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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税后分利)方案自1988年出台以来,已在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5个中央部门2200多户企业进行了试点,其中大中型企业约400户。经财政部批准试点的有21个地区和中央单位,试点企业1700多户。(一)税利分流改革的主要内容。所谓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办法就是将国营企业(简称企业)实现的利润分别以所得税和利润形式上交国家一部分,并实行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