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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真的缺少契约精神吗?契约精神应该高于国家经济安全吗?未来20年中国参与全球化的基点何在?
达能-娃哈哈之争不断升温激化,涉及的范围已从原来的法律之争扩展到政治、经济和道德等更广泛的层面。但是,面对如此重大的社会冲突,多数知识精英保持了沉默。但王巍却旗帜鲜明地站到了达能的一边,喊出了“中国需要契约精神”的醒目口号。
在我看来,达能-娃哈哈之争对中国社会的最深刻意义,绝不是基本“契约精神”的常识性启蒙,中国人由此需要反省的最大问题是:怎样在接受跨国公司投资和引入跨国公司竞争的同时,破除“跨国公司盲从”,制止“跨国公司强权”,并建立与之针锋相对的“中国企业崛起观”,保证中国企业能够在国家经济安全的环境中进行公平竞争、履行平等契约。
中国真的缺少契约精神吗?
王巍认为:这场法律与道德大战,是讲契约一方(外方),与不讲契约一方(中方)的矛盾冲突,并毫不犹豫地喊出了“中国需要契约精神”的口号。他提出:“契约精神恰恰是一个商业社会最基本的文化,是基因;而我们中国向来缺乏这种文化,缺少这种基因……向来认为这种基因并不重要,使命更重要。其实基因是同样重要的。这里所谓的‘基因’就是商业契约精神……不履约带来的结果完全是破坏性的。”
但是,王巍这些话说得太早了。达能—娃哈哈之争的起步阶段,娃哈哈处于明显舆论劣势。但是,从2007年7月开始,宗庆后开始从弱势防守转入强势进攻。
在这里,恰恰是达能在双方争端开始时肆意挥舞的“法律契约之剑”,在宗庆后娃哈哈方面组织系统法律反击之后,变成了达能自己头上的一道悬刃。特别是在达能是否竞业禁止和同业竞争问题上,由于各地合资企业小股东以其人之道还治达能其身,使达能在中国的生存方式有全线崩溃之危。
综上所述,我与王巍的第一个分歧,是中国现阶段最缺少的不是契约精神。这是一场中国企业尝试着以法律武器跳出跨国公司契约陷阱的法律大战,反映出中国企业家与中国律师的“系统法律精神”和诉讼策略水平,也是“契约精神”在中国发芽、生根和开花后结出的硕果。
这仅是一场契约之争吗?
在王巍看来:“不能因为感情问题,或是带来社会所谓经济安全问题,就可以推翻契约。”
6月14日,我发表了致达能的公开信,跳出单纯契约的局限,着重从四个角度批评了达能超契约范畴的法律失策、经济失误、道德失态和政治失常。
特别是深陷契约至上思维的达能,却完全无视中国在同业竞争与竞业禁止上的法律,闭口不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对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的有关规定,坚持说“现行中国法律并没有任何规定禁止达能”的一切并购行为。
本来,国家经济安全问题是王巍最早提出,并在2006年“两会”期间引起高度重视。2006年6月国家迅速立出法规,2006年9月开始实施。正是这部《外商企业投资法》中对民族品牌和驰名商标企业的特殊保护,给娃哈哈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但是,不知何故,王巍现在却偏偏要把契约精神放在国家经济安全之上。
然而,将著名品牌纳入国家经济安全管理是国际通例。
1986年,英国爵士詹姆斯在法国人民银行、法国里昂信贷银行和美国美林银行支持下,准备敌意收购美国固特异轮胎公司。消息一出,它就陷入了亚克朗市人民的民族战争之中,俄亥俄州州长示意开展了反并购调查,州司法委员会出台了保护固特异的特殊法律,最终击退了这场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并购游戏。
与美国的情况相同,达能在法国也发动过同样的人民战争。2004年,社会风传百事可乐要收购达能,引来全法国民众的愤怒声讨。为此,法国许多政要,包括总理、总统都出面讲话,坚定不移地支持达能。由此迫使百事可乐“辟谣”,终止了这场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的政治大战。
看看这些案例,不知那些一味反对“民族情感”的人们该作何感想?在这里,各国政要们所表现出来的“使命感”一点也不比我们中国人差,反而显得更强。他们毫不犹豫地把基于“商业契约”的并购置于“民族情感”之下,全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由于著名品牌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较高、份额较大、增速较快,各国法律通常借助反垄断条款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许多发展中国家很早就开始外资并购审查和反垄断立法,防止外资通过并购控制国内行业、实施垄断进而威胁国家经济安全。为此,我国《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也有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我与王巍的第二个分歧是:在我看来,契约精神的本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由合约。然而,一旦跨国公司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丧失公平地制定强权契约,社会就必须要有各种其他法律法规加以制衡。达能-娃哈哈之争的本质,绝不是有无“契约精神”之争,而是聚焦于双方契约之外的法律、经济、道德与政治之争。
破除盲从,制止强权
达能为何在中国超越法律、违背常理,却能为所欲为呢?在我看来,其根源是改革开放以来蔓延的“跨国公司盲从论”,成为滋生“跨国公司强权论”的不良土壤。
1980年代中期之前,社会风尚以跨国公司崇拜为主流。短缺经济中的国外名牌产品,成为国民消费的最高追求。到1990年代初,跨国公司又成了打破国际关系僵局的最佳使者之一。到1990年代末,地方政府以引进跨国公司为荣耀,招商引资成为发展经济的最大砝码。随后加入WTO,这时的中国企业,以恐惧跨国公司为通病,纷纷回避跨国公司的正面冲击。
时尚中的跨国公司崇拜,外交中的跨国公司政治,招商中的跨国公司迷信,与竞争中的跨国公司恐惧,构成了我国“跨国公司盲从论”的四大基因。这种盲从跨国公司的畸形蔓延,已成为全社会的恶性毒瘤,导致我国走向社会心态洋奴化,国际政治商业化,地方政府买办化,中国企业附庸化,使许多跨国公司得以随心所欲地破坏我国的国家经济安全。
因而,我与王巍的第三个分歧,聚焦在对全球化本质的理解。他认为:“我们现在经常谈到中国经济发展很快,都感觉很牛。但是,大家都在发展,各个国家的状态都很好。其实是中国自己在夜郎自大。”但在我看来:我国前30年的对外开放与全球化进程,始终以跨国公司对中国的态度为基本坐标,把吸引跨国公司作为经济发展的成功标志,并由此形成了普遍流行的“跨国公司盲从论”,助长了畅通无阻的“跨国公司强权论”。而未来30年的全球一体化,将以中国和平崛起为动力,以中国企业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为基本坐标,以推动中国企业国际接轨与跨国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扶植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跨国公司为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为此,破除“跨国公司盲从论”,制止“跨国公司强权论”,并建立与之针锋相对的“中国企业崛起观”,已成为我国经济全球化的重中之重。
21世纪的确是中国和平崛起的世纪,也是中国企业国际接轨与跨国发展的世纪。为此,中国社会需要相应的社会心态与民族意识。
总之,我认为:“跨国公司盲从论”是与“社会悲观论”相辅相成的。这种观点应用于当今时代,很容易搞错“全球化”问题的坐标,继续助长“跨国公司强权论”。为此,我希望通过这次与王巍的理性化讨论,推动全社会走出跨国公司崇拜、跨国公司政治、跨国公司迷信与跨国公司恐惧的阴影。
(本文作者系和君创业集团董事长。限于篇幅,本刊对原文作了删节。)
责任编辑:孔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