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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是许多深圳高三生在学校的最后一天,当同学们走上高考考场时,19岁的女生周莎莎却要背起书包回家。她是深圳某职业技术学校的高三学生,是非深户的“异地生”,因父亲的社保交费年限比随迁子女参加高职类高考的政策规定少了三个月,而无缘高考。(据6月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
虽然高考的含金量在逐年降低,但是,高考毕竟是一场相对公平的选拔,我们应该保障每一个考生都有同台竞技的权力。然而周莎莎却因为父亲的社保还差三个月满三年而无缘高考。父母的社保如何成了考生异地高考的拦路虎?
应该说,对于北京、上海、广东等人口流入地区,以“学籍、社保、固定住所”为衡量标准的异地高考门槛明显要比其他地区高一些,这也并非不合理,毕竟这其间涉及的利益问题非常复杂。然而,社保证明不应作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从理论上说,教育公平应该考虑的对象是接受教育的孩子,而不是孩子的家长,将异地高考前提条件聚集在家长身上,这会导致另一种形式的“拼爹”,且会加深社会各阶层的矛盾。
从孩子的角度说,只要高考前接受的教育相同,就应该获得同等的高考机会。在目前的现实下,通过对家长设置苛刻前提条件的异地高考,本质上并不会产生加强教育公平的效果,而只是将既得利益者的范围稍稍放宽了一点,这与《教育法》“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的规定仍有很大的差距。
为了教育公平,我们应该集中精力解决教育的身份不公平的问题,它比关注准入条件更具价值和意义。
虽然高考的含金量在逐年降低,但是,高考毕竟是一场相对公平的选拔,我们应该保障每一个考生都有同台竞技的权力。然而周莎莎却因为父亲的社保还差三个月满三年而无缘高考。父母的社保如何成了考生异地高考的拦路虎?
应该说,对于北京、上海、广东等人口流入地区,以“学籍、社保、固定住所”为衡量标准的异地高考门槛明显要比其他地区高一些,这也并非不合理,毕竟这其间涉及的利益问题非常复杂。然而,社保证明不应作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从理论上说,教育公平应该考虑的对象是接受教育的孩子,而不是孩子的家长,将异地高考前提条件聚集在家长身上,这会导致另一种形式的“拼爹”,且会加深社会各阶层的矛盾。
从孩子的角度说,只要高考前接受的教育相同,就应该获得同等的高考机会。在目前的现实下,通过对家长设置苛刻前提条件的异地高考,本质上并不会产生加强教育公平的效果,而只是将既得利益者的范围稍稍放宽了一点,这与《教育法》“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的规定仍有很大的差距。
为了教育公平,我们应该集中精力解决教育的身份不公平的问题,它比关注准入条件更具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