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和平、繁荣的和谐东亚——在第十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时政文献辑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an99zha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尊敬的阿罗约总统阁下,各位同事:很高兴来到风光旖旎的海滨城市宿务,与各位同事再次相聚,共同探讨中日韩与东盟合作发展大计。我愿借此机会,对阿罗约总统阁下和菲律宾政府的周到安排表示衷心感谢。
其他文献
你会《关于建立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工作制度的请示》(证监发C2007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应对电梯紧急情况,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安全.我部制订了《电梯应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20
第一条 为实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的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制定本办法。
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经过我省专家、学者以及各级领导、热心人士、同仁近十年的努力,终于通过了省人大立法。这不仅是黑龙江省实验动物学界的幸事,也是黑龙江省生命科
期刊
国务院同意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制订的《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请遵照执行。
你局《关于由江西省南昌市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的请示》(体竞字[2007]2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