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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采用办理会员卡的形式提供上网服务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近期却接连出现一些网吧业主开业办理一批会员卡之后就让网吧关门大吉,逃市的现象。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办理了会员卡的用户除了怨声载道,一下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案。而围绕网吧市场诚信制度的建立问题,再度被摆上了桌面。
两起案例:网吧办卡之后逃逸
现在网吧的经营中,通常都是对上网用户采用办理会员卡的制度,一方面会员卡能够让网吧集中收回一批资金,维持网吧的运作,另一方面,会员卡的推出也能以较小的成本为网吧赢得一定数量的客源。对于培育固定客源,甚至通过这些会员资源开拓更大的市场都有不小的推动促进作用。
然而,近期在这网吧会员卡的办理上,却发生了两起恶性事件。第一起是义乌一家名为“龙卷风”的网吧在面向用户推出了会员办卡优惠制度,以存100元上网费免费办卡,再赠送50元上网费的优惠形式吸引了大量用户前去办卡,但是在这个活动推出的一个多月时间之后,当一些办卡的人再次来到网吧准备上网的时候,却发现网吧已经关门大吉,周围网吧的广告牌或者其他任何与网吧有关的东西全部不见了踪影。而据知情人士反应,这家网吧之前应该拥有200台电脑左右的规模,怎么看也不像是会通过办卡形式进行欺骗然后逃市的网吧。
另一起事件发生在江南,一家名为“清风”的网吧也推出了办理会员卡的制度,但是一些上网用户在20号左右办理会员卡之后,还没有用上几次26日再去网吧就发现这家网吧已经关门了,老板和网吧一起玩起了失踪。
两起类似的案例,让我们不禁纳闷——为何这两家网吧会在办理会员卡之后先后消失呢?
起因之疑:是故意欺诈还是另有缘由
办理会员卡之后突然消失,这种做法如果抛开网吧的这个大背景去看待,非常类似法律上说的非法融资。然而,站在网吧运营策略的角度而言,通过会员卡形式要求用户预存上网费,从而达到凝聚客户的目的,又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经营手段。但同时发生类似的案例,前后时间相差不到半个月,尽管地点不同,仍然会让我们去猜测其中的缘由。
如果这是一种故意欺诈,那么通过网吧的开设办理会员卡就成了一种诈骗途径。诈骗手法也非常简单,就是利用看似成熟的会员卡体制轻易取得了用户的信任,然后吸纳资金而后逃逸。一般来说,网吧的会员卡制度已经遍布大街小巷,再小的网吧都有一种会员卡制度。
在这种情况下,要实行网吧会员制度诈骗就变得非常简单,既然没有认证,会员卡发放是网吧自身的经营行为,那么任何“网吧”——注意,我指的是形式上的网吧,非不需要具备网吧经营所需要的一切证件一都可以吸纳用户资金。比如,简单的几个人,几十台电脑,在一个地方临时租用一个铺子,租期可以短到2至3个月甚至一个月,将电脑往里面一放,这就形同于一个条件稍差一些的网吧,然后大张旗鼓 以一系列优惠活动吸引用户去存钱。假定一个网吧能够固定300至500人左右的会员,那么这里能够一次性获得的资金就是30000元至50000元这对于一家普通的网吧来说,是非常可观的一次性盈利,而实际上,一家网吧在优惠活动期间的办卡数量远远不只这个数。
在上面发生的两起案例中,第二起案例与这种做法比较类似。我们可以试想,与其在之后的运作中投入更大的成本,不如在起步阶段,在很多成本没有投入的阶段吸纳资金就立刻撤走,这就是一个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只是实现这个过程的方式是欺诈。然而站在一些故意或者想急于收回投人成本的网吧业主的角度来说,这的确是一个最无耻的有效办法。
但是第一起案例却让我们觉得有些不同,200台电脑的规模,又有比较长的经营时间,突然撤离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网吧经营地点的改变,造成一种办卡之后逃逸的错觉,而这是网吧在经营管理上的不到位所致,本来应该挨个通知会员,告之退款事宜,却没有能够及时做到;二是故意借机逃离。利用网吧迁址,或者各种运营资格到期之后无法再继续经营的时期,为避免更大的损失,也为了保证网吧利益的最大化,故意选择不通知已办理会员卡的客户。
然而不论是哪种原因,利字当头,都有理由让我们去谴责两起案例中网吧的做法。但是最让我们觉得应该改变的,是网吧行业的诚信制度!
呼吁:网吧会员卡的行业诚信制度
网吧可以白行发行会员卡,而不需要审核,也不需要任何保证,这就是目前网吧会员卡制度中的保障缺失环节而缺失的正是对用户利益的保障。事实上,网吧的会员卡制度是目前所有行业会员卡制度中最不正规的一种。在我们平时生活中所接触到的会员卡制度中,即使是商场发放~张卡,也会与用户签订一份协议,从而保障发卡方与用卡人双方的利益。
但是反观目前网吧的发卡制度,网吧方单一制定了所有的条款,甚至没有条款,只是一张卡,没有任何合法协议的前提下,就要求用户向这张卡上存钱,几乎所有的有利条件都占到了网吧的一方,而用户没有任何权益上的保障。正因为如此,当发生逃逸的情况之后,用户才会觉得除了愤怒,没有其它任何维护权益的途径。
或许你也会说有,因为在上述两个案例发生后,律师就曾建议受害人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欺诈行为。然而我们却不得不从中看到这样一个事实一如果是无证经营的黑网吧这个责任人根本无从查起。在退一步说,即使是正规经营的网吧,当这种情况发生之后,用户的损失往往都是在百元以下大部分即使损失也只有几十元。钱不多就有大部分用户会自认倒霉,而不会耗费时间去追究这一点事。也因此,网吧在会员卡制度上有点有恃无恐了!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会反过来拷问这个行业现象——既然这么不正规,为何还有那么多的用户愿意把钱存在这个没保障的会员卡中。其实原因就在于方便和优惠。目前网吧的上网服务都需要登记,但如果你拥有网吧的会员卡,那么就等于认证了你的身份,上网可以免除很多的登记手续,而且根据网吧办理会员卡的制度,会员资格还能获赠一些上网时间,或者获得其他的优惠,加上用户认为反正经常上网这笔钱迟早是要花出去的,那么办理会员卡其实是一举多得的事,而忽略了这件事本身背后潜在的风险——而造成这种忽略的根源,在于一般认为,网吧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岂料现在和尚已经能和庙一起跑了!
因此,我们有理由要求网吧行业建立一套统一的监管制度。抛开小城市的网吧发展水准所限,在大中城市,完全有理由由政府相关部门出面,或者是网吧协会出面,建立统一监管,统一规划的网吧会员制度。比如,审计辖区范围内所有网吧的会员卡发放资格,只有经过政府部门或者是网吧协会认证的网吧才能发放会员卡,而会员卡的形式上计费方式也都以数字信息的形式统一管理。这即是说,网吧会员卡资格属于网吧,但一旦网吧出现任何问题无法再履行会员卡上的义务,那么可以通过统一会员形式将这些用户转给其他的网吧,以此确保办理了会员卡的用户的利益。
经过多年的规范与发展,尽管网吧行业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这些进步重要集中在网吧市场的监管和运营模式的规范,但是这个市场至今没有真正诞生保护用户利益的制度和规则。其他行业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不能保障用户的利益,那么这个行业肯定无法长远的发展下去,也无法取得更大的突破。因此,有这两起案例我们应该看到,建立网吧诚信制度,规范网吧会员卡制度中存在的不公平规则,是网吧主动维护用户利益必须走出的一步!
两起案例:网吧办卡之后逃逸
现在网吧的经营中,通常都是对上网用户采用办理会员卡的制度,一方面会员卡能够让网吧集中收回一批资金,维持网吧的运作,另一方面,会员卡的推出也能以较小的成本为网吧赢得一定数量的客源。对于培育固定客源,甚至通过这些会员资源开拓更大的市场都有不小的推动促进作用。
然而,近期在这网吧会员卡的办理上,却发生了两起恶性事件。第一起是义乌一家名为“龙卷风”的网吧在面向用户推出了会员办卡优惠制度,以存100元上网费免费办卡,再赠送50元上网费的优惠形式吸引了大量用户前去办卡,但是在这个活动推出的一个多月时间之后,当一些办卡的人再次来到网吧准备上网的时候,却发现网吧已经关门大吉,周围网吧的广告牌或者其他任何与网吧有关的东西全部不见了踪影。而据知情人士反应,这家网吧之前应该拥有200台电脑左右的规模,怎么看也不像是会通过办卡形式进行欺骗然后逃市的网吧。
另一起事件发生在江南,一家名为“清风”的网吧也推出了办理会员卡的制度,但是一些上网用户在20号左右办理会员卡之后,还没有用上几次26日再去网吧就发现这家网吧已经关门了,老板和网吧一起玩起了失踪。
两起类似的案例,让我们不禁纳闷——为何这两家网吧会在办理会员卡之后先后消失呢?
起因之疑:是故意欺诈还是另有缘由
办理会员卡之后突然消失,这种做法如果抛开网吧的这个大背景去看待,非常类似法律上说的非法融资。然而,站在网吧运营策略的角度而言,通过会员卡形式要求用户预存上网费,从而达到凝聚客户的目的,又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经营手段。但同时发生类似的案例,前后时间相差不到半个月,尽管地点不同,仍然会让我们去猜测其中的缘由。
如果这是一种故意欺诈,那么通过网吧的开设办理会员卡就成了一种诈骗途径。诈骗手法也非常简单,就是利用看似成熟的会员卡体制轻易取得了用户的信任,然后吸纳资金而后逃逸。一般来说,网吧的会员卡制度已经遍布大街小巷,再小的网吧都有一种会员卡制度。
在这种情况下,要实行网吧会员制度诈骗就变得非常简单,既然没有认证,会员卡发放是网吧自身的经营行为,那么任何“网吧”——注意,我指的是形式上的网吧,非不需要具备网吧经营所需要的一切证件一都可以吸纳用户资金。比如,简单的几个人,几十台电脑,在一个地方临时租用一个铺子,租期可以短到2至3个月甚至一个月,将电脑往里面一放,这就形同于一个条件稍差一些的网吧,然后大张旗鼓 以一系列优惠活动吸引用户去存钱。假定一个网吧能够固定300至500人左右的会员,那么这里能够一次性获得的资金就是30000元至50000元这对于一家普通的网吧来说,是非常可观的一次性盈利,而实际上,一家网吧在优惠活动期间的办卡数量远远不只这个数。
在上面发生的两起案例中,第二起案例与这种做法比较类似。我们可以试想,与其在之后的运作中投入更大的成本,不如在起步阶段,在很多成本没有投入的阶段吸纳资金就立刻撤走,这就是一个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只是实现这个过程的方式是欺诈。然而站在一些故意或者想急于收回投人成本的网吧业主的角度来说,这的确是一个最无耻的有效办法。
但是第一起案例却让我们觉得有些不同,200台电脑的规模,又有比较长的经营时间,突然撤离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网吧经营地点的改变,造成一种办卡之后逃逸的错觉,而这是网吧在经营管理上的不到位所致,本来应该挨个通知会员,告之退款事宜,却没有能够及时做到;二是故意借机逃离。利用网吧迁址,或者各种运营资格到期之后无法再继续经营的时期,为避免更大的损失,也为了保证网吧利益的最大化,故意选择不通知已办理会员卡的客户。
然而不论是哪种原因,利字当头,都有理由让我们去谴责两起案例中网吧的做法。但是最让我们觉得应该改变的,是网吧行业的诚信制度!
呼吁:网吧会员卡的行业诚信制度
网吧可以白行发行会员卡,而不需要审核,也不需要任何保证,这就是目前网吧会员卡制度中的保障缺失环节而缺失的正是对用户利益的保障。事实上,网吧的会员卡制度是目前所有行业会员卡制度中最不正规的一种。在我们平时生活中所接触到的会员卡制度中,即使是商场发放~张卡,也会与用户签订一份协议,从而保障发卡方与用卡人双方的利益。
但是反观目前网吧的发卡制度,网吧方单一制定了所有的条款,甚至没有条款,只是一张卡,没有任何合法协议的前提下,就要求用户向这张卡上存钱,几乎所有的有利条件都占到了网吧的一方,而用户没有任何权益上的保障。正因为如此,当发生逃逸的情况之后,用户才会觉得除了愤怒,没有其它任何维护权益的途径。
或许你也会说有,因为在上述两个案例发生后,律师就曾建议受害人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欺诈行为。然而我们却不得不从中看到这样一个事实一如果是无证经营的黑网吧这个责任人根本无从查起。在退一步说,即使是正规经营的网吧,当这种情况发生之后,用户的损失往往都是在百元以下大部分即使损失也只有几十元。钱不多就有大部分用户会自认倒霉,而不会耗费时间去追究这一点事。也因此,网吧在会员卡制度上有点有恃无恐了!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会反过来拷问这个行业现象——既然这么不正规,为何还有那么多的用户愿意把钱存在这个没保障的会员卡中。其实原因就在于方便和优惠。目前网吧的上网服务都需要登记,但如果你拥有网吧的会员卡,那么就等于认证了你的身份,上网可以免除很多的登记手续,而且根据网吧办理会员卡的制度,会员资格还能获赠一些上网时间,或者获得其他的优惠,加上用户认为反正经常上网这笔钱迟早是要花出去的,那么办理会员卡其实是一举多得的事,而忽略了这件事本身背后潜在的风险——而造成这种忽略的根源,在于一般认为,网吧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岂料现在和尚已经能和庙一起跑了!
因此,我们有理由要求网吧行业建立一套统一的监管制度。抛开小城市的网吧发展水准所限,在大中城市,完全有理由由政府相关部门出面,或者是网吧协会出面,建立统一监管,统一规划的网吧会员制度。比如,审计辖区范围内所有网吧的会员卡发放资格,只有经过政府部门或者是网吧协会认证的网吧才能发放会员卡,而会员卡的形式上计费方式也都以数字信息的形式统一管理。这即是说,网吧会员卡资格属于网吧,但一旦网吧出现任何问题无法再履行会员卡上的义务,那么可以通过统一会员形式将这些用户转给其他的网吧,以此确保办理了会员卡的用户的利益。
经过多年的规范与发展,尽管网吧行业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这些进步重要集中在网吧市场的监管和运营模式的规范,但是这个市场至今没有真正诞生保护用户利益的制度和规则。其他行业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不能保障用户的利益,那么这个行业肯定无法长远的发展下去,也无法取得更大的突破。因此,有这两起案例我们应该看到,建立网吧诚信制度,规范网吧会员卡制度中存在的不公平规则,是网吧主动维护用户利益必须走出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