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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與法律改革,與廣大居民息息相關。澳門回歸將近12年,行政改革除了一個迷宮圖(路線圖)之外,行政程序並無隨時代進步而簡化,公共行政架構和人員越來越膨脹,居民因此浪費了不少寶貴時間,嚴重拖慢了社會的進步,是一種極大的人力、財力浪費。毛主席講過:“一切貪污和浪費,都是極大的犯罪”,社會上對貪污深惡痛絕,但對浪費卻無感覺。
居民不滿行政改革
關於公共行政改革,回歸近12年來,搞了一個《2007至2009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下稱“路線圖”),這個路線圖,有居民说,就像一個“迷宮圖”。原本是想從政策過程、政府內部管理兩大方面進行改革,具體來講,就是要從政策諮詢、決策、執行、評估及政府組織制度和結構、公務員管理等方面,提出34項改革內容。對此,政府認為,行政文化的改革是根本。為此,設立政府資訊中心和分區居民服務中心等部門,但是公眾、社會團體對政府決策的參與度,公務員的認同感,同居民的互動以及溝通等,是否有明顯的改善?廉政公署和終審法院的有關資料,相信可以作出一個比較明確的說明。
終審法院院長在本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表示,上一個司法年度,針對行政部門的司法上訴案件大幅增加,終審法院受理的此類案件,增加了四成七,佔新受理案件的近三分之一;行政法院新受理的同類案件,增加六成八。這些數據,一方面說明了居民維權意識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公共行政部門同居民的衝突明顯增加。
回歸以來,由廉署每年的工作報告可以看到,行政申訴個案有明顯上升的趨勢,其中涉及“公職制度”的各種申訴個案,例年排在首位。廉署接獲的相關個案,是居民針對公共部門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合理性作出的投訴,個案上升,體現出公共部門行政失當,甚至是行政違法的情況增加。而針對“公職制度”的申訴長期居高不下,說明公務員團體對“公職制度”本身的認識不足,或者是制度本身存在需要不斷改進的地方,又或者是政府內部管理機制存在問題。
行政架構和人員不斷膨脹
澳門的公務員和居民的比例,在世界上都是數一數二的,由統計數據來看,1999年回歸時,公務員人數是17,239人,截至今年9月,加上以私法合同聘請的人員在內是25,687人,增幅在五成左右;9年增加3.5倍,真是水漲船高,一闊三大。
香港和澳門同為特區,香港公務員和居民的比例,大概是1比45,澳門以56萬人口計算,比例是1比22,這個數據在世界上都是少有的。在2003年度的施政辯論上,行政法務司司長曾表示,不認為當時公務員的人數太多,因為每年有過千萬遊客、要舉辦東亞運動會、要做一站式,又搞服務承諾,又有ISO……没人,當然辦不了事,但是人多也不一定好辦事、辦好事。現在的政府部門流行一種解決問題的辦法,即是一有新的公共服務推出,首先想到的就是增加部門和人手,原有的工作量是否已經真正做不完?又或者根本就是“三個和尚没水喝”?
近年來,很多公共部門都提出組織及運作的調整,其中的一個共同點,就是要求“擴大編制、增加人手”,這些擴編的部門,行政效率有無因為人員的增加而明顯改善,績效是否因此提高,外界无从得知。如果不將架構、人員編制和行政效率掛鉤,公共部門、公務員人數还會不斷持續膨脹,而給我們的子孙后代帶來沉重的包袱。
行政改革未涉及核心
多年來,行政改革困難重重,成效不彰,是因為改革一直未涉及最核心環節,就是對“人”的改革。
公務員普遍存在“不做不錯、多做多錯”的心態,其根本在於現行的公務員體制缺乏激勵、獎勤罰懶、鼓勵向上流動的機制,具體表現在:
一是,“年資”作為晉升的重要參考標準,只要“不犯錯”,就可能“一個跟著一個”,順利升到“Bar頂”;二是,由處長開始,就採取委任制,缺乏客觀標準,晉升與表現不成比例,雖然,新的晉級制度實施後,要加入培訓環節,但個人認為,對現狀不會有太大的改變;三是,種類繁多的合同制度,導致“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影響公務員的士氣;四是,處長、廳長甚至是副局長不敢行使權力,決策權一路向上推,局長、司長每天需要做大量甚至不必要的決策,拖慢整個行政、決策程序进度及決策質量。此外,決策權層層上推的同時,由於高層無须真正問責,責任就層層下移。
在這種體制下,對有志於公職發展的人士,無疑是一種沉重的打擊。公共行政改革要見成效,必須從改革激勵機制、調動公務員士氣開始,也就是從人員入手。
行政法務司統攬行政法務工作,對於社會長期關注的行政和法律改革問題,如果不從核心入手,從改革“人”、改革法律制度做起,祇是“走外圍”、“遊花園”,結果可能是行政程序越來越複雜、架構和人員越來越膨脹、法改進程越拖越長,製造巨大的社會成本,拖慢社會進步,澳門人將可能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
居民不滿行政改革
關於公共行政改革,回歸近12年來,搞了一個《2007至2009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下稱“路線圖”),這個路線圖,有居民说,就像一個“迷宮圖”。原本是想從政策過程、政府內部管理兩大方面進行改革,具體來講,就是要從政策諮詢、決策、執行、評估及政府組織制度和結構、公務員管理等方面,提出34項改革內容。對此,政府認為,行政文化的改革是根本。為此,設立政府資訊中心和分區居民服務中心等部門,但是公眾、社會團體對政府決策的參與度,公務員的認同感,同居民的互動以及溝通等,是否有明顯的改善?廉政公署和終審法院的有關資料,相信可以作出一個比較明確的說明。
終審法院院長在本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表示,上一個司法年度,針對行政部門的司法上訴案件大幅增加,終審法院受理的此類案件,增加了四成七,佔新受理案件的近三分之一;行政法院新受理的同類案件,增加六成八。這些數據,一方面說明了居民維權意識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公共行政部門同居民的衝突明顯增加。
回歸以來,由廉署每年的工作報告可以看到,行政申訴個案有明顯上升的趨勢,其中涉及“公職制度”的各種申訴個案,例年排在首位。廉署接獲的相關個案,是居民針對公共部門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合理性作出的投訴,個案上升,體現出公共部門行政失當,甚至是行政違法的情況增加。而針對“公職制度”的申訴長期居高不下,說明公務員團體對“公職制度”本身的認識不足,或者是制度本身存在需要不斷改進的地方,又或者是政府內部管理機制存在問題。
行政架構和人員不斷膨脹
澳門的公務員和居民的比例,在世界上都是數一數二的,由統計數據來看,1999年回歸時,公務員人數是17,239人,截至今年9月,加上以私法合同聘請的人員在內是25,687人,增幅在五成左右;9年增加3.5倍,真是水漲船高,一闊三大。
香港和澳門同為特區,香港公務員和居民的比例,大概是1比45,澳門以56萬人口計算,比例是1比22,這個數據在世界上都是少有的。在2003年度的施政辯論上,行政法務司司長曾表示,不認為當時公務員的人數太多,因為每年有過千萬遊客、要舉辦東亞運動會、要做一站式,又搞服務承諾,又有ISO……没人,當然辦不了事,但是人多也不一定好辦事、辦好事。現在的政府部門流行一種解決問題的辦法,即是一有新的公共服務推出,首先想到的就是增加部門和人手,原有的工作量是否已經真正做不完?又或者根本就是“三個和尚没水喝”?
近年來,很多公共部門都提出組織及運作的調整,其中的一個共同點,就是要求“擴大編制、增加人手”,這些擴編的部門,行政效率有無因為人員的增加而明顯改善,績效是否因此提高,外界无从得知。如果不將架構、人員編制和行政效率掛鉤,公共部門、公務員人數还會不斷持續膨脹,而給我們的子孙后代帶來沉重的包袱。
行政改革未涉及核心
多年來,行政改革困難重重,成效不彰,是因為改革一直未涉及最核心環節,就是對“人”的改革。
公務員普遍存在“不做不錯、多做多錯”的心態,其根本在於現行的公務員體制缺乏激勵、獎勤罰懶、鼓勵向上流動的機制,具體表現在:
一是,“年資”作為晉升的重要參考標準,只要“不犯錯”,就可能“一個跟著一個”,順利升到“Bar頂”;二是,由處長開始,就採取委任制,缺乏客觀標準,晉升與表現不成比例,雖然,新的晉級制度實施後,要加入培訓環節,但個人認為,對現狀不會有太大的改變;三是,種類繁多的合同制度,導致“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影響公務員的士氣;四是,處長、廳長甚至是副局長不敢行使權力,決策權一路向上推,局長、司長每天需要做大量甚至不必要的決策,拖慢整個行政、決策程序进度及決策質量。此外,決策權層層上推的同時,由於高層無须真正問責,責任就層層下移。
在這種體制下,對有志於公職發展的人士,無疑是一種沉重的打擊。公共行政改革要見成效,必須從改革激勵機制、調動公務員士氣開始,也就是從人員入手。
行政法務司統攬行政法務工作,對於社會長期關注的行政和法律改革問題,如果不從核心入手,從改革“人”、改革法律制度做起,祇是“走外圍”、“遊花園”,結果可能是行政程序越來越複雜、架構和人員越來越膨脹、法改進程越拖越長,製造巨大的社會成本,拖慢社會進步,澳門人將可能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