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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获得收入的途径越来越多,形式也日趋多样化,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最大程度保护个人的经济利益,就成了纳税人急需面对的问题。本文介绍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方法。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
从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具体方法有很多,主要有:(1)“削山头法”。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发放奖金的当月,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所得税。但一个纳税年度内该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且雇员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2)纳税项目选择筹划法。在应税项目中,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比,其应税所得额的确定不完全相同,适用的税率也不一样,从而导致个人的同一笔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或者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其税负不一样。这样,纳税项目的选择就为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提供了空间。区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主要标准是个人所取得的收入是从与其有因定雇佣关系的单位获得,还是从临时性的、没签订雇佣关系的单位获得。(3)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法。按国务院相关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此规定,雇佣企业在发放工资时应尽量为职工缴付法定福利项目,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和个人的各种风险,为职工谋福利;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依据,以达到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的目的。企业向职工提供住所、上下班交通车服务或福利设施,一方面可以在本企业内部满足职工的物质、服务需求,减少职工的相应外部开支,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少纳所得税。
二、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方法
(1)分项计算筹划法。当个人兼有不同劳务项目的所得时,应分别确定每一次的收入,分项扣除,分别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可通过增加扣除额,降低税率档次,从而降低税负。(2)费用转移筹划法。个人从非雇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时,可以考虑由非雇佣单位提供一定的服务或福利,将本应由自己负担的费用改由对方提供,这样,在个人实际获取的利益并未下降的情况下,名义劳务报酬减少,应税所得额降低,适用的税率就会降低,税负减轻。(3)增加支付次数筹划法。按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同一项目取得的连续性收入,计税时以每个月的收入为一次。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务报酬为个人从非雇佣单位取得的收入,其具有不稳定性和阶段性,即有些时期无收入;有时收入较高,而有时收入较低。这样就会导致纳税个人的劳务报酬有时适用较高的税率,而有时适用较低的税率,甚至有时收入额低于扣除限额。纳税人可以和支付劳务报酬的对方单位进行商议,在不改变总体数额的前提下,通过增加支付次数,使每月的劳务报酬比较平均,从而适用较低的税率,降低税负。
三、稿酬所得的筹划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记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尽可能避免一次性取得大额收入,在合法的前提下,将所得均衡分摊或分解,增加扣除次数,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在实行累进税率时,还可以避免档次爬升现象的出现。
四、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筹划
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减去发生的成本、费用。因此,合理扩大成本费用开支,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体工商户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方法。个体工商户利用扩大费用列支节税的方法主要有:尽可能地把一些收入转换成费用开支,如水电费、电话费等,在税前列支;使用自己的房产经营,可以采用收取租金的方法扩大经营费用支出;同时自己的房产维修保养费用也可列入经营费用支出,这样就扩大了经营费用支出。
参 考 文 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政司.新个人所得税实用手册[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
从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具体方法有很多,主要有:(1)“削山头法”。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发放奖金的当月,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所得税。但一个纳税年度内该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且雇员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2)纳税项目选择筹划法。在应税项目中,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比,其应税所得额的确定不完全相同,适用的税率也不一样,从而导致个人的同一笔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或者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其税负不一样。这样,纳税项目的选择就为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提供了空间。区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主要标准是个人所取得的收入是从与其有因定雇佣关系的单位获得,还是从临时性的、没签订雇佣关系的单位获得。(3)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法。按国务院相关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此规定,雇佣企业在发放工资时应尽量为职工缴付法定福利项目,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和个人的各种风险,为职工谋福利;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依据,以达到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的目的。企业向职工提供住所、上下班交通车服务或福利设施,一方面可以在本企业内部满足职工的物质、服务需求,减少职工的相应外部开支,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少纳所得税。
二、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方法
(1)分项计算筹划法。当个人兼有不同劳务项目的所得时,应分别确定每一次的收入,分项扣除,分别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可通过增加扣除额,降低税率档次,从而降低税负。(2)费用转移筹划法。个人从非雇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时,可以考虑由非雇佣单位提供一定的服务或福利,将本应由自己负担的费用改由对方提供,这样,在个人实际获取的利益并未下降的情况下,名义劳务报酬减少,应税所得额降低,适用的税率就会降低,税负减轻。(3)增加支付次数筹划法。按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同一项目取得的连续性收入,计税时以每个月的收入为一次。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务报酬为个人从非雇佣单位取得的收入,其具有不稳定性和阶段性,即有些时期无收入;有时收入较高,而有时收入较低。这样就会导致纳税个人的劳务报酬有时适用较高的税率,而有时适用较低的税率,甚至有时收入额低于扣除限额。纳税人可以和支付劳务报酬的对方单位进行商议,在不改变总体数额的前提下,通过增加支付次数,使每月的劳务报酬比较平均,从而适用较低的税率,降低税负。
三、稿酬所得的筹划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记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尽可能避免一次性取得大额收入,在合法的前提下,将所得均衡分摊或分解,增加扣除次数,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在实行累进税率时,还可以避免档次爬升现象的出现。
四、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筹划
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减去发生的成本、费用。因此,合理扩大成本费用开支,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体工商户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方法。个体工商户利用扩大费用列支节税的方法主要有:尽可能地把一些收入转换成费用开支,如水电费、电话费等,在税前列支;使用自己的房产经营,可以采用收取租金的方法扩大经营费用支出;同时自己的房产维修保养费用也可列入经营费用支出,这样就扩大了经营费用支出。
参 考 文 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政司.新个人所得税实用手册[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