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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程造价纠纷主要发生在招投标、决策和设计阶段的合同、施工阶段设计变更、工程结算等方面。现阶段,由于合同价格条款不严密、不合法的无效条款仍然存在,导致由施工方提出诉讼或停工待款、迫使业主通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仲裁或法院判决来解决双方的纠纷,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1.合同价过低,施工单位天利可因,实施停工,造成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