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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各地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对乡、村集体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和产权登记等工作,逐步解决了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产权不明、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各地还积极探索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措施和资产营运的有效形式,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但是,时隔几年,一些地方对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又处于放任状态;部分地方的乡、村两级负债超越集体的承受能力,