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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性是仲裁的基本原则之一。一些国家的成文仲裁法以及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中规定了仲裁具有保密性,还有一些国家虽然没有在仲裁法中作出相关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有关仲裁保密性的系列判例。我国仲裁法是承认仲裁具有保密性的,但是相关规定较为简陋;若要对其进行完善,除了要保留原本的有关仲裁不公开审理的内容和当事人约定可排除保密义务的规定外,还应明确保密义务的主体、对象、其他例外情况以及救济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