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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0月20日中财网:10月17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等六个相关部门发文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行调整,今后天津市和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及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再对其家庭拥有住房情况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