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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审批权.据此,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2015]第5号令)(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5号令》)进行了修改,并于2019年2月28日颁布实施(国家卫健委令[2019]第2号).这次修订,影响面广、关注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