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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调节法》2005年5月生效实施,为了保证该法的有效实施,哈政府采取了3项措施:第一.成立技术调节领域的全权机构——技术调节与计量委员会;第二.设立跨部门协调委员会,由共和国政府副总理任主席。哈标准委主席任副主席,其任务是协调解决向技术调节体系过渡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第三.批准了今后3年技术立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