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协调 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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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省纪委和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在今天的会议上,省纪委杨玉清副书记和罗崇敏厅长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受罗崇敏厅长的委托,我代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作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2011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的部署要求,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改革创新,破解难题,惩治腐败,维护和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开展专项督察,推进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全省教育系统启动“专项工作督察年”工作,围绕落实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保障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教育利益,各地各校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认真开展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减负”、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招生执法监察等专项工作督察。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组成8个省级督查组,对16个州、市和16所省属中职学校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情况进行全面督察,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开展民办高校办学条件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民办高校年检评估机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开展中小学教材教辅使用管理情况调研工作,全面加强对中小学教材教辅使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开展行政行为监督工作,对公务出访团组管理、招生考试、校舍安全工程、教育发展规划、教师职称评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编制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监督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检查通报,控制廉政风险,提升行政效能。通过监督检查,促进任务落实,确保了政令畅通,提高了中央和省重大决策的执行力。
  (二)加强责任制工作,健全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增加中央、省重大决策和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的考核内容,加大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的权重,强化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参加省委责任制统一考核的高校从29所扩大为32所。各高校通过充实责任内容、强化责任体系、完善考评追究,将责任制在学校二级单位全面展开,充分发挥了责任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龙头和抓手作用。2010年责任制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的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把阶段性任务与学校长远发展目标结合,认真完成了整改工作。
  (三)强化纠风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全省实施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收费大检查,全年共组织县级以上检查组462个,检查学校7 181所,查处教育乱收费338.2万元,清退违规收费319.8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59人次。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和“规范教育收费示范高校”活动,对申报第四批教育收费示范县的7个县进行考评验收,对达到“示范县”标准的6个县进行命名。目前全省共有31个县荣获“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称号,5所高校荣获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高校”称号。加强“减负提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减负”规定的行为,对违规组织参与补课的4名校长和14名教师分别给予免职、解聘、取消调动资格的处理。加大招生考试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下发《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和执行工作管理的规定》和《云南省2011年招生工作“八不准”规定》,规范了高校计划编制、执行、招生和办学行为。针对提前批次单位录取中存在执行标准不严、暗箱操作的问题,制定《进一步规范高考提前批次录取工作的意见》,联合省监察厅出台《加强2011年普通高考提前批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加大源头防范的力度。对成人、自考辅导学校的招生办学行为进行检查,加大对违规招生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的二专院校和成人培训学校,招生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深化了招生“阳光工程”。
  (四)坚决惩治腐败,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一年来,全省高校受理信访件340件,6所高校有自办案件,立案7件,结案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9人。高校纪工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受理信访件310件,分流246件,处理64件,初核10件,立案查办5件1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件6人,移送司法处理3件5人,审理高校处级干部案件3件6人。
  加大高校系统办案一体化建设,强化同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统筹办案力量,通过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及时处置了紧急事件、化解了不稳定因素,惩处了违纪违法行为、澄清保护了干部,完善了制度、净化了风气,促进了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
  (五)加强宣教调研,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取得新成效。围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等命题,组织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等理论征文活动,在全省表彰的“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建设道路征文”理论征文中,我省高校有7篇论文获奖。开展全省廉政文化进高校示范点创建活动,云南大学等5所高校被命名为全省首批“廉政文化示范点”。筹备成立了云南省纪检监察学会高校分会,召开了全省高校第十三届纪检监察审计理论研讨会。完成了中纪委、省纪委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调研课题。
  在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的努力下,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制度体系逐步建立,权力运行监控不断深化,政风行风不断端正。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反腐倡廉建设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和学校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仍然乏力,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突出。少数地方和学校择校收费、补课收费等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仍然存在,人民群众对“上好学难、上好学贵”仍然意见较大,加重学生负担和教辅资料散滥等问题突出,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资金,特别是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的监管和规范使用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工作创新仍然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对如何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对策方法不多、手段创新不足,仍然存在教育形式内容单一,制度集成协调不足,监督管理缺位错位,惩治腐败不够有力等问题。当前,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我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建设惩防体系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了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奋斗目标,提出了今年工作“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变中求新”的总要求,云南省作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任务艰巨,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有着不同寻常的重大意义。
  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的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贺国强同志在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重要讲话要求,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纠风工作治理、高校阳光治校、廉政文化建设和查办案件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大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是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大政治任务,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以监督促发展,以监督促公平,以监督促和谐。
  1.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高校的和谐稳定。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各地各校要加强对重点人的教育稳控和重点领域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的有效预警机制。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惩处。
  2.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云南教育改革试点的推进,加强对重大教育项目、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制订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办法,强化经费监管,跟踪管理,跟踪问效。建立健全监督的长效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
  3.加强对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两免一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执行情况和资金管理的监督管理力度,让每一分钱都用在学生身上,让党的惠民政策惠及百姓、温暖学生。建立责任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内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测评估、定期公布、公开公示机制,提高规范管理水平。统一建立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做好学籍、资助、招生系统的互融互通,防止出现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国家资金的问题。
  (二)加强纠风工作,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关系亿万家庭利益和社会和谐的民生工程。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逐步建立起收费规范、标准透明、管理严格、责任明确的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继续坚持春秋两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和“规范教育收费示范高校”活动,严格执行教育“减负提质”规定,不断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教育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努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按教育部的部署,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推进工作落实。建立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加大政府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源头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及择校乱收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强制收取赞助费、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2.努力解决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违背素质教育增加了学生和家庭负担,群众反映强烈。教育部即将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要科学制订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成立由各方组成的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委员会,合理确定教辅材料范围,认真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管。
  3.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继续严格执行《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各州市要统一本地区收放假时间安排并进行报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减负工作规定,特别是假期违规组织补课、以乱收费为目的进行补课的问题,确保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努力解决改制学校乱收费问题。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大力推进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加大对以改制为名高收费乱收费的治理力度,对违规学校进行曝光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2012年底完成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逐步实现高中“三限”招生比例要下降到20%的目标。
  5.切实规范高校招生、办学和收费行为。近几年,一些高校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教育的社会效益,虚假宣传、违规招生、低水平办班,以合作名义开办或异地开办培训班等方式,乱收费、乱办班、乱发文凭,严重影响了教育秩序和信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云南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招生工作“八不准”规定和开办自考助学辅导班等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净化招生办学环境。   (三)开展阳光治校,切实规范高校权力运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有效的监督。贺国强同志在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强调,要抓住监督管理这个关键,切实加强对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我们要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大力推进阳光治校,强化对高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整体推进“七个关口”的监督管理,集中力量解决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加强招生录取的监管。健全完善招生考试、录取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大“阳光招生”工作力度,加大对艺术、体育、提前批次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六公开、六不准、六严禁”规定和云南省“八不准”规定,切实规范学校宣传、招生和办学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和办学,以及失职渎职、资格作假、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2.巩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机制,坚持项目立项和重大变更的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工程管理部门与承办部门分离、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分开,实行项目工程款支付高校主要领导会签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制度规定,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廉洁高效。
  3.强化高校物资采购的监管。高校采购环节与市场关联度高,社会上采购领域的“潜规则”对高校有较大影响。据教育部统计,2003至2010年教育系统图书教材和设备采购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占27.3%,发案率居首位。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校相关管理制度,切实推动物资采购项目公平竞争、公开透明运作,严防商业贿赂问题发生,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
  4.强化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随着高校科研经费大幅增长,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资金效益低下的问题逐步凸显。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健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学校校长和分管校长负责制,完善科研经费使用规则,健全和落实科研经费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制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和科研管理等部门要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重大科研项目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加强高校学风建设。高校教师及学生学术不端和学风不正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2011年12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各高校要把学风建设纳入综合管理和行风建设之中,建立健全加强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要积极探索学风建设的有效形式,努力把优良学风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使学术不端问题不再成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构筑崇尚廉洁的校园文化
  廉政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和教育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1.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继续深入开展好“四项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高校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引导领导干部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筑牢反腐败的思想防线。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风廉政主题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教育,深入开展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师德建设的先进典型,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
  2.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在高校积极开展创建高校“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充分运用“三生教育”的有效载体,积极推进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融入学校课堂教育、学生管理和学生生活全过程,实现廉政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引领校园风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校园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大力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在发挥校报、校刊、板报橱窗等传统宣传阵地作用的同时,以校园网络为载体,加强廉洁教育专题网站、网页和栏目建设,使网络成为传播廉政文化的重要阵地。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产品创作和廉政文化传播活动。广泛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教育活动,抓住新生入校、入党、考核考试、毕业实习、就业择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廉洁主题宣传教育。
  3.积极推进廉政理论研究。充分发挥云南教育纪检监察分会的宣传研究平台作用,继续办好全省高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理论研讨会,以课题研究为平台,发挥教育系统学科和人才优势,凝聚廉政理论研究力量。密切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深化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保证。
  (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具有云南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要借中央和省开展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的契机,开展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监督检查和总结,科学谋划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使反腐倡廉教育延伸内涵、更具说服力,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更具约束力,监督机制逐步健全、更具制衡力,教育改革深化拓展、更具推动力,纠风工作持续开展、更具矫正力,惩处力度继续加大、更具威慑力,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1.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举措,中央纪委将印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各高校要结合《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落实,加强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要围绕“七个关口”,把握好风险防范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违反制度的行为,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2.加强权力行使的监督。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完善校院两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建立健全决策公开、财务信息公开、人事工作公开等配套措施。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强化审计监督,配齐配强审计力量,认真开展工程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内部审计,提高审计工作实效。
  3.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乱收费和违反减负规定案件,以及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中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的案件。重点查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执行中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国家惠民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前瞻性研判,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有针对性地防范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易发多发的问题。加强信访工作,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督办机制,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纠正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现象。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加强高校办案一体化建设,整合办案力量,提高案件突破能力。严格办案程序,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达到惩处与保护、查办与规范的统一。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省委高校纪工委案件审理工作暂行规定》,重要案件线索和案件情况及时向高校纪工委报告,涉及处级干部的案件必须报高校纪工委进行案件审理。
  三、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我省作为国家教育改革试点省份,改革发展的措施和力度都将持续加大。全省教育系统要按照中央和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创新的理念开展工作,以务实的作风狠抓落实,以扎实的举措提升效果,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强化机制,落实责任,在工作合力上有新气象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这3个关键环节,将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追究,抓好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保证。主要领导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工程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二)服务大局,统筹推进,在重点工作上有新突破
  反腐倡廉建设既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围绕教育改革中心,服务教育发展大局,把反腐倡廉放在教育改革发展的整体进程中去思考谋划,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反腐倡廉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项工作协调推进。要把事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教育发展进程、解决问题时机成熟的工作作为重点,力争取得工作成效。继2010年开展“制度健全执行年”、2011年开展“专项工作督察年”后,今年将开展“重点工作推进年”工作,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云南省实际,重点推进纠风工作治理、高校阳光治校、廉政文化建设和查办案件4项工作,改善教育发展环境,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我们已将这4项重点工作纳入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州市目标考核责任书中,各地各高校要围绕4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突破工作难点,力争取得工作实效。
  (三)转变作风,联系群众,在执政为民上有新成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做到重心下移、工作下沉,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人民群众对于教育的满意度。要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及时掌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要认真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实实在在维护群众利益。要汲取重大典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教训,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实事求是,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防止决策脱离实际、损害群众利益。
  (四)求真务实,继承发展,在开拓创新上有新举措
  要树立不落实也是违纪的观念,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要求,倡导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认准的事情扭住不放、常抓不懈,定下来的工作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的任务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扎扎实实做好打基础、管根本、利长远的事。要以创先争优的目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以创新的举措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在继续坚持长期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的同时,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的创新,为反腐倡廉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五)提升素质,增强活力,在队伍建设上有新面貌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纪检监察部门担负着重大责任。要加强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积极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条件,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忠诚可靠、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盘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积极选派优秀纪检干部到其他部门交流任职,同时从其他部门和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形成送得出去、引得进来的良性循环机制,使纪检监察部门成为既出成果、又出人才的基地。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和纠正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正、行为失范等问题,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任重道远,教育系统党风廉政责任重大,我们要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创新理念,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优良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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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记者 王世赋) 2月22日,云南教育基金会在昆举行跨越发展咨询会,邀请各州市教育局领导及州市基金会(促进会)负责同志、企业嘉宾到会,共商基金会跨越发展大计。云南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吴光范、省教育厅副厅长张之政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1年,云南教育基金会实现资产总额连续6年增长,由2006年末的1 984.4万元,增至2011年底的2 706.34万元。支教助学办实事成果丰硕,资助了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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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记者 王世赋) 春季学期开学之际,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于2月28日在昆明召开云南省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工作会,总结2011年学生资助工作,分析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部署2012年学生资助工作。  罗崇敏厅长在会上指出,云南省的学生资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目前已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阶段,700多万学生受到资助。云南的教育资助体系建设为促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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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实验学校建成于2007年9月,是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直属公办学校,目前有小学、初中、国际高中46个教学班,1 600多名学生。我们学校可以说是“出生”在云南省实施“三生教育”、发展现代教育、改善教育生态的大好时代,我们用实际行动落实“三生教育”先进教育理念,建设具有学校特色和班级特点的生态文明校园。在实施“三生教育”中,学校以“学习型认知,体验式感悟,探索中创新”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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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记者 王世赋) 2月23日,云南教育改革和发展汇报会在昭通市举行,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听取了云南省教育厅及曲靖、昭通市的教育情况汇报并作重要讲话。  省教育厅副厅长邹平在会上向教育部领导汇报了云南省中小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情况、开展校舍安全工程基本情况、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等。曲靖市、昭通市分别就当地教育的发展情况作了汇报。  在听取云南省的情况汇报后,鲁昕副部长对云南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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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回顾和总结2011年的工作,分析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2012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2011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及教育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职成教战线的共同努力下,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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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是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体现。  青少年学生是学雷锋活动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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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进一步改善我省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重要性的认识  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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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08年成功推出“三生教育”之后,以《教育的智慧》、《教育的逻辑》、《教育的价值》3本书为理论支撑的“价值主义教育思想”再次在云岭大地生根发芽。在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于2月29日举行的价值主义教育思想研讨会上,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提出的“构建价值主义教育思想体系”的教育主张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的热烈支持。  “我们试图在价值哲学基础上,以国际化视野、本土化行动、未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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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2年1月19日,受罗崇敏厅长委托,王建颖副厅长应邀参加云南电视台“96128民生最热线”访谈,回答了主持人及观众的问题。本刊摘编王副厅长对初中评价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回答,以飨读者。  问:昆明中考科目由原来的7门增至11门,是减负还是增负?  答:首先,应明确三个问题:  第一,中考改革不仅仅是昆明市,全省16个州、市都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云教基34号文的安排,全面推进初中教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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