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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导致278起原因不明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致病物质、污染原因、污染食品不明的原因,提出建议,为提高查明率提供参考。方法收集2010—2016年山西省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系统中报告的原因不明事件,采用Excel 2013软件进行数据导出、整理与分析。结果 2010—2016年山西省共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436起,其中原因不明278起,占63.76%;发病人数均小于100人,均属于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第三季度报告数最多,占40.65%(113/278);消化系统症状体征居多,有腹痛的占74.76%(1 303/1 743);发生场所排在第一位的为餐饮服务单位,占49.64%(138/278);仅有30.51%(83/272)的事件采集到样品,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的事件中,食品、环境、患者、从业人员样品均采集到的事件仅占2.90%(4/138);137起多次共同进餐的事件,仅18.25%(25/137)调查了患者多餐次进餐情况,16.79%(23/137)调查了共同进餐未发病人员情况,1起事件进行了分析性研究;138起发生在餐饮服务单位的事件中,仅54.35%(75/138)开展了食品卫生学调查,且内容不全面。结论导致致病因子不明、可疑食品不明、污染原因和污染环节不明的因素包括事故调查机制不顺,诊断标准过时,不具备检验资质或检验设备和能力不足,样品采集数量、范围、质量不够,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不足以及行政干预和社会因素的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