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对策——基于中国本土化的思考

来源 :法制与经济(下旬)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ao33030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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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法在其分则第3章第7节集中规定了7种类型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然而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现状不容乐观。一方面,我国自身特有的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尚处于较低水平;另一方面,国际上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呼声此起彼伏。此种情况下,欲使我国刑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应首先从刑法的立法本位、立法模式以及知识产权犯罪圈的合理划定等方面去考量,并进而考查其在中国实施的可行性。 The current criminal law of our country provides seven kinds of types of crimes infringing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Chapter 7, Section 3 of the sub-section. However, the status quo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under criminal law is not optimistic. On the one hand, China’s own unique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s still at a low level; on the other hand, the international calls for raising the leve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ome one after another. Under such circumstances, to make our criminal law to exert its due effect in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we should first consider the legislation standard of criminal law, legislative mode and the reasonable delimitation of criminal circl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Feasibility of China’s implem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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