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编者按:
2016年7月,全国各地开展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相继结束。排查结果显示,一些地区儿童监护状况令人堪忧,有些省份完全无人监护儿童逾万名。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家庭的希望,理应得到全方位的关爱与保护,但不少家长囿于传统观念,认为管不管孩子是自己的私事,动辄抛下年幼的孩子外出打工,长期不履行监护职责;而让未成年子女短时间内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的情况则更为普遍,比如外出时把年幼的孩子反锁在家,或单独留在门窗锁闭的汽车里。因此造成的意外甚至死亡案例时有发生,儿童出现心理障碍、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则更为常见。2015年6月,贵州省毕节市无人监护儿童张启刚与三个妹妹在家中服毒身亡,惨剧一度震动全国。可令人遗憾的是,很多家长至今仍然没有意识到监护未成年子女是自己的法律责任,儿童监护状况依然不容乐观——
他们的童年“不在服务区”
曲燕是生活在大别山区的一名农村女孩,父母在她出生6个月时便外出打工,将她和比她大3岁的姐姐留给年迈的奶奶照看。3年前,曲燕12岁时,奶奶去世,姐姐上高中去了县城,家里只剩下了曲燕一个人。
像大多数农村孩子一样,曲燕从小就特别独立,虽然只有12岁,但靠着父母事先准备好的米面,以及亲戚、邻居给的菜,她能对付一日三餐。最困扰她的,是一个人独居带来的心理上的恐惧。
曲燕一个人住着一幢两层小楼,那是父母打工挣钱后建起来的,但一直没有装修,连防盗门都没装,大门是两扇简易木门,外面有一道能上锁的铁栅栏,还算安全。奶奶在世时,每天晚上睡觉前,两道大门都由奶奶亲自关上。奶奶去世后,关门的事最初由姐姐负责。几个月后姐姐去了县城,就只能由曲燕自己关门了。也正是从自己独自关门开始,曲燕有了恐惧感。每天晚上天不黑,她就早早地把门锁上,还会神经质地一遍一遍地检查门有没有锁好,有时一天要检查两三遍。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曲燕听着窗外风雨呼啸,久久无法入睡。终于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大门外的铁栅栏发出了激烈的被人摇晃的声响,吓得曲燕用被子蒙着头不敢动弹。好在接下来声响没有继续,但曲燕还是吓得一夜无眠。
第二天,听说好多邻居家的门都被敲过,惹事的是个醉鬼,可曲燕从那时起好像患了“恐黑症”——夜幕降临,特别是雨夜,她根本不敢一个人在家睡。她向千里之外的父母哭诉,父母除了托人给家里装了正规的防盗门,也只能电话安慰她,根本无法消除曲燕心理上的恐惧感。
近些年,在广大农村,随着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留守儿童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其中像曲燕一样的无人监护儿童也越来越多。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各地都有数量或多或少的无人监护儿童存在,仅湖北省就有1.1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处于无人监护状态。
其实,不仅广大农村,如今就连城市儿童也经常面临无人监护的困境,特别是寒暑假,不少父母忙于工作,不得不把孩子单独锁在家里,或让未成年孩子独自奔波于各种培训班,处于无人看管状态。
7岁的肖希基本是在防盗网里长大的。肖希不到1岁时,父母离婚,他和妈妈一起生活。单亲妈妈请不起保姆,只好边上班边带孩子。肖希妈妈所在的印刷厂员工上班两班倒,一般人不愿上夜班,她就把夜班全包了,这样白天她可以带孩子,晚上早早将孩子哄睡后,锁好门窗去上班。为了保障孩子的安全,她将阳台和窗户都装了防盗网,并将家中有危险的物品都收了起来。她竭尽全力想保障儿子的安全,但对有些问题却无能为力,比如儿子醒来后发现身边没有妈妈内心所产生的恐惧,她能体会却束手无策。
肖希上小学后,妈妈也无法像很多家长一样正常接送他,肖希只能脖子上挂把钥匙自己上下学。小小年纪的他非常懂事,也很有安全意识,总是一放学就径直回家,再将门反锁,谁敲门都不开。因为妈妈叮嘱过他,自己在家时不能给别人开门,否则会有危险。有时透过防盗网,看到别的孩子在外面玩,肖希十分羡慕,也很想出去玩,但他不敢……
在繁华的都市,很多年轻父母迫于工作压力,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全天候监护孩子,因此,像肖希一样独自离家、回家,无成人照看的“挂钥匙儿童”不在少数。他们一旦遭遇险情,父母根本无法给予及时有效的保护,这也就意味着,他们的童年完全脱离“服务区”。
失去监护如同迷途的羔羊
少年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关键期,衣、食、住、行需要家长照顾,思想认知、性格品德、价值观念的形成离不开家长的引导。这么关键的人生阶段若失去监护,孩子就如同迷途的羔羊,一方面因为得不到足够的营养影响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也会因为得不到庇护而无法抵御外界的侵害。
同同是广东百万留守儿童中的一员,自前年上小学三年级起,他就独自住在村委会。村委会离学校近,父母特意在那里租了一间房给他住,他就自己照顾自己。搬进村委会那天,他刚满9岁。父母给他买了煤气灶、电饭煲,但他只会下面条、煮稀饭。因此,独自生活的三年里,除了偶尔吃点别人送给他的东西,他基本上都是吃稀饭咸菜或青菜下面条,唯一的荤腥是在面条里打个鸡蛋。
生活上的艰苦并没有影响同同的学习成绩,相反,他每次考试成绩都在班上名列前茅。因为爸爸妈妈说过,如果成绩好,会带他到他们打工的广州上初中。为了能跟爸爸妈妈在一起,同同学习很刻苦。今年6月期末考试前夕,他为了抓紧复习,常常煮一锅稀饭吃一天。考数学那天,他突然在考场上呕吐不止,被紧急送医后确诊为急性肠胃炎,原因是吃了变质食物。医生为他抽血要做进一步检查时,他晕了过去。经进一步检查,医生发现同同严重贫血、低血糖,系因严重营养不良所致。同同的母亲这才放弃广州的工作回家照顾他。
与同同相比,涛子的情况则更令人揪心。因父母长期不在身边,无人监护的涛子不仅无心学习,行为举止也异于常人。更为可悲的是,父母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仍然对他放任不管。 涛子的父母是做边贸生意的,每年都有几个月时间出差在外。涛子从小跟外婆一起生活。12岁那年,外婆去世,他就成了“挂钥匙儿童”。父母外出时,给他留下足够的钱,让他想吃什么、想要什么都自己买。他家不缺钱,父母能满足他所有物质上的要求,比如不断更换最新款的苹果手机、平板电脑。怕他孤独,父母还叫他带人到家里玩。他家的房子很大,足够一二十个人聚会。涛子经常呼朋引伴在家里喝酒抽烟K歌,闹到深更半夜。邻居抗议,他就带一群人去邻居家耍横,为此还被邻居告到学校。
学校老师一提起涛子就头痛。他不学习也就算了,关键是他还带坏了一批同学。上初二时,涛子遇到一位很负责的班主任,姓李。李老师一心想挽救他,找他谈话,可一开口,就被涛子顶了回去:“老师我知道您是好人,可我是个废人,您就别费心思了!”李老师苦口婆心地劝他:“你想想,你父母难道不想在家过安稳日子吗?他们辛辛苦苦在外打拼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给你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话没说完就被涛子打断了:“老师您还真别抬举他们,他们怎么折腾还真跟我没半毛钱关系!我一出生就被他们抛弃了,别提他们了,就当我没有爹妈,是个孤儿!”老师注意到,涛子小小年纪,眼神空洞,连恨都没有。李老师还不想放弃,随后联系到涛子的父亲,想跟他好好聊聊孩子,谁知电话接通后,李老师刚自报家门,对方就火急火燎地说:“李老师拜托您,帮我把他留在教室就OK,我们也不指望他考什么大学,将来大不了出资让他开个公司……”听到这里,李老师瞠目结舌。
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的孩子,因亲情缺失,会变得或狂躁偏激,或孤僻抑郁,极易出现心理问题,并导致行为异常,甚至伤人害己。
广州曾发生一起惨案:一名男孩因向母亲要钱上网遭拒,一怒之下用菜刀将母亲砍死。父亲闻讯赶回家,还没来得及搞清情况,就被藏在门后的儿子砍成重伤。被警方控制后,男孩心中充满仇恨,当着警察的面大喊大叫:“他们只想着赚钱,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不管不问。不仅从不关心我,还限制我的自由,只有杀了他们我才能自由!”
2015年6月9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4名儿童服食农药自杀的消息震惊全国。据报道,这4个孩子1男3女,是留守在家无人照顾的四兄妹,在父母先后离家外出打工后,他们的性情发生变化,不愿与外界接触,不去上学,经常闭门不出,甚至亲属都叫不开门。最终,四兄妹走上了服农药一起自杀的绝路。
除了自伤、伤人,失去监护的孩子还经常面临来自外界的危险。
12岁男孩小林刚上初一,今年暑期,无人看管的他与同学小刚、小华相约到附近一个水库玩耍。虽然三人都学过游泳,但泳技一般,结果当他们游到深水区时,小刚、小华相继溺水,小林侥幸上岸脱险。
6岁女孩圆圆每天中午都独自在家无人看管,午饭妈妈提前给她准备好了,只需用微波炉加热一下。这天中午,圆圆正准备热饭,住在隔壁的独居老头儿给她送来了香喷喷的炸鸡腿。老头儿60多岁,独居多年,发现圆圆经常中午独自在家,顿生歹念。结果,圆圆吃完鸡腿后被老头儿诱奸。从那以后,老头儿经常端来好吃的,然后跟圆圆“玩游戏”,直到数月后案发……
可以说,无人监护儿童所面临的危险数不胜数,尤其是幼童,只要父母稍不留神,都有可能出危险,比如被拐卖,遭遇浴室溺水、厨房烫伤、异物卡喉、爬窗坠落、割伤刺伤,等等。
有调查显示,中国造成14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意外伤害事故中,一半以上是因为监护缺失。这样的案例,桩桩件件不胜枚举,每一件都在拷问为人父母者:孩子需要你时你在哪里?
监护子女是父母的法律责任
2015年1月1日起,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始实施。《意见》界定了担任监护人的法定顺序,排在第一位的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意见》还明确了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的七种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其中就包括“将孩子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孩子面临死亡或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和“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孩子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两种情形。
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明确要求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对不依法履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外出务工父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一系列法律法规表明,管不管孩子不是当事人的私事,而是一种法律责任。那些将孩子置于无人监护状态的父母,可能触犯法律!
毋庸置疑,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父母作为孩子成长的监护人,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尽可能避免孩子受到伤害。
对未成年人实施监护的方式,《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具体提出了三种方案:一是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二是夫妻一方留家照料;三是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无论哪种方式,作为父母,在对孩子的监护上首先要树立法律意识。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关颖说,监护责任是父母履职的法律底线。而父母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有哪些?首先要尽抚养义务,为孩子提供生存必需的物质生活条件,照顾孩子的生活,保障他们健康成长;其次要教育和引导孩子,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在做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最后要矫治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告诉孩子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绝对不能做,防止孩子出现行为偏差。就是说,这几项法定职责是父母必须履行的。关颖还着重强调,对履行监护职责方面存在问题的监护人,应进行强制性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作为父母,在对孩子的监护上还要树立安全意识。一是自身的安全意识。家长要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可能遇到的危险进行预估,并提前预防。二是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家长要教育孩子了解和掌握生活中最基本的安全知识,教孩子发生意外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培养孩子的自控能力。 作为父母,在对孩子的监护上还要有一些技巧和能力。有关专家也对此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比如孩子三岁前母亲尽量不要外出打工,因为婴儿时期是孩子安全感建立的重要时期。委托别人代为监护时要定期和孩子进行沟通交流,可通过打电话、写信、上网聊天等方式和孩子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情况,也可以多给孩子讲一些自己身边发生的事,让孩子有和父母在一起的感觉。多关注孩子的内心感受,时常问问孩子是否开心,有没有烦恼,等等。公安部门也提醒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意识。6岁以下的孩子外出时,家长应在旁边看护,如一时有事无法照看,要把孩子托付给可靠的人,并告诉孩子不能跟陌生人走。同时,家长引导孩子进行自我保护的同时,也要教会孩子懂得利用身边现有条件处理突发事件。
除了家庭要负起监护职责,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也都应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为父母依法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创造条件,为那些因客观原因长期或暂时无法对孩子实施监护的家庭提供便利。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农村教育研究所所长邬志辉说,针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很少有人提起诉讼,所以就无法追究他们的责任,或者说实践中有过提起诉讼的典型案例,但大家不知道,所以应加大对这类典型案例的宣传。
二是多方合力爱心托举。对孩子的监护,邬志辉说,政府要做的是加大政策和财政投入,对家长履行监护职责进行监管,统筹学校、社区力量,甚至在一些地区建立留守儿童帮扶站点,帮助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相关人士认为,还应完善社会支持系统,包括来自父母、老师和同伴等的支持,而且广大父母和老师在提供支持的同时,还需要帮助孩子学会有效运用社会支持来摆脱可能出现的困境。
值得庆幸的事,儿童监管的重要性已越来越被全社会认可,全国各地已相继出台关爱措施,如天津、重庆、黑龙江等24个省份要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河南省将在校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工作纳入教师职责;广东、山东、湖南等省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发现留守儿童独居需上报公安机关,否则将被追责;陕西省将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年终目标考核,与校长、教师的绩效考核挂钩;重庆市建立学校(幼儿园)农村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此外,许多城市的社区都有专门针对暑期无人监管儿童开展的绘画、手工、歌唱、舞蹈、阅读、硬笔书法等公益培训活动,更多的城市在开展“关爱贫困留守儿童志愿者”活动,广大爱心妈妈、爱心爸爸们正用实际行动为无人监护儿童提供帮助。
〔编辑:冯士军〕
2016年7月,全国各地开展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相继结束。排查结果显示,一些地区儿童监护状况令人堪忧,有些省份完全无人监护儿童逾万名。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家庭的希望,理应得到全方位的关爱与保护,但不少家长囿于传统观念,认为管不管孩子是自己的私事,动辄抛下年幼的孩子外出打工,长期不履行监护职责;而让未成年子女短时间内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的情况则更为普遍,比如外出时把年幼的孩子反锁在家,或单独留在门窗锁闭的汽车里。因此造成的意外甚至死亡案例时有发生,儿童出现心理障碍、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则更为常见。2015年6月,贵州省毕节市无人监护儿童张启刚与三个妹妹在家中服毒身亡,惨剧一度震动全国。可令人遗憾的是,很多家长至今仍然没有意识到监护未成年子女是自己的法律责任,儿童监护状况依然不容乐观——
他们的童年“不在服务区”
曲燕是生活在大别山区的一名农村女孩,父母在她出生6个月时便外出打工,将她和比她大3岁的姐姐留给年迈的奶奶照看。3年前,曲燕12岁时,奶奶去世,姐姐上高中去了县城,家里只剩下了曲燕一个人。
像大多数农村孩子一样,曲燕从小就特别独立,虽然只有12岁,但靠着父母事先准备好的米面,以及亲戚、邻居给的菜,她能对付一日三餐。最困扰她的,是一个人独居带来的心理上的恐惧。
曲燕一个人住着一幢两层小楼,那是父母打工挣钱后建起来的,但一直没有装修,连防盗门都没装,大门是两扇简易木门,外面有一道能上锁的铁栅栏,还算安全。奶奶在世时,每天晚上睡觉前,两道大门都由奶奶亲自关上。奶奶去世后,关门的事最初由姐姐负责。几个月后姐姐去了县城,就只能由曲燕自己关门了。也正是从自己独自关门开始,曲燕有了恐惧感。每天晚上天不黑,她就早早地把门锁上,还会神经质地一遍一遍地检查门有没有锁好,有时一天要检查两三遍。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曲燕听着窗外风雨呼啸,久久无法入睡。终于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大门外的铁栅栏发出了激烈的被人摇晃的声响,吓得曲燕用被子蒙着头不敢动弹。好在接下来声响没有继续,但曲燕还是吓得一夜无眠。
第二天,听说好多邻居家的门都被敲过,惹事的是个醉鬼,可曲燕从那时起好像患了“恐黑症”——夜幕降临,特别是雨夜,她根本不敢一个人在家睡。她向千里之外的父母哭诉,父母除了托人给家里装了正规的防盗门,也只能电话安慰她,根本无法消除曲燕心理上的恐惧感。
近些年,在广大农村,随着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留守儿童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其中像曲燕一样的无人监护儿童也越来越多。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各地都有数量或多或少的无人监护儿童存在,仅湖北省就有1.1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处于无人监护状态。
其实,不仅广大农村,如今就连城市儿童也经常面临无人监护的困境,特别是寒暑假,不少父母忙于工作,不得不把孩子单独锁在家里,或让未成年孩子独自奔波于各种培训班,处于无人看管状态。
7岁的肖希基本是在防盗网里长大的。肖希不到1岁时,父母离婚,他和妈妈一起生活。单亲妈妈请不起保姆,只好边上班边带孩子。肖希妈妈所在的印刷厂员工上班两班倒,一般人不愿上夜班,她就把夜班全包了,这样白天她可以带孩子,晚上早早将孩子哄睡后,锁好门窗去上班。为了保障孩子的安全,她将阳台和窗户都装了防盗网,并将家中有危险的物品都收了起来。她竭尽全力想保障儿子的安全,但对有些问题却无能为力,比如儿子醒来后发现身边没有妈妈内心所产生的恐惧,她能体会却束手无策。
肖希上小学后,妈妈也无法像很多家长一样正常接送他,肖希只能脖子上挂把钥匙自己上下学。小小年纪的他非常懂事,也很有安全意识,总是一放学就径直回家,再将门反锁,谁敲门都不开。因为妈妈叮嘱过他,自己在家时不能给别人开门,否则会有危险。有时透过防盗网,看到别的孩子在外面玩,肖希十分羡慕,也很想出去玩,但他不敢……
在繁华的都市,很多年轻父母迫于工作压力,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全天候监护孩子,因此,像肖希一样独自离家、回家,无成人照看的“挂钥匙儿童”不在少数。他们一旦遭遇险情,父母根本无法给予及时有效的保护,这也就意味着,他们的童年完全脱离“服务区”。
失去监护如同迷途的羔羊
少年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关键期,衣、食、住、行需要家长照顾,思想认知、性格品德、价值观念的形成离不开家长的引导。这么关键的人生阶段若失去监护,孩子就如同迷途的羔羊,一方面因为得不到足够的营养影响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也会因为得不到庇护而无法抵御外界的侵害。
同同是广东百万留守儿童中的一员,自前年上小学三年级起,他就独自住在村委会。村委会离学校近,父母特意在那里租了一间房给他住,他就自己照顾自己。搬进村委会那天,他刚满9岁。父母给他买了煤气灶、电饭煲,但他只会下面条、煮稀饭。因此,独自生活的三年里,除了偶尔吃点别人送给他的东西,他基本上都是吃稀饭咸菜或青菜下面条,唯一的荤腥是在面条里打个鸡蛋。
生活上的艰苦并没有影响同同的学习成绩,相反,他每次考试成绩都在班上名列前茅。因为爸爸妈妈说过,如果成绩好,会带他到他们打工的广州上初中。为了能跟爸爸妈妈在一起,同同学习很刻苦。今年6月期末考试前夕,他为了抓紧复习,常常煮一锅稀饭吃一天。考数学那天,他突然在考场上呕吐不止,被紧急送医后确诊为急性肠胃炎,原因是吃了变质食物。医生为他抽血要做进一步检查时,他晕了过去。经进一步检查,医生发现同同严重贫血、低血糖,系因严重营养不良所致。同同的母亲这才放弃广州的工作回家照顾他。
与同同相比,涛子的情况则更令人揪心。因父母长期不在身边,无人监护的涛子不仅无心学习,行为举止也异于常人。更为可悲的是,父母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仍然对他放任不管。 涛子的父母是做边贸生意的,每年都有几个月时间出差在外。涛子从小跟外婆一起生活。12岁那年,外婆去世,他就成了“挂钥匙儿童”。父母外出时,给他留下足够的钱,让他想吃什么、想要什么都自己买。他家不缺钱,父母能满足他所有物质上的要求,比如不断更换最新款的苹果手机、平板电脑。怕他孤独,父母还叫他带人到家里玩。他家的房子很大,足够一二十个人聚会。涛子经常呼朋引伴在家里喝酒抽烟K歌,闹到深更半夜。邻居抗议,他就带一群人去邻居家耍横,为此还被邻居告到学校。
学校老师一提起涛子就头痛。他不学习也就算了,关键是他还带坏了一批同学。上初二时,涛子遇到一位很负责的班主任,姓李。李老师一心想挽救他,找他谈话,可一开口,就被涛子顶了回去:“老师我知道您是好人,可我是个废人,您就别费心思了!”李老师苦口婆心地劝他:“你想想,你父母难道不想在家过安稳日子吗?他们辛辛苦苦在外打拼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给你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话没说完就被涛子打断了:“老师您还真别抬举他们,他们怎么折腾还真跟我没半毛钱关系!我一出生就被他们抛弃了,别提他们了,就当我没有爹妈,是个孤儿!”老师注意到,涛子小小年纪,眼神空洞,连恨都没有。李老师还不想放弃,随后联系到涛子的父亲,想跟他好好聊聊孩子,谁知电话接通后,李老师刚自报家门,对方就火急火燎地说:“李老师拜托您,帮我把他留在教室就OK,我们也不指望他考什么大学,将来大不了出资让他开个公司……”听到这里,李老师瞠目结舌。
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的孩子,因亲情缺失,会变得或狂躁偏激,或孤僻抑郁,极易出现心理问题,并导致行为异常,甚至伤人害己。
广州曾发生一起惨案:一名男孩因向母亲要钱上网遭拒,一怒之下用菜刀将母亲砍死。父亲闻讯赶回家,还没来得及搞清情况,就被藏在门后的儿子砍成重伤。被警方控制后,男孩心中充满仇恨,当着警察的面大喊大叫:“他们只想着赚钱,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不管不问。不仅从不关心我,还限制我的自由,只有杀了他们我才能自由!”
2015年6月9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4名儿童服食农药自杀的消息震惊全国。据报道,这4个孩子1男3女,是留守在家无人照顾的四兄妹,在父母先后离家外出打工后,他们的性情发生变化,不愿与外界接触,不去上学,经常闭门不出,甚至亲属都叫不开门。最终,四兄妹走上了服农药一起自杀的绝路。
除了自伤、伤人,失去监护的孩子还经常面临来自外界的危险。
12岁男孩小林刚上初一,今年暑期,无人看管的他与同学小刚、小华相约到附近一个水库玩耍。虽然三人都学过游泳,但泳技一般,结果当他们游到深水区时,小刚、小华相继溺水,小林侥幸上岸脱险。
6岁女孩圆圆每天中午都独自在家无人看管,午饭妈妈提前给她准备好了,只需用微波炉加热一下。这天中午,圆圆正准备热饭,住在隔壁的独居老头儿给她送来了香喷喷的炸鸡腿。老头儿60多岁,独居多年,发现圆圆经常中午独自在家,顿生歹念。结果,圆圆吃完鸡腿后被老头儿诱奸。从那以后,老头儿经常端来好吃的,然后跟圆圆“玩游戏”,直到数月后案发……
可以说,无人监护儿童所面临的危险数不胜数,尤其是幼童,只要父母稍不留神,都有可能出危险,比如被拐卖,遭遇浴室溺水、厨房烫伤、异物卡喉、爬窗坠落、割伤刺伤,等等。
有调查显示,中国造成14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意外伤害事故中,一半以上是因为监护缺失。这样的案例,桩桩件件不胜枚举,每一件都在拷问为人父母者:孩子需要你时你在哪里?
监护子女是父母的法律责任
2015年1月1日起,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始实施。《意见》界定了担任监护人的法定顺序,排在第一位的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意见》还明确了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的七种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其中就包括“将孩子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孩子面临死亡或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和“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孩子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两种情形。
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明确要求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对不依法履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外出务工父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一系列法律法规表明,管不管孩子不是当事人的私事,而是一种法律责任。那些将孩子置于无人监护状态的父母,可能触犯法律!
毋庸置疑,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父母作为孩子成长的监护人,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尽可能避免孩子受到伤害。
对未成年人实施监护的方式,《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具体提出了三种方案:一是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二是夫妻一方留家照料;三是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无论哪种方式,作为父母,在对孩子的监护上首先要树立法律意识。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关颖说,监护责任是父母履职的法律底线。而父母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有哪些?首先要尽抚养义务,为孩子提供生存必需的物质生活条件,照顾孩子的生活,保障他们健康成长;其次要教育和引导孩子,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在做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最后要矫治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告诉孩子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绝对不能做,防止孩子出现行为偏差。就是说,这几项法定职责是父母必须履行的。关颖还着重强调,对履行监护职责方面存在问题的监护人,应进行强制性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作为父母,在对孩子的监护上还要树立安全意识。一是自身的安全意识。家长要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可能遇到的危险进行预估,并提前预防。二是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家长要教育孩子了解和掌握生活中最基本的安全知识,教孩子发生意外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培养孩子的自控能力。 作为父母,在对孩子的监护上还要有一些技巧和能力。有关专家也对此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比如孩子三岁前母亲尽量不要外出打工,因为婴儿时期是孩子安全感建立的重要时期。委托别人代为监护时要定期和孩子进行沟通交流,可通过打电话、写信、上网聊天等方式和孩子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情况,也可以多给孩子讲一些自己身边发生的事,让孩子有和父母在一起的感觉。多关注孩子的内心感受,时常问问孩子是否开心,有没有烦恼,等等。公安部门也提醒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意识。6岁以下的孩子外出时,家长应在旁边看护,如一时有事无法照看,要把孩子托付给可靠的人,并告诉孩子不能跟陌生人走。同时,家长引导孩子进行自我保护的同时,也要教会孩子懂得利用身边现有条件处理突发事件。
除了家庭要负起监护职责,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也都应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为父母依法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创造条件,为那些因客观原因长期或暂时无法对孩子实施监护的家庭提供便利。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农村教育研究所所长邬志辉说,针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很少有人提起诉讼,所以就无法追究他们的责任,或者说实践中有过提起诉讼的典型案例,但大家不知道,所以应加大对这类典型案例的宣传。
二是多方合力爱心托举。对孩子的监护,邬志辉说,政府要做的是加大政策和财政投入,对家长履行监护职责进行监管,统筹学校、社区力量,甚至在一些地区建立留守儿童帮扶站点,帮助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相关人士认为,还应完善社会支持系统,包括来自父母、老师和同伴等的支持,而且广大父母和老师在提供支持的同时,还需要帮助孩子学会有效运用社会支持来摆脱可能出现的困境。
值得庆幸的事,儿童监管的重要性已越来越被全社会认可,全国各地已相继出台关爱措施,如天津、重庆、黑龙江等24个省份要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河南省将在校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工作纳入教师职责;广东、山东、湖南等省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发现留守儿童独居需上报公安机关,否则将被追责;陕西省将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年终目标考核,与校长、教师的绩效考核挂钩;重庆市建立学校(幼儿园)农村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此外,许多城市的社区都有专门针对暑期无人监管儿童开展的绘画、手工、歌唱、舞蹈、阅读、硬笔书法等公益培训活动,更多的城市在开展“关爱贫困留守儿童志愿者”活动,广大爱心妈妈、爱心爸爸们正用实际行动为无人监护儿童提供帮助。
〔编辑:冯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