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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客观规律,形成理性的供给管理操作方案,才能“守正出奇”,把有效市场和有限、有为的政府结合在一起,真正解决攻坚克难的改革与发展历史任务。
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方针,其切入点首先是“三去一降一补”。为正确理解和掌握它,应把“三去一降一补”放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整体逻辑关联之内。从直接表述的字义上来看,有三个词语:供给侧 结构性 改革。
笔者认为,首先要注意到它是落在“改革”上,说明这个概念不是横空出世的全新的东西,而是改革开放之初就设定为大政方针的改革之路上的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这次中央又突出了一个新意,即“供给”。这表明改革就是要在改革“深水区”解决供给侧的有效制度供给问题,这个问题又必然紧密结合制度结构、利益格局视角“冲破利益固化藩篱”的攻坚克难。
在此,笔者想结合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切入点,对于“三去一降一补”这样的具体要求以及应怎样认识这个“三去一降一补”的要领作简要的分析。
聚焦去落后产能
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去产能受到各方关注。对此,我有如下四个方面的看法。
其一,不要笼统地讲去所有过剩产能。现在要聚焦的是去落后产能,各个行业里产能的过剩与不过剩在不断变化。而更准确的说法是,在行业里垫底的落后产能相对而言是可以较好把握的概念。
其二,所谓过剩产能,可以通过一些创新机制——比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来改变,即把一部分过剩产能转为有效产能。这可以为一批跟政府合作的企业打开取得“非暴利但可接受”的长期投资回报的空间,同时可以对接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法治化、民主化制度建设,是一种对全面法治化的倒逼机制和“催化剂”。此外,这又是引领新常态过程中把一部分所谓过剩产能成功转为有效产能,进行有效投资、聪明投资的新制度机制。比如,在北京原有地铁4号线PPP项目的基础上,现在继续运用这种成功经验引进外资建设地铁16号线,正是缓解首都公共交通体系有效供给不足的一个重要建设项目。
其三,不能把所有在竞争力上有一定劣势的企业马上认定为“僵尸企业”。“僵尸企业”这个概念是可以用的,但会带来某些认识误区。某些企业在竞争中已经感到有困难,但如果能成功实现升级换代,就可能改变面貌。所以,去产能一定要真正聚焦到在整个行业或者某一个领域里实打实的落后产能上。
其四,去产能的主体与机制何在?对于某些成规模的企业,政府如果认定是落后产能,在没有挽救可能的情况下,实施关停并转是最便捷的操作,但是这种方式的适应性非常有限。现在全国企业数量、市场主体数量近7000万,大量的中小微企业中谁是落后产能,政府没有能力一一甄别。必须依靠政府维持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在让整个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以竞争中的优胜劣汰解决去除落后产能的问题。这是最重要的去产能的主导机制。
去库存要用好政策杠杆
去库存主要针对的是房地产,而房地产现在可以说是“冰火两重天”。“北上广深”的房地产早已火得一塌糊涂,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抓紧组织有效的供给缓解供需矛盾。而大量的二线城市,曾经更多的感觉是“冰”的压力,现在开始转成“火”的压力。那就要未雨绸缪,借鉴现在一线城市的一些做法及教训,提前准备有效供给。
而相匹配的制度供给的问题一定要提到日程上:“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如何跟现实对接已经非常清楚。对于房地产去库存真正要抓的三四线城市,不是简单依靠现有的商业性消费信贷、商业性融资支持就可以如愿达到去库存的目标,因为三四线城市最值得争取的住房主体是“农民工”。未来几十年,还要有差不多四亿人从农村到城镇来定居。
完成这一目标,最主要的有效供给还不是一般商品住宅,而是低价的共有产权房或公租房。要在现有的存量基础上提供这样的供给,就一定要使用政策杠杆。所以,在房地产去库存方面,在全局去杠杆、控制杠杆的同时,还必须处理好“政策性加杠杆”的合理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如愿在三四线城市真正使一大批农民工住有所居,得到有效供给的共有产权房或公租房。如果能做好,就可以把一些房地产库存从原来“存”的状态转为“用”的状态。
降低制度性成本
很显然,从企业角度来说,只要是由他们自己可以降低的成本,政府不用太操心。只要维护了公平竞争环境,企业会千方百计把事情做到极致。
从政府角度来说,真正需要发力的是降低制度性成本。在这里,税收方面已经做了一系列的减税改革。但税收之外的成本,比如各种行政性收费以及社保体系的“五险一金”,还有降低的空间和必要。特别是隐性成本,比如一个企业开办要盖几十个章,做许多打点,这种综合成本能不能降下来,绝不是减税能覆盖的,一定要综合配套改革才能解决。
“对症下药”补短板
要清晰地注意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供给体系质量效率的提高,在补短板方面的原则是非常鲜明的:一定要解决结构问题。这就要求必须具体分析各地、各行业、各企业的情况,“对症下药”地制定方案,绝对没有一个拿来就可以套用的补短板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这也是供给管理明显区别于需求管理的特点所在:需求管理是一个非常清晰的指标单一、政府以调控作反周期操作的模式,而供给管理、供给侧的补短板特别强调的是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因行业制宜,一定要有高水平的特定的解决方案,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挑战。
应充分认识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想继续大踏步跟上时代,只有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客观规律,形成理性的供给管理操作方案,才能“守正出奇”,把有效市场和有限、有为的政府结合在一起,真正解决攻坚克难的改革与发展历史任务。
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方针,其切入点首先是“三去一降一补”。为正确理解和掌握它,应把“三去一降一补”放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整体逻辑关联之内。从直接表述的字义上来看,有三个词语:供给侧 结构性 改革。
笔者认为,首先要注意到它是落在“改革”上,说明这个概念不是横空出世的全新的东西,而是改革开放之初就设定为大政方针的改革之路上的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这次中央又突出了一个新意,即“供给”。这表明改革就是要在改革“深水区”解决供给侧的有效制度供给问题,这个问题又必然紧密结合制度结构、利益格局视角“冲破利益固化藩篱”的攻坚克难。
在此,笔者想结合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切入点,对于“三去一降一补”这样的具体要求以及应怎样认识这个“三去一降一补”的要领作简要的分析。
聚焦去落后产能
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去产能受到各方关注。对此,我有如下四个方面的看法。
其一,不要笼统地讲去所有过剩产能。现在要聚焦的是去落后产能,各个行业里产能的过剩与不过剩在不断变化。而更准确的说法是,在行业里垫底的落后产能相对而言是可以较好把握的概念。
其二,所谓过剩产能,可以通过一些创新机制——比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来改变,即把一部分过剩产能转为有效产能。这可以为一批跟政府合作的企业打开取得“非暴利但可接受”的长期投资回报的空间,同时可以对接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法治化、民主化制度建设,是一种对全面法治化的倒逼机制和“催化剂”。此外,这又是引领新常态过程中把一部分所谓过剩产能成功转为有效产能,进行有效投资、聪明投资的新制度机制。比如,在北京原有地铁4号线PPP项目的基础上,现在继续运用这种成功经验引进外资建设地铁16号线,正是缓解首都公共交通体系有效供给不足的一个重要建设项目。
其三,不能把所有在竞争力上有一定劣势的企业马上认定为“僵尸企业”。“僵尸企业”这个概念是可以用的,但会带来某些认识误区。某些企业在竞争中已经感到有困难,但如果能成功实现升级换代,就可能改变面貌。所以,去产能一定要真正聚焦到在整个行业或者某一个领域里实打实的落后产能上。
其四,去产能的主体与机制何在?对于某些成规模的企业,政府如果认定是落后产能,在没有挽救可能的情况下,实施关停并转是最便捷的操作,但是这种方式的适应性非常有限。现在全国企业数量、市场主体数量近7000万,大量的中小微企业中谁是落后产能,政府没有能力一一甄别。必须依靠政府维持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在让整个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以竞争中的优胜劣汰解决去除落后产能的问题。这是最重要的去产能的主导机制。
去库存要用好政策杠杆
去库存主要针对的是房地产,而房地产现在可以说是“冰火两重天”。“北上广深”的房地产早已火得一塌糊涂,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抓紧组织有效的供给缓解供需矛盾。而大量的二线城市,曾经更多的感觉是“冰”的压力,现在开始转成“火”的压力。那就要未雨绸缪,借鉴现在一线城市的一些做法及教训,提前准备有效供给。
而相匹配的制度供给的问题一定要提到日程上:“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如何跟现实对接已经非常清楚。对于房地产去库存真正要抓的三四线城市,不是简单依靠现有的商业性消费信贷、商业性融资支持就可以如愿达到去库存的目标,因为三四线城市最值得争取的住房主体是“农民工”。未来几十年,还要有差不多四亿人从农村到城镇来定居。
完成这一目标,最主要的有效供给还不是一般商品住宅,而是低价的共有产权房或公租房。要在现有的存量基础上提供这样的供给,就一定要使用政策杠杆。所以,在房地产去库存方面,在全局去杠杆、控制杠杆的同时,还必须处理好“政策性加杠杆”的合理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如愿在三四线城市真正使一大批农民工住有所居,得到有效供给的共有产权房或公租房。如果能做好,就可以把一些房地产库存从原来“存”的状态转为“用”的状态。
降低制度性成本
很显然,从企业角度来说,只要是由他们自己可以降低的成本,政府不用太操心。只要维护了公平竞争环境,企业会千方百计把事情做到极致。
从政府角度来说,真正需要发力的是降低制度性成本。在这里,税收方面已经做了一系列的减税改革。但税收之外的成本,比如各种行政性收费以及社保体系的“五险一金”,还有降低的空间和必要。特别是隐性成本,比如一个企业开办要盖几十个章,做许多打点,这种综合成本能不能降下来,绝不是减税能覆盖的,一定要综合配套改革才能解决。
“对症下药”补短板
要清晰地注意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供给体系质量效率的提高,在补短板方面的原则是非常鲜明的:一定要解决结构问题。这就要求必须具体分析各地、各行业、各企业的情况,“对症下药”地制定方案,绝对没有一个拿来就可以套用的补短板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这也是供给管理明显区别于需求管理的特点所在:需求管理是一个非常清晰的指标单一、政府以调控作反周期操作的模式,而供给管理、供给侧的补短板特别强调的是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因行业制宜,一定要有高水平的特定的解决方案,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挑战。
应充分认识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想继续大踏步跟上时代,只有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客观规律,形成理性的供给管理操作方案,才能“守正出奇”,把有效市场和有限、有为的政府结合在一起,真正解决攻坚克难的改革与发展历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