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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把“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放在首位,把实现教育公平作为基本国策,明确提出要重视学前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同时提出要深化教育改革,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建设学习型社会,这为我们切实做好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郑州市的教育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和指引,在新形势下紧密联系实际,继续推进“科教兴郑”和“人才强市”战略,以打造教育强市为目标,全面提升郑州教育的整体水平和实力,为郑州市向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按照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郑州市教育工作实际,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郑州市将继续坚持“努力办好普及、均衡、优质、惠民、和谐的教育”的指导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同步规划寄宿制学校建设,同步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好《郑州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坚持每年在市区规划和新建一批中小学的制度。重视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大力举办社区幼儿园和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面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做好高中段教育及学校建校规划,分解年度高中段教育发展目标,争取在全省率先普及高中段教育。提升市属高等教育的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壮大地方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继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探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育券制度,落实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
二是加快教育改革与创新。2008年启动高中新课程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机制,狠抓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改革学校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引导学校从片面追求升学率转向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强化督学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评估制度。研究改进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从2008年起,从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中划出40%的比例用于分配生招生,以后逐年增加,至2010年比例不低于70%。扎实开展体育、卫生、科技、艺术与心理健康教育。
三是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加强德育课程和相关学科的常规教育教学。加强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各县(市)、区都要至少保证建设1个青少年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认真落实好《郑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加强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结合,不断探索交流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模式、新经验,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加强学校管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统一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断建立和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积极完善和认真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彻底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改制行为,2008年公办学校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分校停止招生,通过两年过渡期,至2010年全部规范到位。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推进特色办学,努力推进办学内涵和学校品位的提升。
五是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在统筹中小学基础设施资源、普通高中生源、教师资源配置上不断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助学政策和体系,健全资助制度,逐步加大对农村贫困住宿生补助生活费的救助比例。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受教育问题,切实完善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加强进城农民工子女定点学校的建设和管理。继续加强特殊教育,建立并完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全员聘任制,实行新进教师的公开招聘制度。继续深入实施“名师工程”“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学历提高工程”“继续教育工程”,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城乡学校间多种形式的教师交流,力争5年内使全部城区教师支教一遍;城区同类学校,每年要使10%以上的专任教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校际间交流。
七是加强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校园安全联防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执教、依法治校。深入推进校风、学风和制度建设,积极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时刻抓好教育的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化解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为我市教育工作良性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八是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培训,逐步形成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优化思路的长效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机关、学校等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创新。推进教师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创新,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不断加大效能建设、民主评议、行风建设、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等工作力度。
按照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郑州市教育工作实际,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郑州市将继续坚持“努力办好普及、均衡、优质、惠民、和谐的教育”的指导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同步规划寄宿制学校建设,同步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好《郑州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坚持每年在市区规划和新建一批中小学的制度。重视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大力举办社区幼儿园和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面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做好高中段教育及学校建校规划,分解年度高中段教育发展目标,争取在全省率先普及高中段教育。提升市属高等教育的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壮大地方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继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探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育券制度,落实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
二是加快教育改革与创新。2008年启动高中新课程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机制,狠抓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改革学校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引导学校从片面追求升学率转向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强化督学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评估制度。研究改进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从2008年起,从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中划出40%的比例用于分配生招生,以后逐年增加,至2010年比例不低于70%。扎实开展体育、卫生、科技、艺术与心理健康教育。
三是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加强德育课程和相关学科的常规教育教学。加强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各县(市)、区都要至少保证建设1个青少年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认真落实好《郑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加强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结合,不断探索交流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模式、新经验,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加强学校管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统一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断建立和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积极完善和认真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彻底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改制行为,2008年公办学校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分校停止招生,通过两年过渡期,至2010年全部规范到位。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推进特色办学,努力推进办学内涵和学校品位的提升。
五是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在统筹中小学基础设施资源、普通高中生源、教师资源配置上不断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助学政策和体系,健全资助制度,逐步加大对农村贫困住宿生补助生活费的救助比例。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受教育问题,切实完善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加强进城农民工子女定点学校的建设和管理。继续加强特殊教育,建立并完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全员聘任制,实行新进教师的公开招聘制度。继续深入实施“名师工程”“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学历提高工程”“继续教育工程”,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城乡学校间多种形式的教师交流,力争5年内使全部城区教师支教一遍;城区同类学校,每年要使10%以上的专任教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校际间交流。
七是加强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校园安全联防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执教、依法治校。深入推进校风、学风和制度建设,积极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时刻抓好教育的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化解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为我市教育工作良性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八是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培训,逐步形成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优化思路的长效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机关、学校等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创新。推进教师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创新,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不断加大效能建设、民主评议、行风建设、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等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