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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众多的县市领导来说,“一票否决”并不陌生,大大小小的行政管理人员对此更是司空见惯。县市行政管理推行“一票否决”制,已作为一种理念被演绎,作为一种模式被推广。不可否认,“一票否决”制在推行民主管理、遏制权钱交易、防止腐败犯罪、约束地方领导不良行为等方面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采用“一票否决”制管理政府行政事务愈演愈烈,对县市领导层层加码,以“一票否决”强化责任、削权革职,让许多县市领导如鲠在喉、苦不堪言。常言道:适可而止,过犹不及。滥用“一票否决”制,能否达到预期目的还真值得质疑和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