一般会翻一倍,如果在网络上有不相识的人求购,价码往往会翻几倍,由于获取相对容易,户籍、车辆信息的行情也大至如此。
银行和住建委的保密程度相对高出不少,所以银行存款和房产信息最“昂贵”,记者了解到,此类信息的原始价格为500元,然后以1500元直接转手,等到最终端的客户手中时,收费甚至接近3000元。
相比这些单个的精确信息的买卖,“粗放型经营模式”的信息倒卖的盈利空间也很大,例如,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房山区一个信息倒卖者从2009年3月开始经营至当年12月28日案发,曾雇佣3人做帮手,从“大户”处大批量买卖,获利接近10万元。
行业规矩“三不查”
每个行当都有行规,明确规定了哪些该干,哪些不该干。
只谈买卖,不谈为什么买卖,是信息买卖这一行最基本的“行规”。已经被判刑的私家侦探原正在庭审时供述:“我从来不打探委托人为什么查询别人信息,即使有时候对方会主动向我透露,也只是听听而已,不会做任何记录。”
警方破获了多起私家侦探涉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但是无一例外,在调查取证时麻烦多多。这些调查公司从来不会保留业务记录,很多客户的联系方式被删除,大量的犯罪事实和犯罪金额只能靠他们回忆交代。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些专事他人隐私买卖的调查公司对此的解释是,要为客户保密。
调查公司的业务范围也是有“底线”的,即“三不查”,中央机关不查、政法机关不查和黑社会不查。检察官孙威向记者透露过一些细节:在这些不法分子经常登录的QQ群里,有人曾经给出了一个手机号码,是辽宁省铁岭市某位官员的,问有谁敢提供这个号码的通话记录,结果没人回应。
当然也有不遵守“行规”的人,在2月28日开庭的北京市最大的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团伙案中,有人就获取了某位在京的省部级高官的通话记录,而这份通话记录的泄露源头居然是某侦查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