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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非公经济36条》以后,民营经济的发展并没有象当初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取得傲人的成绩。其制度上的根源主要是制度是由正式制度安排、非正式制度安排以及实施机制三要素构成的一个系统,《非公经济36条》的颁布只是制度要素中的正式制度安排中一个子系统的变化。要充分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功效.还需要国家进行一系列其他制度安排的更新,还需要非正式制度安排相应变迁的支持以及实施机制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