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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数学课程标准》在关于课程目标的阐述中,首次大量使用了“经历(感受)、体验(体会)、探索”等刻画数学活动水平的过程性目标动词,从而更好地体现了数学学习对学生在数学思考、解决问题以及情感与态度等方面的要求。如何更好地实现“精力和体验”这一过程性目标呢?本文从让学生经历数学知识形成的过程、经历数学技能形成的过程、经历数学思维发展的过程、经历数学应用能力的过程五个方面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